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5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7   来源: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

国科办政〔2015〕13号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5年

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室),总政治部办公厅、武警部队办公厅,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养”,按照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5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要求,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决定组织举办“2015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目的

2015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以“创新创业 科技惠民”为主题,主要目的是宣传创新驱动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创业成果服务改善民生,通过大赛在全社会广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为全国创新创业人员、科技人员、科普传播、讲解和科普志愿人员搭建学习交流的平台,提升科普传播能力,推动科普事业发展。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

承办单位: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广东科学中心、广东广播电视台(现代教育频道)

协办单位:广州科普基地联盟

三、赛事安排

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1. 预赛时间:2015年5月10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负责本辖区内的预赛;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负责本部门直属单位的预赛,总政治部、武警部队负责各自系统的预赛。

2. 决赛时间:2015年5月27-30日。决赛地点在广东科学中心(广州市广州大学城科普路168号)。

有关讲解大赛的具体方案详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1. 各地各部门自愿组织报名参加。各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推荐3名选手参加决赛;直辖市、决赛所在地广州市各推荐6名选手参加决赛,军队、武警各推荐6名选手参加决赛。邀请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选手参加决赛或观摩比赛。

2. 参赛要求。参赛选手为从事科普讲解工作满一年的在职员工或兼职讲解人员。同时,欢迎其他科学传播爱好者(职业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参赛,均可在当地科技主管部门或其所属部门等报名。比赛时使用普通话。

3. 经费。各参加决赛选手的差旅费自理,不需交纳其它参赛费用。决赛阶段专家聘请、场地租赁、设备配置、服务及人员保障等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承担。

4. 报名时间及要求。预赛安排由各地各部门自行决定。推荐参加决赛的选手应在5月12日之前完成报名。

5. 联系方式.

联系人:广州科普基地联盟 罗静婷、罗婉艺、杨玉娟

电 话:020-39348107、39348046

传 真:020-39348000

手 机:13826083392、13660677212、15813316776

邮 箱:153754768@qq.com、1850666282@qq.com、

99451409@qq.com

联系人: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 张熙 阚亚琪

电 话:010-58881772,58881783

传 真:010-58881766,58881783

附件:1. 2015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实施方案

2. 2015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报名表

科技部办公厅

2015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5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实施方案

一、大赛目的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5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要求,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决定组织举办以“创新创业 科技惠民”为主题的“2015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主要目的是宣传创新驱动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创业成果服务改善民生,通过大赛在全社会广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为全国创新创业人员、科技人员、科普传播、讲解和科普志愿人员搭建学习交流的平台,提升科普传播能力,推动科普事业发展。

二、组织方式、报名条件及赛制

主办单位: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

承办单位: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广东科学中心、广东广播电视台(现代教育频道)

协办单位:广州科普基地联盟

为便于大赛的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参赛选手的选拔工作,中央、国务院部门、解放军、武警部队负责所属单位参赛选手的选拔工作。参赛选手只可选择在地方或部门一处报名参赛。荣获2014年“全国十佳科普使者”的优胜者不再参加本次比赛。

组委会将邀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派代表参赛或观摩比赛。

大赛分为预赛及决赛两个阶段,预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中央、国务院部门、解放军、武警部队各自负责组织实施,并确定参加决赛的人选。预赛安排由各地各部门自行决定。

决赛分淘汰赛及总决赛两个部分。

三、竞赛内容

参赛选手根据“创新创业 科技惠民”主题自由选择题目讲解。

淘汰赛比赛内容为自主命题讲解。总决赛比赛内容为自主命题讲解和随机命题讲解。自主命题和随机命题讲解主题内容必须包含自然科学和技术知识。淘汰赛和总决赛自主命题讲解内容不可重复,时间均为4分钟,随机命题讲解时间为2分钟。进入总决赛的30名选手首先进行自主命题讲解,后进行随机命题讲解。

自主命题讲解由选手自行确定一个科普内容命题进行讲解。讲解时,选手必须借助多媒体等多种手段辅助进行讲解,丰富舞台效果。

随机命题讲解考核选手的随机应变能力和对相关问题的个人见解,候选命题为一段20秒视频,共20项。具体内容由选手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讲解内容必须与视频内容密切相关。

选手出场时,播放20秒自我介绍视频。该环节不作比赛评分,视频由选手准备。选手制作视频统一用AVI或MPG格式,画面比例4:3,像素尺寸:720×576;提供的PPT(可配有背景音乐)须为wps、office 2010等通用版本。

四、评审专家推荐及监督

评审专家由大赛组委会从国家科普专家库中抽取确定,总决赛评审专家要有广泛代表性。

为保证大赛的公平、公正、公开,大赛成立独立监督组对决赛活动进行监督。

五、决赛赛程

1. 淘汰赛

淘汰赛以抽签分组的形式进行,分三组完成。每组决出10名选手,三组共产生30名选手参加总决赛。

淘汰赛总分100分,评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淘汰赛评分标准:自主命题讲解(100分)。评委分别从内容陈述、语言表达、整体形象三方面进行评分。内容必须包含自然科学和技术知识,否则不得分。

(1)内容陈述 (50分)

科学准确、重点突出;

层次清楚、合乎逻辑;

通俗易懂、深入浅出。

(2)语言表达(30分)

发音标准、吐字清晰;

语言生动、语速适中。

(3)整体形象(20分)

衣着整齐,精神饱满;

举止大方,自然得体。

2. 总决赛

参加总决赛的30名选手赛前抽签并领取号牌,按号牌顺序上场比赛。依次进行自主命题讲解、随机命题讲解。

总决赛总分100分,评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总决赛评分标准:

(1) 自主命题讲解(70分)

专家评委将从内容陈述、语言表达、整体形象三方面进行评分,超时则由记分员进行扣分记录。内容须与自然科学相关,否则不得分。

①内容陈述(30分)

科学准确、重点突出;

层次清楚、合乎逻辑;

通俗易懂、深入浅出。

②语言表达(30分)

发音标准、吐字清晰;

语言生动、语速适中。

③整体形象(10分)

衣着整齐,精神饱满;

举止大方,自然得体。

(2)随机命题讲解(30分)

大屏幕显示题目编号共20个数字供选手选择,被选中的号码将显示对应视频画面,选手必须根据画面主题和元素进行讲解。选手可在30秒准备时间后开始计时讲解。内容必须与视频画面内容密切相关,并包含自然科学和技术知识,否则不得分。

总决赛随机命题讲解的20个视频内容将于3月30日在中国科普网、中国科普博览、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官方网站上公布,供选手提前做好准备。

专家评委将根据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评分,超时则由记分员进行扣分记录。

①主题立论一致,合乎逻辑;

②内容重点突出,寓意深刻;

③密切联系实际,特色鲜明;

④讲解思路清晰,语言流畅。

六、决赛比赛规则

1. 讲解比赛采用选手抽签确定上场顺序,配带号码牌上场。

2. 自主命题讲解限时4分钟,不足2分钟扣2分,超时1-30秒扣2分;超时30秒讲解中止。随机命题讲解限时2分钟,不足1分钟扣2分,超时1-15秒扣1分;超时15秒讲解中止。

3. 决赛评分

淘汰赛阶段,每个小组均有7名专家评委,共同对淘汰赛环节的自主命题讲解进行打分。总决赛有7-9名专家评委,共同对总决赛环节的自主命题和随机命题讲解进行打分。打分采用现场打分、亮分和公布成绩的方式,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打分的平均数为选手最终得分。评委不对选手的时间使用情况进行扣分,由计分工作人员进行扣分。

若遇选手总分数相同则按评委的第二个最高分高低决定名次,若评委的第二个最高分相同则按第三个最高分高低决定名次,以此类推;若遇评委具体打分均相同,则在监督组的监督下抽签决定名次。

4. 决赛监督

监督组全程监督比赛过程,并对比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投诉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七、决赛赛程安排

1. 领队会议

时间:5月27日(决赛前一天)

地点:广东科学中心学术交流中心

会议内容:明确参赛规则、评分标准、比赛办法以及具体安排等;各领队代表选手参加抽签,选手分3个小组参加淘汰赛。

2. 淘汰赛

时间:5月28日(决赛第一天)

地点:广东科学中心学术交流中心

晋级决赛的选手按抽签顺序,分三个小组参加淘汰赛,三个小组比赛同时进行。每个小组按得分高低排序产生10名优胜选手,晋级总决赛。

3. 总决赛休整期

时间:5月29日(决赛第二天)

地点:广州市

进入总决赛的选手,抽签确定参赛顺序。

4. 总决赛

时间:5月30日(决赛第三天)

地点:广东科学中心学术交流中心

晋级总决赛的30名选手,按抽签顺序先后进行比赛,确定选手排名及颁发各奖项。

八、决赛奖项设置

1. 一等奖。总决赛评选出的前10名选手将获得2015年 “全国科普讲解大赛”一等奖,颁发获奖证书;

2. 二等奖。进入总决赛的第11~30名选手将获得2015年 “全国科普讲解大赛”二等奖,颁发获奖证书;

3. 三等奖。淘汰赛的每个小组的第11~20名选手共30名选手将获得2015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

4. 专项奖。现场观众选出最具人气奖、最佳形象奖和最佳口才奖各2名。由现场观众及网络投票选出,票数多者当选。其中现场观众投票票数占70%,网络投票票数占30%。网络投票5月28日启动。

九、媒体宣传

拟邀请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日报、科技日报、南方日报、广州日报及羊城晚报等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对活动进行报道。广东省、广州市的电视媒体对比赛进行录播。中国科普网、中国科普博览、中国科技报道、南方网、北京科技视频网等网络媒体对赛事进行网络直播或报道。相关视频在中国科普网、中国科普博览、北京科技视频网网站上播放。

大赛官方网站:http://tech.southcn.com/2015qgkpjjds。

媒体宣传由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负责。

十、其他要求

1. 报名时间及要求。推荐参加决赛的选手应在5月12日之前完成报名。参赛选手请于5月12日前将决赛稿件(PPT)及个人视频介绍材料、自我介绍(50字内)提交给组委会办公室。

2. 经费。各参加决赛选手的差旅费自理,不需交纳其它参赛费用。决赛阶段专家聘请、场地租赁、设备配置、服务及人员保障等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承担。

本实施方案由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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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科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