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这14个条件的就是散乱污,如何不被关停?这20类行业都是关停的,再整改也不行
发布时间:2018-08-11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关于召开“全国危险废物项目投融资高峰论坛暨
高新技术与设备转化推广会”的通知
时间:8月17-19号(17号全天报到)
地点:南京
联系人:靳艳云17710648515
微信:760247380
来源:龙海市人民政府
龙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海市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场,市直有关单位:
《龙海市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龙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海市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方案
为坚决遏制我市各类“散乱污”企业作坊环境污染行为,改善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散乱污”企业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管委会负责整治,落实到镇、村一级,具体到人;没有营业执照的,发现一起取缔一起。重点完成辖区内豆制品、砖瓦窑、家具制造、汽车维修、包装印刷、船舶修造以及橡胶和塑料制品等重点行业“散乱污”企业的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死灰复燃和企业异地转移现象。
二、整治时间
2018年6月30日至8月31日
三、重点工作
(一)排查清理“散乱污”企业。本方案所指“散乱污”企业(作坊)是指属于以下五类的生产企业(作坊):1.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属落后淘汰类的;2.不符合产业政策或区域产业布局规划的;3.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规经营的;4.不在工业集聚区有污染排放问题的;5.环境污染严重、安全隐患突出、污染治理和安全防范措施缺失,且整改无望的。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商、市监、环保、发改、国土、水利、建设、税务、安监、电力、水务等相关审批手续应办而未办理(特别是存在于居民集中区的企业、工业摊点和手工作坊),或无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治理无望的工业企业,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关停取缔。对于符合产业政策,但不符合地区产业布局规划、未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且长期污染环境,经过整合可达到管理要求的工业企业,实施整合搬迁。对于符合产业政策和地区产业布局规划,但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不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收集处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严重,可通过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实现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一律依法责令停产,限期整治。
(二)分类处置。2018年8月底前,各乡(镇)场要完成“散乱污”企业的分类处置,在全面排查梳理辖区内 “散乱污”企业的基础上,建立 “散乱污”企业的分类清单和管理台账,明确关停取缔、整合搬迁、限期整治等分类处置措施。
1.豆制品行业。各乡(镇)场要重点开展摸底排查,建立排查名单,并明确整治措施,督促具备条件的豆制品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并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于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不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收集处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严重,可通过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实现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一律依法责令停产,限期整治。不能符合要求的企业,由属地镇政府提请市政府依法给予关闭。
2.砖瓦窑行业。各乡(镇)场要根据《龙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砖瓦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摸清砖瓦行业底数和污染防治现状,深入排查砖瓦窑企业环境安全隐患,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全市砖瓦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督促实施转型升级改造,补办相关手续并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整治后环保验收仍无法达标的,属地镇政府要提请市政府依法给予关闭。
3.家具行业。各乡(镇)场要重点开展摸底排查,建立排查名单,并明确整治措施,整合规模化家具生产企业,督促具备条件的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并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禁止无废气收集、净化措施的露天喷涂作业,喷涂、烘干等环节的工艺废气应集中收集并净化处理,稳定达标排放。对环保验收无法达标、不参与规模化家具生产企业整合的企业及工坊,停业整顿直至取缔关闭,并报市政府备案,逐步构建我市家具生产行业监管长效机制,保障我市家具行业的健康发展。
4.汽车维修行业。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汽车维修行业开业条件》等规定,对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不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收集处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严重,可通过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实现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一律依法责令停产,限期整治。对于不能符合要求的企业,属地镇政府要提请市政府依法给予关闭。
5.包装印刷行业。包装印刷行业应推广无溶剂复合技术,提高低挥发性原辅材料使用比例。涂料、油墨制造等化工企业应进一步强化原辅材料替代,减少苯、甲苯、二甲苯、二甲基甲酰胺等溶剂和助剂的使用;计量、投料、物料中转、调漆、分散、研磨、清洗等环节工艺废气应集中收集并净化处理,净化效率应大于90%。对于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不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收集处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严重,可通过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实现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一律依法责令停产,限期整治。不能符合要求的企业,属地镇政府要提请市政府依法给予关闭。
6.船舶修造行业。有关乡镇要突出修造船业的喷漆和补漆的监管,严禁其采用以河砂高压冲喷除锈剥漆等易造成粉尘严重污染的工艺。严格按照《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的通知》(闽环保大气〔2017〕9号)技术指导性要求,对于不能符合要求的企业,属地镇政府要提请市政府依法给予关闭。
7.橡胶和塑料制品行业。依法取缔一批污染严重的“散乱污”企业,主要包括:与居民区混杂、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环境的无证无照小作坊;无环保审批手续、未办理工商登记的非法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且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加工利用“洋垃圾”的企业(洋垃圾是指: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电子废物、废旧衣服、生活垃圾、废轮胎等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和走私进口的固体废物);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含有毒有害物质的电子废物、废塑料(如沾染危险化学品、农药等废塑料包装物,以及输液器、针头、血袋等一次性废弃医疗用塑料制品等)加工利用的企业。对上述企业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并报请市人民政府依法对违法企业予以关停。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细化属地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各乡(镇)场要抓紧制定本辖区散乱污整治方案,排查摸底到位,建立分类台账,组织开展取缔、关闭、停产治理等工作。各相关单位依据职能分工指导各乡(镇)场完成“散乱污”企业(作坊)关停整治任务。发改局负责从严把关项目审批关,引导建设项目进入工业园区内,优化产业结构,家具、汽修、橡胶等相关产业布局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规划和整治;经信局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场淘汰落后产能,督促指导乡(镇)场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散乱污”企业(作坊)关停整治工作;国土局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场完成违法用地的“散乱污”企业(作坊)关停整治工作;市容局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场完成 “散乱污”企业(作坊)存在的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环保局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场完成存在环保隐患且整改无望的“散乱污”企业(作坊)关停整治工作;安监局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场完成存在安全隐患且整改无望的“散乱污”企业(作坊)关停整治工作;市监局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场完成无营业执照的“散乱污”企业(作坊)关停整治工作,对列入关停取缔名单内的“散乱污”企业(作坊)依法吊销、变更、撤销或注销营业执照;供电部门对政府部门提供的“散乱污”关停取缔名单内的企业及时配合实施停止供电,制止企业进一步违法行为。供水部门对政府部门提供的“散乱污”关停取缔名单内的企业及时配合实施停止供水,制止企业进一步违法行为。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推进整治工作。
(二)压实各级责任。各乡(镇)场是“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责任主体,要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成立“散乱污”企业整治领导小组,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加强统筹协调,整合集中力量,加快推进整治工作。要深化摸底排查,并依据排查结果,建立辖区“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清单,并填报龙海市“散乱污”企业排查明细表(附件1)。明确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及工作措施,排出整治时序进度,确保按照漳州市要求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三)强化联合整治。各乡(镇)场要充分发挥综合网格监管体系作用,把村一级监管责任细化到网格、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对“散乱污”企业早发现、早整治、早查处。市直有关部门要有效整合执法资源,强化联动执法,加大对重点污染企业(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企业的督查执法力度,对有问题的企业(作坊)及时下达停产整治通知,限期内整治不达标的予以关停。要加强司法联动、“两法”有效衔接,对涉嫌违法违规构成犯罪的要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或与公安机关联动执法,加大打击力度。
(四)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基层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各乡(镇)场要实施常态化巡查管理制度,严防已关闭取缔的“散乱污”企业(作坊)死灰复燃;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作坊),发现一家、取缔一家。对产业链和城市生活中尚不可或缺的行业,依据政策,通过进行规范、引导和激励等手段,引导其健康发展。
请各乡(镇)场及市直有关单位于7月31日前将联系人信息(姓名、电话、电子邮箱)报送至市政府办、环保局。8月25日前,各乡(镇)场要完成“散乱污”企业的分类处置,建立 “散乱污”企业的分类清单和管理台账,将龙海市“散乱污”企业排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至市政府办、环保局。
联系电话:6522055
电子邮箱:lhshbjbgs@163.com
附件:1. 龙海市“散乱污”企业排查明细表
2. 龙海市“散乱污”企业排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1
龙海市“散乱污”企业排查明细表
| 企业名称 | 详细地址 | |||
| 业主姓名 | 手机号 | |||
| 行业类别 | 投产日期 | |||
| 是否在工业集聚区 | 是否有工商营业执照 | |||
| 是否有环评审批 | 是否通过“三同时”验收 | |||
| 是否存在淘汰类生产工艺或设备 | 是否存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 | |||
| 是否有生产废气 | 是否有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 |||
| 是否有生产废水 | 是否有生产废水处理设施 | |||
| 是否存在证照不全、违规经营情况 | 是否存在环境信访扰民 | |||
| 是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 是否能整改到位及整改完成时限 | |||
| 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 | 负责人签字确认 | |||
| 乡(镇)场审核意见 | 是否列入关停取缔 | 是否列入治理改造 | ||
| 领导签字 | 年 月 日 | |||
市直有关单位: 市发改局、经信局、国土局、市容局、环保局、安监局、市监局、公安局、供电公司、城投水务。
龙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印发http://www.longhai.gov.cn/cms/html/lhsrmzf/2018-08-08/1708638045.html
一、整治目标
坚持“改造提升一批、整合入园一批、关停淘汰一批”的原则,按照“不留死角、全面排查、分类整治、依法依规、限期到位”的要求,深入开展小散乱污专项整治,依法整治取缔全区现有的“小散乱污”企业,重点取缔能耗高、污染重、隐患较大的企业和生产线的生产经营资格和生产条件,做到断水断电、清除设备、清除原料、吊销执照“四个到位”,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二、整治类别和对象
(一)整治类别。
“小散乱污”指的是:规模小,工艺差;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发改、土地、住建、环保、工商、质监、安监、电力等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其中:“小”是指:规模小,工艺差;“散”是指: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没有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企业;“乱”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应办而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企业,存在于居民集中区的企业、工业摊点、工业小作坊、养殖小区等;“污”是指:无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不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收集、无组织排放严重的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的企业,没有治理价值的企业,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重点是化工、砖瓦窑、下茧加工、养殖小区、水泥预制件加工、洗沙采石、废塑料加工、小铸造、金属板材加工、石材加工、食品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漆、油墨、胶黏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制造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
(二)整治对象。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的;
2.土地、环保、工商、质监、发改、工信、安监、水产、消防、电力等手续不全的;
3.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污染排放严重的小制造、小加工、小作坊等;
4.虽有行政许可手续,但超范围违规生产经营的;
5.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
三、整治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分类整治台账。
对本辖区内 “小散乱污”企业进行一轮“全方位、全覆盖、地毯式”排查,特别是禁养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要彻底摸清底数,分门别类建立整治台帐,台账里面要注明“停产整顿、日常监控和关闭”等三种类型,并报“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二)整治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手续不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超范围生产经营、涉气超标排污的企业。
根据上报反馈信息,按照区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配合区环保、发改、国土、工信等部门开展整治,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手续不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超范围生产经营、涉气超标排污的企业进行核查、整治、取缔。确保做到应退尽退,严禁异地转移。
图示:35个行业环保对错,企业主这样干才对!取缔类的20类企业,别再投资,已不允许了。
来源:真气网 环保部 河南环保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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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
关于召开“全国危险废物项目投融资高峰论坛暨
高新技术与设备转化推广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危险废物(下称“危废”)的污染防治已成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领域,是党的十九大要求着力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之一,生态环境部也启动了系列有关危废的专项行动。在对危废污染防治要求不断提高的同时,其处理处置行业也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良机,技术转化和资本投放的内在需求均快速增加。但该行业起步较晚,技术、资本供需信息不对称限制了危废处理处置产业快速、良性发展。
为此,无忧固废网联合行业权威机构于2018年8月17-19日在南京召开“全国危险废物项目投融资高峰论坛暨高新技术与设备转化推广会”。论坛将结合国家危废宏观政策背景,邀请管理部门、顶级专家学者、投融资机构及危险废物产业界企业高管出席,深入探讨我国危废处理处置产业的发展与投融资的趋势、策略与机遇,推广危废最佳可行技术与设备及其项目,搭建危废处理处置技术设备交流和项目投融资对接平台,助推行业发展。
现将论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欢迎相关单位或组织积极报名参加。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8年8月17-19日(17日报到)
地点:江苏南京
二、会议内容
模块一、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产业发展
1.危险废物相关经济政策解读
2.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动态
3.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产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4.危险废物细分领域发展
模块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产业投资模式
1.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风险投资和基金介绍
2.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产业银企合作模式
3.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企业并购战略
4.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企业融资策略
5.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企业上市规划
6.环保产业园区招商项目
模块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设备和项目路演
1.高温等离子体技术
2.含重金属污泥综合利用技术
3.废酸资源化技术
4.废盐综合利用技术
5.废催化剂、活性炭的再生利用技术及产业化
6.飞灰综合利用技术
7.抗生素菌渣综合利用技术
8.危险废物包装容器资源化项目
9.含油污泥处理一体化解决方案
10.优秀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
三、参加单位
1.危险废物监管、生产、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企业;
2.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3.危险废物处置、收集、转运、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4.投融资机构;
5.环保产业园区;
6.相关媒体。
四、企业服务
1.本次论坛将遴选优秀投资机构和融资项目(包括优秀技术、设备和项目)上台路演,企业自愿申请,详情咨询会务组。
2.本次论坛将设置投融资项目展览展示交流区,企业自愿申请,详情咨询会务组。
3.为更好地搭建供需交流的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20个左右的小展位,企业自愿申请(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详情请咨询会务组。
4.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办和实物赞助请联系会务组商洽。
五、收费标准
A类(参会费用):2800元/人(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类(展位服务):10000元(含2个免费参会名额)。
注:无忧固废网高级会员企业参会享8折优惠,并有1个免费参会名额。
联系人:靳艳云
电 话:17710648515
微 信:760247380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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