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颁布增值税专用发票新规:对不起,要开发票请先付款!

发布时间:2018-10-01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2018年8月22日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文有文字版

通知全文内容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正确适用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有关规定,确保罪责刑相适应,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不再参照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发[1996]30号)第一条规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二、在新的司法解释颁行前,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刑事案件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0号)第三条的规定执行,即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

最高人民法院

2018年8月22日

·  正  ·  文  ·  来  ·  啦  ·

什么是虚开发票?来几个简单的例子:

没有真实交易发生,却开具发票,这是虚开;

卖的是苹果,发票开的是桔子,这是虚开;

卖了3个苹果,发票开的是2个苹果,这是虚开;

卖的苹果5块钱一斤,发票开的是7块钱一斤,这是虚开;

东西卖给了甲,发票却开给了乙,这是虚开;

甲卖东西给乙,发票却是丙开给乙的,这是虚开。

A公司为逃避税款缴纳,A公司法定代表人让好友任法定代表人的B公司在没有实际交易的情况下为A公司开具发票。在这里,A公司和B公司均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


在我们工业品行业,经常会遇到采购方客户说,你先把发票给我们开了,等下个月我们再付款,对不起,以后这种情况不能再发生了,因为最新刑法里面把虚开发票也量刑了!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财务中间人虚开发票的情况 ,一种是职业的,即以此为赚钱的方式。在开票方与受票方之间充当“掮客”的角色,赚取中介手续费,这种属于知法犯法;另一种是恰巧知道有多余发票的企业和缺少发票的企业。以帮朋友忙的想法变成了介绍人,这种行为多属于不懂法所致。

不管懂法不懂法,有没有收取好处费,一旦发生这些行为,是必须接受法律制裁的,因此,企业主们切实注意这些方面,以免好心办坏事,伤人又伤己。找耐火材料网

近期培训文件通知

 

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国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行业已成为环保领域快速发展的新兴市场,发展极其迅速,但由于我国危险废物产业起步较晚,从事危险废物治理的企业普遍面临管理、技术和人才等因素的制约,尤其缺乏经验丰富的综合型人才和技术队伍。

为提升我国危险废物治理行业的能力建设水平,及时更新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储备,推动行业快速健康发展,促进危险废物管理迈上新台阶,面向全国危险废物治理行业举办“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第二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将于20181013-16重庆举办,围绕危险废物焚烧设施运营、关键工艺和实验室检测,邀请行业资深专家采用案例教学和互动教学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培训,以满足当前我国危险废物经营企业规范化管理和治理的需要。

诚邀危险废物相关企事业单位及行业从业人员报名参加!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1013-16日(两天课程,13日报到,16日参观交流)

地点:重庆

二、培训主题

危险废物焚烧设施运营、关键工艺和实验室检测

三、培训对象

危险废物监管、生产、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从业人员。

四、课程特色

1、课程内容管理与技术并重,并辅以大量实务案例分析,便于学员对知识更全面的理解和掌握。

2、授课形式将采用集中授课、交互式教学、小组案例教学、现场实例教学(暂定)等,避免教条式教学方式,便于学员知识吸收,并能得到更多实践经验。

3、课前开展摸底评测,课后建立联络平台,以便授课老师因材施教,学员随时咨询交流。

4、学员完成全部课时,将颁发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结业证书。

五、培训内容

时间

课程安排

1013

注册报到

1013-15

危险废物焚烧设施运营管理

  • 危险废物项目建设质量管理

  • 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工程试运行经验

  • 危险废物焚烧设施性能测试

  • 危险废物焚烧项目自主验收要点

  • 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场审核要点

  • 典型危险废物焚烧设施运营经验

危险废物焚烧关键工艺

  • 危险废物焚烧预处理

  • 危险废物焚烧配伍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技术

  • 危险废物焚烧底渣减量

  • 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异常情况与应急处理

危险废物实验室检测

  • 危险废物检测常用仪器设备及其操作和维护

  • 危险废物检测技术和质量控制

  • 危险废物检测流程

  • 实验室管理体系

  • 实验室安全

互动教学环节(经验交流、疑难问题解答)

1016

参观新中天集团下属单位重庆天志(国家环保部批准国家级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

联系人:靳艳云

电  话:17710648515

微  信:760247380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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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顾一下第一期培训的精彩瞬间!




第一期北京特训营回顾(参观北京金隅生态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