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口被批捕!十四年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废机油)!
发布时间:2019-01-22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破获全省首例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废机油)严重污染环境案,一家三口涉嫌污染环境罪被批捕,非法处置危险废物1800余吨
日前,州公安局环侦支队历时3个月,辗转多个省市,侦破全省首例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废机油)严重污染环境特大案件,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发现非法储油点5处,扣押用来非法运输、储存和处置废机油车辆3台、未处理废机油30多吨。
多家企业的废机油被非法回收处置
去年10月,州公安局环侦支队在工作中发现,一董姓男子在州内多家机动车修理企业非法回收和转售废机油。案情上报后,州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并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要求对涉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予以坚决打击。经缜密侦查,专案组基本查清违法人员构成、作案规律特点等情况。去年11月22日,州公安局组织警力集中收网,一举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并予以刑事拘留。
一家三口疯狂收购废机油,环保部门警告置之不理
经调查, 十多年来,董某等人并未获得任何相关部门的批准,也没有任何相关收购资质,私自收购废机油。
为逃避监管,他们先后在延吉市小营镇、依兰镇、朝阳川镇,以及和龙市西城镇等乡镇村屯私设储存点,放置储油罐,并在未做任何防渗措施的情况下将储油罐深埋地下。期间,环保部门曾发现过其储存的废物,并予以警告,但是,董某等人仍置之不理,疯狂收购、处置并转卖到辽宁省鞍山、营口、盘锦,河北省石家庄,内蒙古通辽等地。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从2005年至2018年11月,董某组织妻子王某和儿子董某某等3人在州内50余家机动车修理企业非法收购废机油,经集中储存、静置沉淀、沉降过滤、抽水后再转手出售,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废机油1800余吨,仅2018年就收购、处置、贩卖472吨,涉案金额达150余万元。
警方:废机油含有毒物质,渗入土壤后危害达数十年
州公安局经文保支队民警李长寿介绍,废机油属于国家标注的固体危险废物。废机油严禁随意买卖,应由有资质的企业来处理。
本案中,嫌疑人在收购废机油时,将不符合贩卖标准的废液(油水混合物)直接排放到城市下水管道。通过对上述地点取样检测,土壤中含有超标的有毒致癌物质苯并(a)芘,已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多方寻找案件突破口,斩断废机油产业利益链
州公安局经文保支队政委韩政吉介绍,该案在全省尚属首例,在侦办过程中,涉案危险废物的数量确定、处置行为的法律认定等很多疑难问题摆在办案人员面前,办案工作一度进展缓慢。
为此,州公安局环侦支队多次邀请法律专业人士研究有关污染环境类案件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借鉴外地公安机关侦办工作经验,多方寻找案件突破口。根据3名犯罪嫌疑人供述和掌握的线索,民警兵分两路,一组核实非法收油、处置、污染证据;一组赴辽宁省盘锦市、营口市等地核实运输、售卖证据,并通过调取银行交易流水、聘请专业鉴定机构检测,核实犯罪嫌疑人违法所得和造成的环境污染。(数据来源:延边新闻网)
为确保证据搜集充分,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环侦支队先后多次与法制、环保部门、州检察院刑检部等进行沟通研究,对相关违法行为准确定性,2018年12月28日,董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被州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注:废机油中所含有毒致癌物质苯并(a)芘难以自然分解,渗入土壤后危害将达数十年;而那些非法处置已流入市场的废机油,其对用户的安全隐患更无法估量。
按照《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废物,含传染性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构成污染环境罪。
希望公安机关不断提升对涉环境污染犯罪的发现、侦查和打击能力水平,主动作为、重拳出击,坚决斩断废机油产业利益链条,持续保持对涉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积极保护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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