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关于开展第十二批“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8   来源: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

根据中共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开展第十二批“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有关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北京地区工作,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近五年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且2015年1月1日在职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均可参加评选。具体条件参照评选表彰办法(见附件1)。

二、表彰名额

第十二批“有突出贡献人才”表彰名额原则上不超过50名。各园区、留创园及重点企业要在从严掌握参评条件的基础上,自行确定推荐人选的数量。

三、提名推荐方式

(一)单位提名

1.本市各有关单位(含双管单位),可通过组织遴选或个人自荐,经本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后,确定本单位的提名人选。

2.中央在京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可根据评选工作的要求,确定本单位的提名人选。

(二)系统推荐

1.各区县委组织部负责本地区提名人选的推荐工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负责本系统提名人选的推荐工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负责本区域内提名人选的推荐工作;在京高等院校通过市委教育工委推荐人选,其他中央在京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通过所在区县的区县委组织部推荐人选。

2.有关单位提名后,各推荐单位负责汇总并调查核实提名人选情况,进行初审。经征求专家意见并报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后,确定推荐人选,提交市评选工作办公室。

四、申报工作流程

第十二批“有突出贡献人才”评选采用网上申报形式,纸质材料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生成。

(一)网上申报

个人、单位需登录“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网址:sbpt.bjrcgz.gov.cn,首次登录的须进行注册),按照要求和提示填报信息。系统使用方法参见“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使用手册”(可在申报系统首页下载)。

个人和提名单位通过申报系统将数据提交至推荐单位,推荐单位通过申报系统将数据提交至市评选工作办公室,逐级进行审核。

个人网上填报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5月31日,提名单位提交数据截止时间为6月10日,推荐单位提交数据截止时间为6月19日。

(二)纸质材料报送

市评选工作办公室将组织两轮评审: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通讯评审合格人员名单将通过申报系统反馈到我委,该部分人员需报送纸质材料(时间另行通知)。纸质材料包括:

1.《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推荐人选一览表》(一式一份)。

2.《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候选人推荐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五份),按照系统默认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相应封面和目录。

3.以上材料请按要求申请人签字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申报材料不得出现涉及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涉密材料须按照保密规定,经相关部门审核把关,进行脱密处理后再进行申报。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请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园区、留创园及重点企业人事部门要紧紧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将评选工作与人才队伍建设结合起来,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将最优秀的人才推荐上来,特别注意保证在基层一线岗位工作的优秀人才在推荐人选中占一定比例。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众望 88828909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601室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61137688

客服QQ号码:800048345

人才资源处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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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关村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