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办理危废证的信息都在这了!收藏吧!

发布时间:2019-02-14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一)杭州危险废物处置创新发展大会

时间:4月26-28号  点击阅读原文


(二)南京危险废物管理技术特训营

时间:3月14-17号)点击阅读原文

联系人:靳艳云 17710648515  微信:760247380

一、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二)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三)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四)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五)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六)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七)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


二、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防雨、防渗的运输工具;

(二)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

(三)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程序:


一、国家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颁发。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二、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在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前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附具上述申请条件规定的证明材料。


三、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申请单位的经营设施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发证机关在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征求卫生、城乡规划等有关主管部门和专家的意见。申请单位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

(二)危险废物经营方式;

(三)危险废物类别;

(四)年经营规模;

(五)有效期限;

(六)发证日期和证书编号。


此外,还应当包括贮存、处置设施的地址。


五、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原申请程序,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一)改变危险废物经营方式的;

(二)增加危险废物类别的;

(三)新建或者改建、扩建原有危险废物经营设施的;

(四)经营危险废物超过原批准年经营规模20%以上的。


七、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继续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应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原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换证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换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八、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终止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应当对经营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对未处置的危险废物作出妥善处理。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在采取前款规定措施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注销申请,由原发证机关进行现场核查合格后注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九、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


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


禁止伪造、变造、转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本号对转载、分享、陈述、观点保持中立,目的仅在于传递更多消息,版权归原作者。有版权方面不当之处,欢迎回消息告知删稿事宜,本号将尽快处理。谢谢!


友情代发

关于举办“第三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国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行业已成为环保领域快速发展的新兴市场,发展极其迅速,但由于我国危险废物产业起步较晚,从事危险废物治理的企业普遍面临管理、技术和人才等因素的制约,尤其缺乏经验丰富的综合型人才和技术队伍。

同时,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文件指导精神,为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升我国危险废物治理行业的能力建设水平,及时更新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储备,推动行业快速健康发展,促进危险废物管理迈上新台阶,无忧固废网联合权威机构面向全国危险废物行业举办“第三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诚邀危险废物相关企事业单位及行业从业人员报名参加!

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314-17(三天课程,14日全天报到)

地点:南京

培训主题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设施运营与关键技术

培训对象

危险废物监管、生产、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从业人员。

课程特色

1、课程内容管理与技术并重,并辅以大量实务案例分析,便于学员对知识更全面的理解和掌握。

2、授课形式将采用集中授课、交互式教学、小组案例教学、现场实例教学(暂定)等,避免教条式教学方式,便于学员知识吸收,并能得到更多实践经验。

3、课前开展摸底评测,课后建立联络平台,以便授课老师因材施教,学员随时咨询交流。

4、学员完成全部课时,将由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考核鉴定,考核鉴定通过颁发“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职业资格证书。

培训内容


时间

课程安排

314

注册报到

315-17

固体废物概念及常识

.固体废物基本特性

.危险废物基本概念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与鉴别

固体废物政策法规及管理

.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固体废物管理标准体系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

固体废物处置利用技术概况

.固体废物预处理技术概况

.固体废物利用和处置技术概况

经营单位危险废物全流程管理

.人员配置与制度建设

.危险废物收集运输

.危险废物接收、贮存

.危险废物台账管理

危险废物焚烧及其污染控制关键技术

.危险废物焚烧预处理

.危险废物焚烧配伍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技术

.危险废物焚烧底渣减量

.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异常情况与应急处理

典型危险废物焚烧设施运营管理经验分享

互动教学环节(经验交流、疑难问题解答)

317

下午

考试



培训费用

A类:培训费(含场地、教学、教材、午餐、茶歇、专家费、等);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B类:培训费(含场地、教学、教材、午餐、茶歇、考核、工本、专家费等);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增值服务

1、技术服务:如园区或企业需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技术咨询服务,可根据需求组织专家赴实地调研,对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及处理处置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和技术诊断,提出整改意见及整体解决方案。

2、团体培训:如各单位需“整班建制”举办团体培训班(人数限定30人以上),可与秘书处直接联系。培训内容按照需求定制,培训时间、地点、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报名及缴费

1.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于31日前将报名表回传到秘书处,并将培训费汇入以下银行账户:

   名:创环国际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支行

   号:0200292409020129620

汇款后请将汇款底单扫描或拍照发至秘书处邮箱。(注:秘书处将按汇款到账先后顺序安排参训,因名额所限,超额学员将安排参加下一期培训班,培训费用在开具发票后不予退还。)

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艳云


电  话:17710648515

微  信:760247380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请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加微信

点击阅读原文进入在线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