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油墨桶会被供给厂回收,就不按规定管理?环保局:罚款5万!环保厅:支持

发布时间:2018-07-19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关于召开“全国危险废物项目投融资高峰论坛暨

高新技术与设备转化推广会”的通知

时间:8月17-19号(17号全天报到) 

地点:南京

联系人:靳艳云17710648515

微信:760247380

来源:河北环保厅

行政复议决定书

冀环复决﹝2018﹞8号

申请人:河北某某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2018年1月15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石环罚201820号)不服,于2018年3月15日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受理;因案件情况复杂经延期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石环罚2018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申请人称:申请人被认定为固体废物的使用过的油墨桶,仅是油墨的存储工具,且会被供给厂家及时回收,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所称的“工业固体废物”,被申请人认定事实不清。申请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油墨桶仅有数个,油墨数量极低,并未造成环境污染的后果,因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应给予行政处罚。被申请人所依据的《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以下简称《自由裁量规定》)违法,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被申请人作出的石环罚2018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被申请人称:2017年9月18日,被申请人在对申请人夜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油墨桶、硅油桶随意堆放,且桶中残留物对其已丧失利用价值并被抛弃,残留物已经出现了遗撒、流失的情况,以上有现场照片为证。申请人所述仅有数个油墨桶之事不实,照片所涉场所油墨桶、硅油桶数量达二十余个,残留硅油流失到了厂区排水沟。申请人对其暂不利用的工业固废随意堆放,未按法律要求进行管理并造成了遗撒流失,该违法行为不符合“情节轻微”“不应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在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被申请人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被申请人对申请人违法行为发生、调查、事先告知、听证通知的作出等过程均处于2017年,被申请人作出处罚裁量时参照《自由裁量规定》第八条规定对申请人作出处罚决定是合适的。该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请求维持。

本机关审理查明:2017年9月18日夜间、9月19日被申请人对申请人进行了检查。申请人废墨桶露天堆放,桶中残留物遗撒、流失。被申请人进行了现场拍照、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关证据,并于2017年9月21日立案。2017年11月24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送达了《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石环罚告字2017A926号),告知了申请人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权利。2017年11月25日申请人提出听证申请,2018年1月3日被申请人举行了听证会,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意见未予采纳。2018年1月15日被申请人经集体讨论,综合考虑决定对申请人罚款伍万元。2018年1月16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送达了石环罚2018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上述事实有申请人、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和本机关调查材料为证。

本机关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其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申请人的废墨桶残留物等系工业固体废物,其行为违反了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了该行为的法律责任。被申请人依据上述规定,经裁量对申请人的行为作出石环罚2018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依据正确、内容适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石环罚201820号)。 

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接到《本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6月1日

关于召开“全国危险废物项目投融资高峰论坛暨高新技术与设备转化推广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危险废物(下称“危废”)的污染防治已成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领域,是党的十九大要求着力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之一,生态环境部也启动了系列有关危废的专项行动。在对危废污染防治要求不断提高的同时,其处理处置行业也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良机,技术转化和资本投放的内在需求均快速增加。但该行业起步较晚,技术、资本供需信息不对称限制了危废处理处置产业快速、良性发展。

为此,无忧固废网联合行业权威机构于2018817-19南京召开全国危险废物项目投融资高峰论坛暨高新技术与设备转化推广会。论坛将结合国家危废宏观政策背景,邀请管理部门、顶级专家学者、投融资机构及危险废物产业界企业高管出席,深入探讨我国危废处理处置产业的发展与投融资的趋势、策略与机遇,推广危废最佳可行技术与设备及其项目,搭建危废处理处置技术设备交流和项目投融资对接平台,助推行业发展。

现将论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欢迎相关单位或组织积极报名参加。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8817-19日(17日报到)

地点:江苏南京

会议内容

模块一、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产业发展

1.危险废物相关经济政策解读

2.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动态

3.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产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4.危险废物细分领域发展

模块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产业投资模式

1.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风险投资和基金介绍

2.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产业银企合作模式

3.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企业并购战略

4.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企业融资策略

5.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企业上市规划

6.环保产业园区招商项目

模块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设备和项目路演

1.高温等离子体技术

2.含重金属污泥综合利用技术

3.废酸资源化技术

4.废盐综合利用技术

5.废催化剂、活性炭的再生利用技术及产业化

6.飞灰综合利用技术

7.抗生素菌渣综合利用技术

8.危险废物包装容器资源化项目

9.含油污泥处理一体化解决方案

10.优秀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

三、参加单位

1.危险废物监管、生产、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企业;

2.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3.危险废物处置、收集、转运、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4.投融资机构;

5.环保产业园区;

6.相关媒体。

四、企业服务

1.本次论坛将遴选优秀投资机构和融资项目(包括优秀技术、设备和项目)上台路演,企业自愿申请,详情咨询会务组。

2.本次论坛将设置投融资项目展览展示交流区,企业自愿申请,详情咨询会务组。

3.为更好地搭建供需交流的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20个左右的小展位,企业自愿申请(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详情请咨询会务组。

4.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办和实物赞助请联系会务组商洽。

五、收费标准

A(参会费用)2800/(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展位服务)10000元(含2个免费参会名额)。

:无忧固废网高级会员企业参会享8折优惠,并有1个免费参会名额。

联系人:靳燕云

电  话:17710648515

微  信:760247380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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