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费涨啦||生态环境部:重点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环评时,应编制工矿用地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8-10-11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关于《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的回复
来信:
1、针对《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的疑问:请问:(1)《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中,“实施简化管理的行业”是否不属于重点单位,“实施重点管理的行业”中除了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外是否也不属于重点单位;(2)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是否有发布? 2、针对《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的疑问:请问:(1)土壤现状调查布点是否需要满足污染场地调查规范要求;(2)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所列项目为初步调查阶段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的必测项目;土壤现状调查监测因子是否需要满足上述要求;(3)重点单位新、扩、改项目环评是否需要包含调查报告内容;(4)土壤和地下水现状调查报告如何上报环境影响评价基础数据库,向公众公开的程序和时间是否有要求。
回复:
一、针对《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有关问题的答复 根据我部发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事业单位,纳入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 (一)有事实排污且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行业的所有大中型企业。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行业包括: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 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增加相关土壤污染重点监管行业。 (二)年产生危险废物100 吨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 (三)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利用的企业事业单位。 (四)运营维护生活垃圾填埋场或焚烧厂的企业事业单位,包含已封场的垃圾填埋场。 (五)三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地下水环境污染事件,或者因土壤环境污染问题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企业事业单位。 除了《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前两款规定的企业外,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都可纳入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 目前各地方已陆续发布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名单。 二、针对《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有关问题的答复 1.土壤环境现状调查布点需要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要求。该导则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布点参照《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要求执行。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土壤环境现状监测基本因子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所列基本项目一致。该导则实施之前,土壤环境现状监测因子需要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对初步调查阶段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的要求,既包括表1中所列必测项目,也包括依据HJ 25.1、HJ 25.2及相关技术规定确定的选测项目。 3.根据《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一款要求,重点单位新、改、扩建项目,应当在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开展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编制调查报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需要包含调查报告内容。 4.土壤和地下水现状调查内容作为环评文件的组成部分,根据《关于开展全国环评审批信息联网报送的通知》(环办环评函( 2016 )619号),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过全国环评审批信息联网报送至环境影响评价基础数据库。 土壤和地下水现状调查报告主要内容由重点单位通过其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来源: b部长信箱
本号对转载、分享、陈述、观点保持中立,目的仅在于传递更多消息,版权归原作者。有版权方面不当之处,欢迎回消息告知删稿事宜,本号将尽快处理。谢谢!
友情代发
近期培训文件通知
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国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行业已成为环保领域快速发展的新兴市场,发展极其迅速,但由于我国危险废物产业起步较晚,从事危险废物治理的企业普遍面临管理、技术和人才等因素的制约,尤其缺乏经验丰富的综合型人才和技术队伍。
为提升我国危险废物治理行业的能力建设水平,及时更新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储备,推动行业快速健康发展,促进危险废物管理迈上新台阶,面向全国危险废物治理行业举办“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第二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将于2018年10月13-16日在重庆举办,围绕危险废物焚烧设施运营、关键工艺和实验室检测,邀请行业资深专家采用案例教学和互动教学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培训,以满足当前我国危险废物经营企业规范化管理和治理的需要。
诚邀危险废物相关企事业单位及行业从业人员报名参加!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10月13-16日(两天课程,13日报到,16日参观交流)
地点:重庆
二、培训主题
危险废物焚烧设施运营、关键工艺和实验室检测
三、培训对象
危险废物监管、生产、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从业人员。
四、课程特色
1、课程内容管理与技术并重,并辅以大量实务案例分析,便于学员对知识更全面的理解和掌握。
2、授课形式将采用集中授课、交互式教学、小组案例教学、现场实例教学(暂定)等,避免教条式教学方式,便于学员知识吸收,并能得到更多实践经验。
3、课前开展摸底评测,课后建立联络平台,以便授课老师因材施教,学员随时咨询交流。
4、学员完成全部课时,将颁发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结业证书。
五、培训内容
时间 | 课程安排 |
10月13日 | 注册报到 |
10月13-15日 | 危险废物焚烧设施运营管理
危险废物焚烧关键工艺
危险废物实验室检测
互动教学环节(经验交流、疑难问题解答) |
10月16日 | 参观新中天集团下属单位重庆天志(国家环保部批准国家级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 |
联系人:靳艳云
电 话:17710648515
微 信:760247380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请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加微信
回顾一下第一期培训的精彩瞬间!
第一期北京特训营回顾(参观北京金隅生态岛)
13611330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