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企业被罚200万!刑事拘留166人!为什么?
发布时间:2018-06-06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时间:7月6-8(5号全天报到)
地点:北京
联系人:靳艳云17710648515
微信:760247380
去年温州市环保部门不断加大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铁腕治污铸就环保铁军新风采。2017年,温州市环保部门共检查企业8万多家次,立案处罚2468件,罚款8910万元,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205起,行政拘留104人,刑事拘留166人,进一步打响了环境执法最严、守法最佳城市品牌。
温州市环保局在5月3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向社会公布2017年全市环境违法十大典型案例。此次公布的案件涵盖龙湾、瓯海、平阳等8个县(市、区、功能区),涉及水、气、危废污染等违法行为,有企业最高被罚200万元,有当事人因破坏环境而“吃牢饭”。
一、平阳县温州三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案
2017年7月20日,平阳县环保局对温州三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电镀车间正在生产,有废气排放,两套废气处理设施未加药,综合废气处理塔吸收液液面过低,吸收液(喷淋液)经pH试纸测试呈酸性,不符合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的条件。当事人在明知废气处理设施无法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仍从事电镀加工生产,产生的电镀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外环境,造成大气污染,该行为已构成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2017年9月19日,平阳县环保局对温州三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2017年11月16日,平阳县公安机关对当事人曹光岁、李玉波分别进行行政拘留各5天。
二、龙湾区废塑料加工窝点违法排放污染物案
2017年5月11日,龙湾区环保局对位于永兴街道滨海塘河边的一处两家废塑料加工场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其擅自建成废塑料生产线并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车间外渗坑并流至周边河道。执法人员分别在这两家加工场的清洗池内和车间外渗坑进行了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均超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对河道造成了较严重的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国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龙湾区公安机关对12名涉案当事人进行行政拘留各6天。
三、瓯海区温州迪诺光学有限公司超标排放重金属污染物案
2018年1月25日,瓯海区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对位于梧田街道蟠凤村的温州迪诺光学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未经环评审批擅自投入眼镜配件生产加工,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市政雨水管道中,随后流入河道。执法人员在废水外排口、超声波清洗槽和滚筒内各采集水样2份。经检测废水超标排放,废水外排口总铜浓度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200多倍,涉嫌污染环境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瓯海区公安机关对温州迪诺光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厂长、管理人员、操作工等6人实施刑事拘留,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四、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案
2017年8月17日,苍南县环保局对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在运行,但在线监测数据异常,在该公司废水标准排放口采集水样。检测结果显示,其总磷浓度为1.90mg/L,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排放标准。根据《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苍南县环保局于2017年9月8日对该公司做出2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五、经开区温州宇田树脂有限公司涉嫌私设暗管违法案
2017年4月12日,温州经开区交通市政环保局对位于滨海园区滨海二路的温州宇田树脂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企业树脂堆场内有渗坑,经进一步开挖后发现埋有暗管,暗管内有污水排入环境。该企业通过暗管、渗坑、裂隙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有毒物质进入河道,涉嫌污染环境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2017年4月,经开区公安机关将该企业总经理等2名涉案人员实施刑事拘留,目前该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处于审查起诉阶段。
六、平阳县鳌江镇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
2018年1月31日,平阳县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鳌江镇石佛自然村发现有污泥倾倒现象。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石佛自然村110号前的竹林斜坡处,确有大小不一的散乱袋装污泥倾倒,经检测,该污泥为危险废物。通过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联合调查,快速锁定了倾倒污泥的嫌疑人员陈某,以及涉案企业瑞安市瑞强标准件有限公司和南洋汽摩集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平阳县公安机关对涉案的2家企业中4名犯罪嫌疑人周某、郑某、徐某和王某实施刑事拘留。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七、瑞安市洗铜砂加工点违法排放重金属案件
2017年4月6日,瑞安市环境保护局对位于塘下镇罗凤中北村桥南街69号后面的洗铜砂加工点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点现场正在生产,未能出示环保相关审批手续,清洗地面产生的污水和铜砂内渗出的污水部分通过该加工点北首地面水沟排至外环境。经检测,水沟处污水PH值、铜、锌均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其中铜、锌超标十倍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国和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瑞安市环保局对该加工点的生产设备进行查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瑞安市公安机关对胡士鸟、胡士道实施刑事拘留。2017年8月16日,瑞安市人民法院判处胡士鸟拘役5个月,胡士道拘役6个月,各处罚金10000元。
八、永嘉县精衡钮扣饰品有限公司私设暗管环境违法案
2017年3月20日,永嘉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桥头镇外垟头工业区入河口巡查,发现其中一个入河口有白色污水排入菇溪河。经溯源追查,发现系永嘉县精衡钮扣饰品有限公司将沉淀池中的泥水混合物通过管道直接排入标准排放口的外排管中,流入市政雨水管道所致。经检测,围墙外污水井的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均超标,对河道造成了较严重的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永嘉县环保局责令拆除私设的暗管并处罚款伍万肆仟元整,对设备进行查封5天,永嘉县公安机关对涉案当事人行政拘留7天。
九、苍南县某碎粒清洗加工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
2017年4月14日,苍南县环保局对吴宝春碎粒加工点展开检查,发现该加工点主要从事废油墨桶碎粒清洗加工。经调查确认,在加工点现场检查发现的废油墨桶及其破碎清洗后产生的残渣、污泥等废物均为具有毒性的危险废物,并且该加工点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该加工点废油墨桶(包括废油墨桶碎粒)经过磅称重,总计3.41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该加工点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其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苍南县公安机关对加工点业主和操作工人两人实施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苍南法院审理中。
十、乐清市柳市镇某加工场违法排污案(来源:温州环保)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工作委员会
物再协危字[2018] 4号
关于举办“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随着生态环境部“清废行动2018”的启动,国家将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力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持续提升监管能力水平,未来还将持续不懈狠抓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当前危险废物已成为环保领域快速爆发的新兴市场,但由于我国危险废物产业起步较晚,从事危险废物治理的企业虽获迅速发展,却普遍受制于技术人才匮乏,尤其是有经验、综合型的人才和技术队伍。
为提升我国危险废物治理行业的能力建设、做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引导行业快速健康发展,无忧固废网联合权威机构面向全国举办“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特训营将分别针对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处置等不同类型企业在管理和技术方面的难点和痛点,邀请行业资深专家采用案例教学和互动教学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系列培训,为企业培训综合型管理和技术人才。
本期特训营将于2018年7月6-8日在北京举办,围绕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全流程管理及焚烧关键工艺流程控制开展培训,以满足当前我国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和治理的需要。
诚邀危险废物相关企事业单位及行业从业人员报名参加!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7月6-8日(两天课程,5日报到,8日参观交流)
地点:北京
二、培训主题
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全流程管理及焚烧关键工艺流程控制
三、培训对象
危险废物监管、生产、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从业人员。
四、课程特色
1、课程内容管理与技术并重,并以辅以大量实务案例分析,便于学员对知识更全面的理解和掌握。
2、授课形式将采用集中授课、交互式教学、小组案例教学、现场实例教学(暂定)等,避免教条式教学方式,便于学员知识吸收,并能得到更多的实践经验。
3、课前开展摸底评测,课后建立联络平台,以便授课老师因材施教,学员随时咨询交流。
4、学员完成全部课时,将颁发无忧固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结业证书。
五、培训内容
时间 | 课程安排 |
7月5日 | 注册报到 |
7月6日 | 经营单位危险废物全流程管理 Ø人员配置与制度建设 Ø危险废物准入与接收 Ø危险废物贮存与厂内运输 Ø台账管理 Ø环境监测与应急预案 Ø自产危废管理 Ø过程风险管控 |
互动教学环节(经验交流、疑难问题解答) | |
7月7日 | 危险废物焚烧工艺流程控制 Ø危险废物焚烧预处理 Ø危险废物焚烧配伍 Ø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 Ø危险废物焚烧底渣减量 Ø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异常情况处理 |
7月8日 | 典型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参观交流(暂定) |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3200元/人(含场地、教学、教材、午餐、茶歇、证书工本、考察交流等);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注:无忧固废网会员企业参训享8折优惠。
七、增值服务
1、技术服务:如园区或企业需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技术咨询服务,可根据需求组织专家赴实地调研,对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及处理处置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和技术诊断,提出整改意见及整体解决方案。
2、团体培训:如各单位需“整班建制”举办团体培训班(人数限定30人以上),可与秘书处直接联系。培训内容按照需求定制,培训时间、地点、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八、报名及缴费
1.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于6月30日前将报名表回传到秘书处,并将培训费汇入以下银行账户:
户 名:创环国际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北苑家园支行
行 号:102100009746
帐 号:0200 2924 0902 0129 620
汇款后请将汇款底单扫描或拍照发至秘书处邮箱。(注:名额有限,秘书处将按汇款到账先后顺序安排参训,超额学员将安排参加下一期培训班,培训费用在开具发票后不予退还。)
2.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燕云
电 话:17710648515
微 信:760247380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请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加微信
点击“阅读原文”进入在线报名
13611330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