通知 | 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关于申报2015年度专利保险试点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8   来源: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

为深入推进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建设,探索发挥新型保险产品在示范园区企事业单位创新发展中的保障作用,提高示范园区创新主体专利维权意识,营造中关村示范区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在北京中关村等地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工作的批复函》(国知办函管字〔2012〕137号)和《关于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国知发管字〔2015〕21号)的要求,按照“提高意识、提升能力、以点带面、典型带动”的工作原则,结合园区实际,决定开展2015年度中关村专利保险试点工作,启动专利保险试点单位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利保险试点单位的政策支持
被认定为专利保险试点单位的企事业单位,将授予“中关村专利保险试点企业(单位)”称号,并享受以下政策和服务:
(一)享受北京市和中关村专利保险补贴;
(二)无偿获得专利风险管理分析咨询、专利保险方案设计、专利保险投保办理等服务;
(三)享受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与保险公司订立的专利保险投保优惠费率;
(四)免费参加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举办的专利风险管理、专利资产评估、专利运营管理等专题培训会;
(五)优先享受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专利战略、专利创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
二、申报主体
(一)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事业单位。
(二)已经评为2013和2014年度中关村专利保险试点单位,有意愿在2015年继续开展专利保险工作的单位。
(三)北京市专利试点示范企业、中关村“十百千工程”企业、瞪羚企业、“金种子工程”企业优先。
三、申报条件
(一)单位具有较强研发实力,拥有5件以上(含)有效发明专利;
(二)单位设有知识产权工作机构,配有2名以上(含)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
(三)单位高层领导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单位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设立了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中关村专利保险试点单位申报书;
(二)申报单位是事业单位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申报单位是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
(三)申报单位是企业的,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四)有关证明材料。如专利试点示范单位、瞪羚企业证明、获奖证明、专利授权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报送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已经成为2013或2014年度中关村专利保险试点单位的,提交申报书并加盖公章即可。
五、申报时间、地点
拟参保专利保险的试点单位请于2015年6月19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至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zgcipzyzx@163.com。
申报地点: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转移中心(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3号量子银座309)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津京 范睿
联系电话:82356358-261/263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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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