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通报:免职环保局长、原执法大队长、原副区长等7人!追责县委书记、县长及多地环保部门等局长、副局长

发布时间:2018-06-10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时间:7月6-8(5号全天报到)

 地点:北京

联系人:靳艳云17710648515

微信:760247380

警惕污染新苗头 对企业排污特权不能姑息

来源:半月谈 李兴文 等

曾几何时,以小钢铁、小煤矿、小机械、小水泥、小化工等为代表的“五小企业”是一些地方的主要污染源。近年来,随着中央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这种“小、散、乱”企业正被大量关停,但另一种苗头不容忽视,一些头顶光环、荣誉等身的大企业却频频任性排污,呈现出“大、特、污”状,其形张狂,危害尤甚,“大企业排污特权”必须坚决整治,绝不能姑息迁就。


5月23日,中纪委通报的六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中,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违规堆放危险固体废物问题赫然在列。前不久,大型化工企业、上市公司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曝向农村倾倒十多万立方米工业废渣、向汾河直排废水等问题。


头顶光环、任性排污的大企业并非个例。梳理发现,首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显示,除5个省份公开资料不全外,有20多个省份曝出大企业排污问题,上百家大企业被点名,其中不乏环保先进企业、生态文明示范企业。


“大企业排污特权”有哪些表现?


——“大而无惧”,明目张胆,污染严重。


与小企业偷偷摸摸、小打小闹相比,大企业排污有的明目张胆。今年4月,生态环境部通报,知名农药企业、上市公司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期在雨天排放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高浓度废水,其厂内露天堆放各类危险废物,环境污染和风险隐患十分突出。


——“大而不律”,长期排污,影响恶劣。


大企业本应自律,但一些企业扛着“央管”“省属”“地方龙头”等名头无视地方环保监管,百姓深恶痛绝。中央环保督察组去年披露,中国五矿集团下属部分企业2013年以来在湖南累计有数十起环境违法问题未被依法查处。


——“大而难查”,屡查屡犯,地方保护。


云南知名企业先锋化工有限公司恶臭污染问题突出,2014年以来,当地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接到600多件举报,中央环保督察组2016年进驻期间也接到50多件举报,但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湖南督察时指出,地方龙头企业湘潭碱业公司长期超标排放,但地方政府竟出具文件称,多年在线监测表明企业污染物能达标排放。


不做环保表率,反成排污“先锋”,在中央重拳治污背景下,一些大企业缘何成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坏典型”?


一是一些地方患有“大企业依赖症”。


“大企业排污特权”,固然有企业的问题,但病根是少数地方政府的纵容和袒护。


大企业往往是利税大户,是地方财政“摇钱树”,关乎地方官员政绩。一位县主要领导曾对当地环保局局长直言:“从某个角度讲,我的政绩和你的政绩是相冲突的。”令环保部门无奈的是,有的地方竟撤销环保部门对企业下达的处罚决定,有的环保工作人员因严格监管反被冠以“损害投资环境”的帽子。


更有甚者,一些地方明文限制环保部门对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原则上首次不予处罚”。当重点监管对象变成重点保护对象,查处自然难以谈起,“我收税、你排污”,彼此心照不宣,出现“一边排污被约谈、一边纳税被表扬”的怪象也就见怪不怪了。


二是一些地方环保部门患有“监管近视症”。


有的“大企业排污特权”背后潜藏着权钱交易黑幕。有的环保部门利用手中职权,把环评当成敛财手段。湖南株洲县纪检部门披露,县环保局班子成员、二级机构负责人等13人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验收时,以“专家评审费”名义收受红包礼金共230余次。评审变牟利,结果可想而知。


随着环保门槛不断抬高,一些大企业通过贿赂地方官员寻求庇护。有关部门公布的案例显示,东部某市一年产值近4亿元的化工企业偷排污水十余年,调查发现企业曾向当地环保局局长在内的多名官员行贿,以换取“特殊照顾”。


三是一些大企业患有“成本焦虑症”。


一些企业“大而不强”,缺乏竞争力,有的甚至靠政府补贴度日,产生“成本焦虑症”。一些所谓的大企业所处行业产能过剩,为节省成本,不惜牺牲环境违法排污。


地方政府袒护纵容,监管人员权钱交易,甚至与企业沆瀣一气,监管失责,监守失控,影响不可小觑。


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企业排污特权”现象亟待整治。


地方政府应厚植生态理念,扭转重经济效益、轻环境保护的错误观念,切实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从企业来说,必须苦练内功,在提升市场竞争力上下“真功夫”,而不是在违法偷排上动歪脑筋。


值得关注的是,一些地方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初步构建了绿色生态审计制度体系,把对领导干部的审计从“审钱”延伸到“审天审地审空气”,这一做法值得借鉴。同时要严肃查处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表态多、行动少、落实差,尤其是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等问题,让环保生态成为悬在各级干部和企业头上的一柄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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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通报曝光六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5月23日,中央纪委通报曝光了六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分别是:

  天津市津南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小站镇阀门生产聚集区严重污染整改不力,津南区原副区长陈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
免职;津南区政协副主席、小站镇党委原书记马春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小站镇党委书记职务。

  河北省宁晋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企业长期违规排放污染地下水问题查处不力,宁晋县副县长李风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邢台市环保局宁晋分局原党组书记、
局长张志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立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环境执法大队原队长闫海涛、凤凰环保所原所长高恒波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宁晋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水政水资源科原科长柳新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凤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党委委员夏宏英、白京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江苏省连云港市相关部门和灌南县委、县政府对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内企业违法排污查处不力,
灌南县委书记李振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委副书记、县长商振江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县委常委廖朝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连云港化工园区管委会原主任潘井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职;灌南县政府党组成员、连云港化工园区管委会主任吴爱军,连云港化工园区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杨立谱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连云港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市环境监察局局长陆杰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安徽省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对违法倾倒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监管不力,铜陵经济技术开发
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刘怀祖、原总工程师岳霆被免职;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江九五、铜陵市环保局经开区环保分局局长唐宣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重庆市城口县市政园林局对渣土场胡乱倾倒渣土、污染环境不及时处置,城口县
市政园林局原局长范知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县市政园林局原分管副局长陈才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处分,降为副主任科员;县市政园林监察大队大队长陈国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市政园林局行政审批科原科长颜晓庆被免职。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和兰州市有关部门对违规堆放危险固体废物问题处置不及时、不到位,依据中铝公司有关规定,中铝兰州分公司总经理孙波涛被通报批评,分管安全环保的副总经理张得教、
分管营销的副总经理徐文胜分别受到警告处分,原安全环保健康部经理刘胜祥受到撤职处分,原安全环保健康部经理周剑峰等11名管理人员受到问责处理。兰州市环保局所属环境监察局副局长石明真、红古区副区长张奇才、红古区环保局副局长朱雨、区环保局所属环境监察局局长王文江、平安镇镇长铁石林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兰州市环保局局长芮文刚、环境监察局局长郭金魁、红古区区长李荣、市水务局副局长张文雍、市农委副主任牟玉祥等13人受到诫勉谈话或告诫约谈处理。

  通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作出一系列顶层设计、制度安排和决策部署,着力夯实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生态环境基础。党的十九大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重大决策部署。但从通报的问题看,这些地方和单位的负责同志政治站位不高,作风不严不实,抓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不强,重经济效益、轻环境保护的错误政绩观犹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导致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对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行为查处不力,严重偏离了中央决策部署,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严肃查处问责。

  通报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这场大仗、硬仗、苦仗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形成政治自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纪律保障工作履职尽责,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责主业,更加科学、精准和有效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对损害生态环境的地方和单位的领导干部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终身追责;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切实追究。严肃查处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表态多、行动少、落实差尤其是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症和突出问题,大力推动作风建设。要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移交问题线索的查处工作,失职失责典型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


信息来源:半月谈、新华社

责任编辑:王涧 张婷 刘雪丽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工作委员会

                  物再协危字[2018] 4 

   关于举办“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随着生态环境部“清废行动2018”的启动,国家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力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持续提升监管能力水平,未来还持续不懈狠抓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当前危险废物已成为环保领域快速爆发的新兴市场但由于我国危险废物产业起步较晚,从事危险废物治理的企业虽获迅速发展,普遍受制于技术人才匮乏,尤其是有经验、综合型的人才和技术队伍。

为提升我国危险废物治理行业的能力建设、做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引导行业快速健康发展,无忧固废网联合权威机构面向全国举办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特训营分别针对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处置等不同类型企业管理和技术方面的难点痛点,邀请行业资深专家采用案例教学和互动教学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系列培训,为企业培训综合型管理和技术人才

本期特训营将于201876-8北京举办,围绕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全流程管理及焚烧关键工艺流程控制开展培训,以满足当前我国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和治理的需要。

诚邀危险废物相关企事业单位及行业从业人员报名参加!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76-8日(两天课程,5日报到8日参观交流

地点:北京

二、培训主题

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全流程管理焚烧关键工艺流程控制

、培训对象

危险废物监管、生产、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从业人员。

课程特色

1、课程内容管理与技术并重,并以辅以大量实务案例分析,便于学员对知识更全面的理解和掌握。

2、授课形式将采用集中授课、交互式教学、小组案例教学、现场实例教学(暂定)等,避免教条式教学方式,便于学员知识吸收,并能得到更多的实践经验。

3、课前开展摸底评测,课后建立联络平台,以便授课老师因材施教,学员随时咨询交流。

4、学员完成全部课时,颁发无忧固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结业证书。

、培训内容

时间

课程安排

7月5

注册报到

7月6

经营单位危险废物全流程管理

Ø人员配置与制度建设

Ø危险废物准入与接收

Ø危险废物贮存与厂内运输

Ø台账管理

Ø环境监测与应急预案

Ø自产危废管理

Ø过程风险管控

互动教学环节(经验交流、疑难问题解答)

7月7

危险废物焚烧工艺流程控制

Ø危险废物焚烧预处理

Ø危险废物焚烧配伍

Ø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

Ø危险废物焚烧底渣减量

Ø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异常情况处理

7月8

典型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参观交流(暂定)

、培训费用

培训费3200/人(含场地、教学、教材、午餐、茶歇、证书工本、考察交流等);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注:无忧固废网会员企业参8折优惠。

、增值服务

1技术服务:如园区或企业需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技术咨询服务,可根据需求组织专家赴实地调研,对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及处理处置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和技术诊断,提出整改意见及整体解决方案。

2团体培训:如各单位需整班建制举办团体培训班(人数限定30人以上),可与秘书处直接联系。培训内容按照需求定制,培训时间、地点、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报名及缴费

1.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于630日前将报名表回传到秘书处,并将培训费汇入以下银行账户:

  名:创环国际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北苑家园支行

  号:102100009746

  号:0200 2924 0902 0129 620

汇款后请将汇款底单扫描或拍照发至秘书处邮箱。(注:名额有限,秘书处将按汇款到账先后顺序安排参训,超额学员将安排参加下一期培训班,培训费用在开具发票后不予退还。)

2.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燕云

电  话:17710648515

微  信:760247380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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