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险废物豁免,你想知道的都有了!
发布时间:2018-07-04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时间:7月6-8(5号全天报到)
地点:北京
联系人:靳艳云17710648515
微信:760247380
关于危险废物豁免,你想知道的都有了!
问: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固废有哪些?
1.家庭日常生活产生的全部环节和收集环节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2.含铬皮革废碎料用于生产皮件、再生革等,在利用过程不按危废管理。
3.煤气净化产生的煤焦油满足《煤焦油标准》,且做为原料使用,利用过程不按危废管理
4.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医疗废物焚烧飞灰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填埋过程不按危废管理。
5.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协同处置过程不按危废管理。
6.危险废物焚烧处理产生的废金属,用于金属冶炼,利用过程不按危废处理。
7.利用破碎分选回收废覆铜板、印刷线路板、电路板中金属后的废树脂粉,运输过程运输工具满足防雨、防渗、防遗撒要求,不按危废进行运输;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处置过程不按危废。
8.农药废弃包装物,村镇收集过程不按危废管理
9.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混入生活垃圾,不按危废管理
10.由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经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同意,按应急处置方案进行转移和处置,转移和处置过程不按危废。
11.废弃电路板,运输过程满足防雨、防渗、防遗撒要求,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12.医疗废物,收集过程不按危废管理
13.感染性废物,按技术规范处理后,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或焚烧处置,处置过程不按危废管理。
问: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废物是否不属于危险废物?确定某种废物是否符合豁免管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仅豁免了危险废物特定环节的部分管理要求,并没有豁免其危险废物的属性。确定某种废物是否符合豁免管理的流程为:
1.确定该废物属于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危险废物(核对废物类别/代码和名称);
2.确定该废物的豁免环节是否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一致;
3.核对是否具备《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列明的豁免条件。
问: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豁免内容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在满足上述条件前提下,“豁免内容”含义如下:
1.“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全过程(各管理环节)均豁免,无需执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2.“收集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收集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3.“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利用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4.“填埋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填埋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5.“水泥窑协同处置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水泥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6.“不按危险废物进行运输”:运输工具可不采用危险货物运输工具;
7.“转移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进行转移活动的运输车辆可不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转移过程中可不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但转移活动需事后备案。
问: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危险废物,其豁免环节的前后环节如何衔接,以确保后续环节仍按危废管理?
《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仅豁免了危险废物在特定环节的部分管理要求,在豁免环节的前后环节,仍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且在豁免环节内,可以豁免的内容也仅限于满足所列条件下的列明的内容,其他危险废物或者不满足豁免条件的此类危险废物的管理仍需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要求。
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6.3条要求且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填埋过程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如果不能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6.3条要求或不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则处置过程仍然需要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问: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的混合物,以及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废物的属性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对此应如何理解?
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后的属性判定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07)的第5条“危险废物混合后判定规则”进行判定,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经GB 5085.1、GB 5085.4和 GB 5085.5 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与放射性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应按照放射性废物管理。
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属性判定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07)的第6条“危险废物处理后判定规则”进行判定,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废物仍属于危险废物,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如铬渣)。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处理后,经GB 5085.1、GB 5085.4 和 GB 5085.5 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问:名录中有很多类似于“不包括XXXX”的描述,是不是意味着这些XXXX就不属于危险废物了?
《名录》中关于“不包括XXXX”的描述,是根据当前环境管理的需要,将此类废物明确不包括在《名录》里。但是《固体法》对于危险废物的定义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因此,此类废物虽未列入《名录》,但仍然需要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洁普环保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工作委员会
物再协危字[2018] 4号
关于举办“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随着生态环境部“清废行动2018”的启动,国家将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力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持续提升监管能力水平,未来还将持续不懈狠抓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当前危险废物已成为环保领域快速爆发的新兴市场,但由于我国危险废物产业起步较晚,从事危险废物治理的企业虽获迅速发展,却普遍受制于技术人才匮乏,尤其是有经验、综合型的人才和技术队伍。
为提升我国危险废物治理行业的能力建设、做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引导行业快速健康发展,无忧固废网联合权威机构面向全国举办“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特训营将分别针对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处置等不同类型企业在管理和技术方面的难点和痛点,邀请行业资深专家采用案例教学和互动教学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系列培训,为企业培训综合型管理和技术人才。
本期特训营将于2018年7月6-8日在北京举办,围绕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全流程管理及焚烧关键工艺流程控制开展培训,以满足当前我国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和治理的需要。
诚邀危险废物相关企事业单位及行业从业人员报名参加!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7月6-8日(两天课程,5日报到,8日参观交流)
地点:北京
二、培训主题
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全流程管理及焚烧关键工艺流程控制
三、培训对象
危险废物监管、生产、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从业人员。
四、课程特色
1、课程内容管理与技术并重,并以辅以大量实务案例分析,便于学员对知识更全面的理解和掌握。
2、授课形式将采用集中授课、交互式教学、小组案例教学、现场实例教学(暂定)等,避免教条式教学方式,便于学员知识吸收,并能得到更多的实践经验。
3、课前开展摸底评测,课后建立联络平台,以便授课老师因材施教,学员随时咨询交流。
4、学员完成全部课时,将颁发无忧固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结业证书。
五、培训内容
时间 | 课程安排 |
7月5日 | 注册报到 |
7月6日 | 经营单位危险废物全流程管理 Ø人员配置与制度建设 Ø危险废物准入与接收 Ø危险废物贮存与厂内运输 Ø台账管理 Ø环境监测与应急预案 Ø自产危废管理 Ø过程风险管控 |
互动教学环节(经验交流、疑难问题解答) | |
7月7日 | 危险废物焚烧工艺流程控制 Ø危险废物焚烧预处理 Ø危险废物焚烧配伍 Ø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 Ø危险废物焚烧底渣减量 Ø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异常情况处理 |
7月8日 | 典型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参观交流(暂定) |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3200元/人(含场地、教学、教材、午餐、茶歇、证书工本、考察交流等);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注:无忧固废网会员企业参训享8折优惠。
七、增值服务
1、技术服务:如园区或企业需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技术咨询服务,可根据需求组织专家赴实地调研,对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及处理处置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和技术诊断,提出整改意见及整体解决方案。
2、团体培训:如各单位需“整班建制”举办团体培训班(人数限定30人以上),可与秘书处直接联系。培训内容按照需求定制,培训时间、地点、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八、报名及缴费
1.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于6月30日前将报名表回传到秘书处,并将培训费汇入以下银行账户:
户 名:创环国际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北苑家园支行
行 号:102100009746
帐 号:0200 2924 0902 0129 620
汇款后请将汇款底单扫描或拍照发至秘书处邮箱。(注:名额有限,秘书处将按汇款到账先后顺序安排参训,超额学员将安排参加下一期培训班,培训费用在开具发票后不予退还。)
2.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燕云
电 话:17710648515
微 信:760247380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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