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最新复函!最新3个问题回复
发布时间:2018-08-03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关于召开“全国危险废物项目投融资高峰论坛暨
高新技术与设备转化推广会”的通知
时间:8月17-19号(17号全天报到)
地点:南京
联系人:靳艳云17710648515
微信:760247380
来源: 生态环境部
关于湿度单位问题的回复
2018-07-23
来信:
HJ_75-2017_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和HJ_76-2017_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中“烟气湿度”的提法及单位不一致,建议统一湿度的提法,并是否明确单位为体积比的百分数(vol-%、%vol或%V/V哪一个准确?) 1、HJ_75-2017 P20页中Xsw的单位“%”是否应明确为体积百分比; 2、HJ_75-2017 P31、34页中“Xsw-烟气含湿量”是否应明确单位为体积百分比; 3、HJ_75-2017 P32页中“Xsw-烟气绝对湿度(又称水分含量)”提法是否正确,应为“烟气湿度,体积百分比,%”; 4、HJ_75-2017 中其它页面出现的有关湿度的提法、单位是否需要统一; 5、HJ_76-2017 P25 “Xsw-烟气绝对湿度(含水量),%”提法是否正确,应为“烟气湿度,体积百分比,%”; 6、HJ_76-2017 P35中烟气湿度等单位为(%V/V),意思是体积百分比,在HJ_76-2007 9.1.9中提法为“烟气湿度,体积百分比%”
回复: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和《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76-2017)中烟气含湿量和烟气湿度(水分含量)的概念相同,均表示烟气中水分的体积百分比,单位为%。
http://www.mee.gov.cn/hdjl/gzgq/hfhz/201807/t20180723_447128.shtml
|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函 环办环评函[2018]725号 |
关于页岩气开采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页岩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渝环〔2018〕102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明确天然气、页岩气、砂岩气开采(含净化、液化)中的新区块开发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范围与区块范围概念不同,已通过规划环评的规划范围内的新区块开发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特此函复。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7月25日
抄送: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http://www.mee.gov.cn/gkml/sthjbgw/stbgth/201808/t20180801_447547.htm
关于助动车制造环评类别的回复
2018-07-23
来信:
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无助动车制造的分类,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自行车3761、助动车3770、其他未列明运输设备制造3799;故助动力车制造应参照《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77自行车制造进行管理,而不是参照77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
回复:
“助动车制造”项目,建议参照《名录》“二十六、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中的“76.自行车制造”判断其环评分类。http://www.mee.gov.cn/hdjl/gzgq/hfhz/201807/t20180723_447126.shtml
关于锅炉监测位置咨询的回复
2018-07-23
来信:
监测对象是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锅炉。两台锅炉同时运行,共用一个烟囱排放,在烟囱上安装有烟气在线监测设备。每台锅炉都装有除尘设备,无脱硫和脱硝设备。两台锅炉共同为装置提供热源,每台锅炉所用燃料都是燃料油和天然气两用。两台锅炉同时运行时,有时同时使用燃料油,有时同时使用天然气,有时一台使用燃料油,另一台使用天然气。在监督性监测中,应在什么位置监测,是在共同排放的烟囱上还是在每台锅炉的除尘器出口的烟道上。对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比对监测时应在什么位置监测。 假设上述两台锅炉其中一台停运时,另一台在什么位置监测。如果是三台及以上锅炉共用一个烟囱,如果停运一台,另外两台如何监测。
回复:
一、对于监督性监测(手工监测),原则上需在每台锅炉除尘设备出口分别开展监测,依据每台锅炉使用燃料确定执行标准限值。当现场条件不允许每台锅炉进行监测时,可在共用烟囱开展监测,如两台锅炉均使用燃料油为燃料,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油锅炉排放限值,如两台锅炉均使用天然气或分别使用燃料油和天然气为燃料,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气锅炉排放限值。 二、对于比对监测,《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 75)规定“在烟气CMES监测断面下游应预留参比方法采样孔,采样孔数目及采样平台等按GB/T 16157要求确定,以供参比方法测试使用。在互不影响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靠近。” 三、对于多台锅炉共用烟囱或部分锅炉停运的,监测要求同上。
近
期
通
知
关于召开“全国危险废物项目投融资高峰论坛暨
高新技术与设备转化推广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危险废物(下称“危废”)的污染防治已成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领域,是党的十九大要求着力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之一,生态环境部也启动了系列有关危废的专项行动。在对危废污染防治要求不断提高的同时,其处理处置行业也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良机,技术转化和资本投放的内在需求均快速增加。但该行业起步较晚,技术、资本供需信息不对称限制了危废处理处置产业快速、良性发展。
为此,无忧固废网联合行业权威机构于2018年8月17-19日在南京召开“全国危险废物项目投融资高峰论坛暨高新技术与设备转化推广会”。论坛将结合国家危废宏观政策背景,邀请管理部门、顶级专家学者、投融资机构及危险废物产业界企业高管出席,深入探讨我国危废处理处置产业的发展与投融资的趋势、策略与机遇,推广危废最佳可行技术与设备及其项目,搭建危废处理处置技术设备交流和项目投融资对接平台,助推行业发展。
现将论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欢迎相关单位或组织积极报名参加。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8年8月17-19日(17日报到)
地点:江苏南京
二、会议内容
模块一、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产业发展
1.危险废物相关经济政策解读
2.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动态
3.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产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4.危险废物细分领域发展
模块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产业投资模式
1.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风险投资和基金介绍
2.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产业银企合作模式
3.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企业并购战略
4.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企业融资策略
5.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企业上市规划
6.环保产业园区招商项目
模块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设备和项目路演
1.高温等离子体技术
2.含重金属污泥综合利用技术
3.废酸资源化技术
4.废盐综合利用技术
5.废催化剂、活性炭的再生利用技术及产业化
6.飞灰综合利用技术
7.抗生素菌渣综合利用技术
8.危险废物包装容器资源化项目
9.含油污泥处理一体化解决方案
10.优秀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
三、参加单位
1.危险废物监管、生产、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企业;
2.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3.危险废物处置、收集、转运、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4.投融资机构;
5.环保产业园区;
6.相关媒体。
四、企业服务
1.本次论坛将遴选优秀投资机构和融资项目(包括优秀技术、设备和项目)上台路演,企业自愿申请,详情咨询会务组。
2.本次论坛将设置投融资项目展览展示交流区,企业自愿申请,详情咨询会务组。
3.为更好地搭建供需交流的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20个左右的小展位,企业自愿申请(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详情请咨询会务组。
4.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办和实物赞助请联系会务组商洽。
五、收费标准
A类(参会费用):2800元/人(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类(展位服务):10000元(含2个免费参会名额)。
注:无忧固废网高级会员企业参会享8折优惠,并有1个免费参会名额。
联系人:靳燕云
电 话:17710648515
微 信:760247380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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