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学习】关于医疗废物管理
发布时间:2018-05-23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2018中国医疗废物
处置技术和设备创新发展论坛
时间:5月25号-27号地点:河南郑州
点击阅读原文 联系人靳燕云17710648515
01
什么是医疗废物?
答: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02
我国颁布的与医疗废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03
医疗废物分哪些种类?
答: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04
答:20%左右为医疗废物和可疑医疗废物,80%属于非污染的普通生活废物。
05
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是否属于医疗废物?
答: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患者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06
使用后的输液瓶是否属于医疗废物?
答: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07
产妇分娩后胎盘应该怎么处理?
答:(1)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2)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传染病、疑似传染病、急产孕妇的胎盘),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产妇,应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08
医疗废物对人体有哪些危害?
答:医疗废物对人体的危害通常是指接触医疗废物可能导致伤害和引起疾病,主要是感染性疾病。接触包括直接接触和间接接触两种。
(1)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和医用锐器可能引起感染性疾病,甚至引起传染病流行,如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艾滋病等。
(2)遗传毒性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可能引起基因突变导致遗传性疾病。
(3)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可能引起药物中毒和化学性损害。
(4)放射性废物可能引起放射性疾病。
(5)压力容器和锐器可能导致物理性损害。
09
汞对人体有哪些危害?
答:汞对人体有神经毒性和肾损害,吸入的汞蒸气或化合物会通过呼吸道吸收并聚集在大脑中,危害人的神经系统,还可导致急性中毒、间质性肺炎、支气管炎、局部过敏、齿龈炎以及肌肉震颤等。
10
汞外溢怎么处理?
答:(1)少量汞溢出(如体温计)至地面时,工作人员戴一次性医用外科(防护)口罩、手套,取适量的硫磺粉将溢出汞覆盖,使其形成硫化汞固体,用纸卷成筒将硫化汞固体收集进瓶子或袋子内密封,减少汞蒸气的散发。清扫污染垃圾(包括打碎的玻璃)装放于封闭容器内妥善处理。处理结束后,人员退出,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2)汞滴若洒落到被褥或衣服上时,应尽快找出汞滴,按上述方法处理,还应将污染的衣被晾在阳光下暴晒数小时。
(3)大量汞溢出(如血压计)时,用盒子盖在溢出物上以减少汞蒸气的散发,隔离该区域,通知医疗机构指定的相关部门清理。
(4)人体接触汞后立即清理,用冷水冲洗污染的局部;如眼睛接触,应用大量的冷水冲洗。如有误服,应立即与最近的毒物控制中心联系,请求医疗救护。
(5)废物处理:液体汞及其污染物应与其他废物分开收集,装在结实的袋子或容器内,在容器和袋子上标识“有害废物,含重金属(汞)”。禁止将含汞废物弃置于一般垃圾内或排入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系统。
(6)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获得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专门机构处置。
11
酸碱化学性废物溢出时应该怎么处理?
答:(1)皮肤接触时,用大量的清水冲洗15分钟。
(2)如溅入眼睛时,立即采用大量的清水彻底冲洗眼结膜囊15~20分钟,频繁瞬目(眨眼睛),并立即就医;不得用手揉搓眼睛。
(3)若发生小面积溢出至地面或物体表面时,勿直接清洗,可用相应的颗粒或粉状中和剂覆盖溢出物,反应停止后用纸巾或湿海绵清理。
(4)若发生大面积溢出时,应关闭燃烧源,疏散该区域人员,并关闭通往该区域的门。
12
我国目前采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方法有哪些?
答:主要技术方法有:高温焚烧、化学、高压蒸汽、微波、高温高压粉碎销毁等处理技术。河南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技术方法主要是前三种,洛阳市主要采用高温焚烧。
13
医疗机构应如何加强医疗废物的环节质量监管?
答:(1)从产生科室(部门)分类弃置的源头做起,到安全移交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
(2)从提升医疗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核心理念,到实施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全院、全员和全过程的规范化管理。
(3)从减少由于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过程不规范,对医疗机构、社会环境和人类健康带来的危害,到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患安全,保护社会环境。
14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及利器盒警示标志和警告语?
答:警示标志的形式为直角菱形,警告语应与警示标志组合使用;警示标志的颜色和规格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警示标志标准》(HJ 421-2008)的相关要求;带有警告语的警示标志的底色为包装袋和容器的背景色,边框和警告语的颜色均为黑色,长宽比为2:1,其中宽度与警示标志的高度相同。
15
医疗废物收集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1)医疗废物装放量达到包装袋或者容器的3/4满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实施鹅颈式封扎),使包装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2)包装袋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3)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袋、容器外表面上应当有警示标示;在每个包装袋、容器上应当系有中文标签,标签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科室(部门)、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16
怎样减少医务人员针刺伤?
答:(1)手持带针头的注射器或移动医用锐器时,不要将医用针头和医用锐器面对自己或他人。
(2)用后的医用针头切勿再徒手套回针帽;必须套回时,应采用单手法操作或应用针头套回辅助装置。
(3)禁止进行针头拆弯或毁形操作,禁止徒手处理破碎的玻璃。
(4)用后的医用锐器应及时弃置于锐器盒内;对可复用的医用针头(如腰穿、胸穿针头等)应放置于耐刺容器内,由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实施集中回收处理。
17
建立医疗废物暂存处有什么要求?
答:(1)应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
(2)应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应设有工作人员更衣室、登记室,清洁转运车存放间、医疗废物暂存间;配置便于车辆冲洗消毒的用具、排水管道;污水应排入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系统。
(4)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示和“禁止吸烟、饮食 ”标示。
(5)工作人员更衣室、登记室手卫生设施配置有效、齐全、使用便捷(非触摸式流动水洗手、干手及医用手消毒设施);有手卫生相关要求的宣教、图示。
18
医疗废物暂存场地和暂存时间有要求吗?
答:(1)医疗机构严禁露天存放医疗废物。
(2)医疗废物暂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3)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对暂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19
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的内容包括哪些?
答: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4年。
20
答:有(1)机械性损伤:针刺伤、锐器伤;须小心处理锐器、放入利器盒,利器盒密闭。
(2)物理性损伤:放射性损伤、烧伤;须将放射性废物弃置于专用包装袋内,并有明显标示,各处理环节应防辐射并密闭。
(3)化学性损伤:细胞毒性药物、化学消毒剂引起;应有明显标示,各处理环节应防辐射并密闭。
(4)生物性损伤:传染病患者、皮肤软组织感染;在医疗废物处理的各环节应执行标准预防。
21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应如何报告?
答:医疗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责任人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及时上报后勤管理部门。
医疗机构应当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机构应当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2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违反哪些文件规定的何种情形,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
答: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
(二)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的;
(三)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
(四)未对机构内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
(五)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或者运送车辆未在指定地点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的;
(六)未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报告的。
23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运送及暂存管理违反哪些文件规定的何种情形,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
答: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运送及暂存管理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的;
(二)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三)未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车辆运送医疗废物或者使用运送医疗废物的车辆运送其他物品的;
(四)未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装置或者监控装置未经常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
24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哪些文件规定的何种情形,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
(二)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的;
(三)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
(四)对医疗废物的处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规范的;
(五)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的;
(六)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
关于召开“2018中国医疗废物
处置技术和设备创新发展论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医疗废物是具有一定传染性、毒性及其他危害性的危险废物,处理不当会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带来安全隐患。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责任,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置的全过程管理,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医疗废物非法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提升监管能力水平,将医疗废物的管理和污染防治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为协助企业更好地应对新时代环保形势下的要求,提高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规范化建设和运营水平,交流医疗废物最佳可行技术和设备,推广最佳环境实践,共同促进我国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置,无忧固废网联合权威机构于2018年5月25-27日在郑州共同举办“2018中国医疗废物处置技术和设备创新发展论坛”。论坛将邀请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政策研究、处置技术研发、设施运营管理、设备制造应用,以及投融资等领域资深专家和行业领军人物出席,共同探讨解决行业难题,推动医疗废物处置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欢迎相关单位或组织积极报名参加。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8年5月25-27日(25日报到)
地点:河南郑州
二、论坛初步安排
时间 | 会议内容 |
5月25日注册报到 | |
09:00-21:00 | 注册报到 |
5月26日大会报告 | |
09:00-16:00 | 医疗废物处置行业发展及制度改革 -我国医疗废物管理法规与标准最新进展 -我国医疗废物最佳可行技术/最佳环境实践管理进展 -《环境保护税法》对危险废物处置行业的影响 -我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运营模式和收费政策 -地方医疗废物可持续环境管理案例分析与经验分享 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经验 -医疗废物项目建设环评技术要点与案例分析 -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运营管理经验分享 -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安全与应急管理 -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特征污染物监测的技术要求 -医疗废物处置领域投融资机遇与挑战 |
16:00-17:00 | 高峰对话:医疗废物处置行业的机遇与挑战 |
5月27日大会报告 | |
09:00-12:00 | 医疗废物处置技术和设备及其应用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修订思路及工作进展 -医疗废物高温灭菌处理技术进展 -医疗废物干化学处置工艺的介绍及发展 -医疗废物微波消毒设备介绍 -医疗废物焚烧处置技术设备管理与维护 -医疗废物智慧运行监管系统 |
13:00-17:00 | 企业参观交流 |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危险废物运输联盟
协办单位:昱源宁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参加单位
1.从事医疗废物监管、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从业人员;
2.医疗废物处置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3.医疗废物处置、收集、转运、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4.投融资机构。
五、企业服务
1.本次会议将遴选国内外优秀企业上台演讲(行业无不良记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不少于2个成功案例且稳定运行),结合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展示最佳适用技术及设备。企业自愿申请,详情咨询会务组。
2.为更好地搭建供需交流的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20个左右的小展位,企业自愿申请(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详情请咨询会务组。
3.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办和实物赞助请联系会务组商洽。
六、收费标准
A类(参会费用):(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类(展位服务):参展单位可免费2位参会名额。
注:无忧固废网高级会员企业参会享8折优惠,并有1个免费参会名额。
联系人:靳燕云
电 话:17710648515
微 信:760247380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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