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开展2019年领军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

发布时间:2019-03-04   来源: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9]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丰台区实际,现将2019年丰台区领军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在丰台区注册的各类企业、驻丰台区市属事业单位、区属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研发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央企员工申报需要提供集团总公司人事、职改部门开具的委托函)。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不受学历、资历、职称限制,不需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申报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一)曾取得以下任一国家级人才表彰奖励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2.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3.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5.“**计划”入选者; 
6.长江学者成就奖; 
7.中国青年科学家奖; 
8.中国青年科技奖; 

9.中国科学院“**计划”人选等。


(二)曾获得以下任一国家级科技奖项
1.国家自然科学奖;  
2.国家技术发明奖; 
3.国家科技进步奖; 
4.中国专利金奖(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5.省部级(北京市)科技奖项:如北京市科学技术一、二等奖等(三等奖必须排名前三)。


(三)曾担任以下任一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项目子课题不予承认)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负责人; 
2.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负责人; 
3.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承担研究任务的项目专家组成员; 
4.国家“863计划”领域专家组组长、副组长或“863计划”项目主持人;  
5.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国家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 

6.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金”资助的项目主持人。


(四)在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中的一个

1.专利:获得过3个及以上发明专利(排前3名)或6个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排前3名)。 

2. 制定国家或行业标准。


三、申报程序


(一)3月1日至3月8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登录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www.bjrbj.gov.cn/bjpta)年度工程技术系列正高级职称直通车评审网上申报”,按照要求进行网上申报,过期将不能申报。选择“2019

(二)3月19日至3月21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向区推荐委员会办公室(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丰台区西站南路168号604室)提交申报材料。
(三)3月19日后,丰台区组建推荐委员会,按照规定的推荐标准和推荐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在丰台区政府网站公布推荐结果。推荐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向市评审委员会提交推荐报告和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
(四)4月,通过区初评推荐的申报人员须登录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查询后续缴费及答辩等事项安排。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5月13日至5月24日,市级评审会组织答辩。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报送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

1.申报表原件(从申报系统填写好后打印)一式五份。
2.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护照等)、学历、学位(海外学位需经教育部学位认证)、表彰、获奖、专利证书、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制定标准和项目结题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及复印件。
3.所在企业注册地属于丰台区范围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市属、区属事业单位提供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及有关证明等申报资料均应按照A4纸标准,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申报单位印章。


(二)报送材料的要求
1.申报人员要按时申报,准确、如实填报申报材料;所在单位要认真、全面审核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在申报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握标准和条件。

2.报送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确需报送涉密材料的,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及时电话沟通

申报人员在进行网上申报前,务必先同区人力社保局电话沟通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填写、申报注意事项等内容。


五、联系电话


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3258398。

丰台科技园区管委会:63702056。
           丰台区领军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推荐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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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丰台区人民政府网

内容编辑: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