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 | 关于推荐2015年测绘工程奖、测绘科技进步奖、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8   来源: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

2015年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开始推荐


测学发﹝2015﹞21号


关于推荐2015年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学会,本会团体会员单位,各有关测绘地理信息单位:


为推动和促进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项目的科学管理及技术创新,表彰成绩优异、社会经济效益较好的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项目及实施单位,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自2005年起,每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评选工作。目前,2015年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申报工作已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2010年以后(含2010年)完成的收入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测绘及地理信息非涉密工程项目,符合“优秀测绘工程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申报条件第五、六、七、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条的规定,均可申报参加2015年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的评选。


二、申报参加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评选的项目,应填写“优秀测绘工程申报表(一)、(二)、(三)”(详见优秀测绘工程奖评选办法附件二),并按“评选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连同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奖励工作办公室。


三、申报参评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本着自愿申报的原则,申报单位可以是项目的承担单位,也可以是项目业主。申报单位对申报参评的测绘工程项目的真实性和知识产权负责。


四、申报材料“优秀测绘工程申报表(一)”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申报材料统一按照A4纸幅面提交。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优秀测绘工程申报表(一)、(二)、(三)”分别生成独立文件并另加申报项目名称备注。2015年不再受理纸质材料申报。


五、本通知及其附件,可从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www.sbsm.gov.cn)或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网站(www.csgpc.org)下载。


六、2015年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31日。


七、2015年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实行申报单位自荐奖级的办法,项目最终获奖等级将不高于所申报等级。


八、2015年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设白金奖、金奖、银奖和铜奖四个级别。


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 邮编:100830


联系人:谭吉安 苏文英


联系电话:(010)63881407 63881406


传 真:(010)63881410 E-mail:csgpc@163.com


工程奖QQ群:63279240 63065421


原文链接

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5/3/315187.shtm


2015年测绘科技进步奖开始推荐

测学发﹝2015﹞20号

关于推荐2015年测绘科技进步奖的通知

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学会、本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各有关测绘地理信息单位:

测绘科技进步奖是经国家科技奖励主管部门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科技奖励。根据国家科技奖励的有关规定和《中国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及《测绘科技进步奖评选办法》,现就推荐2015年测绘科技进步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范围

本年度测绘科技进步奖主要奖励在我国测绘及地理信息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工程建设、科学普及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以下三类推荐和评选:

(一) 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取得能促进测绘及地理信息技术进步和生产发展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方法,经推广应用,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

(二) 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在科技管理、标准、计量、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科学普及等测绘及地理信息科技基础性工作和解决环保、资源、人口、灾害等社会公益性测绘地理信息事业方面取得成果,经过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

(三) 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应用自主知识产权新技术成果,高质量实现测绘及地理信息技术保障取得显著效益、工程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

凡在2015年2月28日前通过鉴定或验收的项目成果,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均可推荐。推荐等级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其中,符合下列三个及以上条件的项目可申报特等奖:

1、在当代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科技创新特别突出,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项目总金额在三亿元(含)以上。

3、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并产生了重要影响。

4、在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重大技术发明、技术创新,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特别明显。

5、在促进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发展中有重大贡献,或者对测绘地理信息领域发展起到巨大推动和引领作用的。

6、项目中的科技成果已获得二个及以上省部级测绘(地理信息)科技进步一等奖。

二、推荐办法及要求

(一)测绘科技进步奖的评选实行限额推荐。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团体会员单位可自荐3项;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可推荐5项;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重点实验室可推荐2项;行业相关标准化委员会可以推荐3项;国家及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直接推荐。

(二)被推荐测绘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候选单位或候选人,须填写《测绘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对于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牵头单位填写推荐书,参与单位及候选人按照做出贡献的大小排列;全部参与单位加盖公章,并经所有候选人亲笔签名。

(三)项目申报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测绘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含附件)电子版(PDF格式)。不再报送纸质材料。

2、申报项目信息表(word格式)。

(四)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候选单位、候选人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推荐。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五)同一候选人不得同时担任2个及以上申报项目的第一候选人。

三、说明事项

(一)本通知及其附件,可从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www.sbsm.gov.cn)和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网站www.csgpc.org)下载。

(二)本次测绘科技进步奖推荐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31日。

(三)申报材料以光盘或U盘形式报送。为稳妥起见,材料报出后,请向学会奖励工作办公室确认是否收悉。

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奖励工作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内。

邮 编:100830。

联系人:马志勇、于伟业。

电 话:010- 63881401、63881402。QQ群:321622710

2015年3月2日

原文链接

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5/3/315188.shtm



2015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推荐评选通知


关于2015年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

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5/3/315197.shtm



2015年中国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开始评选


关于2015年中国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各省协会,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各工作委员会(分会),各会员单位,各地理信息产业单位:


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科学技术部批准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设立的中国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奖评选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中国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奖自2003年设立以来,在各方面的支持下,已在业内产生了积极影响,形成了集聚效应和品牌优势,其获奖项目广泛涉及国土、测绘、城建、公安、电力、水利、农业、林业、邮电、环保、通信、石化和政务信息、应急救灾、地下管网建设等诸多行业和领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方的关注和重视,已成为奉献社会经济发展、宣传单位实力的无形资产和促进产业繁荣发展的助推器。


二、申报要求


申报2015年中国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奖的单位请于2015年6月10日前在网上申报,通过审核后将有关申报材料打印并加盖公章于6月20日前报送协会奖励工作办公室(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并请在邮寄外包装上注明“优秀工程”字样。


凡在2015年5月31日前完成并通过验收的工程项目均可申报。


三、推荐事项


优秀工程奖的申报实行推荐,各省级测绘与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各省协会、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各工作委员会(分会)可推荐项目,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团体会员单位可自荐项目。


四、其他事项


本次评选结果8月份将在协会网站上公示,第三季度用奖励公报方式向社会发布并在2015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大会上进行表彰。


联系方式: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西裙楼404室,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奖励工作办公室,邮编:100830。


联系人: 谢 杨 罗 静


电话: 010-63880446 13581737428


传真: 010-63880449


申报网址:


申报者请加入QQ群:213947275下载有关资料



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


2015年3月10日


原文链接

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5/3/315211.shtm


2015年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开始评选


关于2015年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各省协会,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各工作委员会(分会),各会员单位,各地理信息产业单位:


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科学技术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设立的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2015年度评选工作启动。根据国家科技奖励的有关规定和《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今年科技奖设特、一、二、三等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旨在奖励在我国地理信息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工程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项目。


(一) 基础研究:在地理信息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方面有科学发现,丰富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带动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的进步,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对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的项目;


(二) 技术开发:在地理信息相关科学技术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知识作出产品、工艺、软件及系统等科学发明,带动该领域技术的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变革,创造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项目;


(三) 工程应用:在地理信息成果研究、开发、推广、应用等方面作出贡献,促进技术发展或行业结构优化,创造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保障工程完成并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


(四) 标准、管理:在地理信息企业管理、标准、档案等科学技术工作和社会公益性事业中,有所发明和创新,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项目;


(五) 在地理信息产业领域其他成果的完成中作出显著贡献的项目。


凡在2015年3月31日前完成,并在2015年5月31日前通过鉴定(或验收)的项目成果,符合上述五项条件之一的均可推荐。


二、推荐程序


(一) 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的评选实行限额推荐,各省级测绘与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各省协会推荐项目各不超过20项;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各工作委员会(分会)推荐项目不超过10项,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团体会员单位可自荐2项;承担国家地理信息科技规划项目的完成单位,可通过国家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直接推荐。


(二) 对于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牵头完成单位填写“推荐书”,参与完成单位及完成人按贡献大小排序(参评后不得更换完单位和完成人)。原件由所有完成单位加盖印章,并经所有完成人签名确认。每个项目的完成单位和完成人须按规定要求如实填报。


(三) 凡在知识产权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等方面存有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推荐。保密类项目未获国家或军事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批准的不予受理。


(四) 此次科技奖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形式,申报人需采用以下流程进行申报:


1.在协会网站http://www.cagis.org.cn首页中的滚动图片点击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或直接输入网址进入。


2.注册用户,选择申报奖项类别填写申报资料。


3.根据要求上传附件及文档。


4.填写完成后提交等待审核通过。


5.审核通过后导出表格,盖章签字邮寄至评审办公室。


三、推荐文件


(一) “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的推荐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一份请寄至:北京市海定区莲花池西路28号院西裙楼404室,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奖励工作办公室,邮编:100830。请在邮件上注明“科技进步奖”字样和内装推荐项目数。


(二) 联 系 人:罗 静 谢 杨


联系电话:010-63880455 13521538401


传 真:010-63880449


申报者可加入QQ群:213947725下载有关资料


四、其他事项


(一) 文件通知:本通知和附件以及《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实施细则》,请从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www.sbsm.gov.cn)或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网站(www.cagis.org.cn)下载。


(二) 受理时间:本次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评选网上申报时间截止为2015年5月31日,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


(三) 公示:评选结果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 奖励:今年评选结果用奖励公报方式向社会发布,并在2015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大会上表彰,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


2015年3月4日



原文链接

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5/3/315213.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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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