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区危险废物处置费标准(汇总)

发布时间:2018-01-19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危险品专业委员会 

承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支持单位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      国家安全监督委员会、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等 媒体支持:中国危险品网

2018 年 1 月 19-21日  点:北京

   危险废物运输创新发展高峰论坛 

      联系人靳艳云 17710648515

请点击最下方阅读原文了解详情或直接在线报名

内蒙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危险废物处置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874号)有关规定,现就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按照经营服务性价格管理,实行政府定价。

二、收费标准及计费方式

(一)医疗废物处置。有固定病床的一级以上(含一级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住院部,按“出院者实际占用床位数”计算,每床每日2.5元,门诊部不收费;一级以下医疗机构的门诊部、诊所、防疫站、保健所等医疗卫生机构,按日平均产生的医疗废物量分类计收,医疗废物处置费按月征收,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受非医疗机构委托处置医疗废物收费按照产生的废物重量每公斤3.5元收取(不含税)。自治区发改委在《关于核定内蒙古自治区新增(修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第三批)的通知》(内发改费函[2013]75号)和自治区发改委、卫计委、人社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试行)2012版>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5]1708号)文件中明确调整后的床位费已含日常消毒费、污水处理费、医疗垃圾处理费,医疗机构不得向患者另行收取医疗废物处置费。

(二)其它危险废物处置。对其它危险废物,按产生的废物重量收取处置费,具体收费标准(不含税):

(1)高温焚烧处置 3.5元/公斤;

(2)固化安全填埋 2.7元/公斤;

(3)直接填埋 1.8元/公斤;

(4)剧毒类处置 400元/公斤;

(5)含易制化学品类处置 67元/公斤

三、危险废物处置费收费单位要严格执行上述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也不得以其他名目收取费用,并自觉接受价格、税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和报告制度。应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经营服务性价格公示清单,并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举报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

五、本通知自2018年1月1起开始执行。原《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中西部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批复》(内发改费字[2016]100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东部地区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内发改费字[2017]474号)自行废止。


无锡


根据《江苏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5]386号)和《无锡市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锡价规[2013]2号)有关规定,依据无锡市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关于《无锡市工业废物安全处置有限公司2015年危险废物处置费定价成本监审》(锡价本监〔2016〕11号)的结论,参照周边城市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经报市政府同意,现就无锡市区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政策明确如下:
 

 一、工业危险废物和社会源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

    
(一)调整工业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收费标准。工业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收费中准价调整为4.20元/公斤,可上浮30%,下浮不限。上浮幅度根据危险废物性质、处置成本等因素由处置单位与产废单位商定,并签订处置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

    上述处置收费标准已包含工业危险废物包装费、定点收集转运费等与焚烧处置相关的所有费用,处置单位不得在此收费标准外收取与工业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相关的其它任何费用,也不得减少服务和拆分收费,工业危险废物的运输原则上由处置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费用由处置单位统一收取。如产废单位确需自行承运危险废物的,由处置单位与产废单位协商扣减运输等相关成本费用。

    
(二)固化填埋处置、物化处置、剧毒品处置收费标准仍按锡价费〔2013〕102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二、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


 (一)有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

   
1、医院的医疗废物处置费根据实际占用床位数按月计收,收费标准为2.20元/日·床。

   
2、医院以外的医疗机构(养老院、护理院、疗养院等)的医疗废物处置费可按上述收费标准打折计收,也可根据每月医疗废物实际产生量以不高于5.00元/公斤的收费标准计收。具体计费方式由医疗机构自主选择。

    
(二)无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

    医疗门诊部和无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费仍按锡价费〔2013〕102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以上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已包含医疗废物周转箱(桶)、定点收集转运费。
  
三、严格规范危险废物处置收费行为

 

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要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切实规范收费行为,认真做好处置收费公示工作。各级价格部门要加强危险废物收费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违规收费行为。


本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执行。江阴市、宜兴市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由江阴市、宜兴市物价局根据本通知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执行。


厦门


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结合我市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具体划分为四大类。第一类:剧毒性废物;第二类:医疗废物;第三类:含重金属(包括铜、铅、锌、镉、三价铬等5种)污泥或废液、酸碱废液、废乳化液、有机溶剂、废矿物油;第四类:无机污泥

  

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遵循“谁委托、谁付费,谁服务、谁收费”原则,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三、收费标准

  (一)第一类:剧毒性废物(包括多氯联苯、氰化物、汞、六价铬等)处置收费维持原标准不变,最高指导价3.2元/公斤,下浮不限。

  (二) 第二类:医疗废物

  (1)有固定病床的医疗机构,最高指导价为2.2元/床.日,下浮不限,具体由委托处置的单位和处置机构双方协商,床位数以卫计委核定为准。

  (2)无固定病床的医疗机构,按日排出医疗废物量按月收取处置费。收费维持原标准不变,实行最高指导价,下浮不限。具体如下:

类别

日排出量(公斤)

月收费标准(元/月)

1

30以上

2400

2

20-30(含30)

1600

3

10-20(含20)

850

4

5-10(含10)

500

5

2-5(含5)

400

6

2以下(含2)

200

(三)第三类包括含重金属(包括铜、铅、锌、镉、三价铬等5种)污泥或废液、酸碱废液、废乳化液、有机溶剂、废矿物油等六项处置收费标准3.0元/公斤,最高可上浮30%,下浮不限。

(四)第四类无机污泥处置收费维持原标准不变,最高指导价1.7元/公斤,下浮不限。


四、上述收费标准中,第二类(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含集中处置区域范围内的医疗废物运输费用,其它第一、三、四类处置收费标准均不含运输费。第一、三、四类危险废物从产生地至处置场的运输费用,由委托处置单位和处置机构双方协商议定。

  

五、医疗机构交纳的危险废物处置费计入医疗服务成本,不得以“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费”等名目直接向病患者收取。

  

六、本通知从2015年1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期间国家、省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危废处置企业必须落实“阳光收费”各项规定,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标准和价格举报电话12358,使用税务票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原《厦门市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厦门市医疗垃圾集中处理收费标准的批复》(厦价服〔2003〕96号)同时废止。


黑龙江部分处置企业

 

    处 置 类 别

    收费标准

    (元/公斤)

    HW18焚烧处理残渣、HW36石棉废物

    2

    HW34废酸

    3

    HW06有机溶液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

    3.5

    HW02医药废物、H W05木材防腐剂废物、HW08废矿物油、HW09废乳化液、HW11精(蒸)馏残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HW39含酚废物、HW40含醚废物、HW42废有机溶剂、HW49其他废物、HW35废碱、HW17表面处理废物、HW21含铬废物(Cr≤100mg/L)

    4

    HW04农药废物

    50

    说明:上表处置类别以外的危险废物收费标准和危险废物运输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甘肃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自2017年1月25日起执行)

 

危险废物类型

收费标准

(元/公斤)

备注

1

废弃化学试剂

10

重量不足1吨的按1吨收取。

2

    符合GB18598-2001直接填埋的危险废物

4

3

    符合GB18598-2001不能直接填埋的工业废物需固化预处理的危险废物

5

4

    必须焚烧处理的危险废物

6

5

废弃剧毒化学品

650

重量不足20公斤的按20公斤收取。

文章来源:物价局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危险品专业委员会

     中交协危专委字[2017]第07号 

关于召开“首届危险废物运输创新发展高峰论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随着我国工业与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的不断提高,危险废物的产生渠道和产生数量越来越大,危险废物运输的需求量也将迅速增加。然而,由于危险废物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交通运输各环节成为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中最容易出现意外的事故,也是非法倾倒高发的环节,极易造成环境污染和人民生命财产伤害。危险废物运输各环节由于信息不对称、未实现数据的互联、共通等多种原因,造成我国危险废物管理各相关部门间协同管理不顺畅、企业间各自为阵等问题,加大了危险废物管理的难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国危险废物运输管理,促进危险废物运输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由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危险品专业委员会组织,定于2018119-21北京举办首届危险废物运输创新发展高峰论坛

论坛将邀请危险废物主管部委的相关领导以及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利用等相关单位的专家、领导和业内知名人士,聚焦我国危险废物运输管理,共商互联网大数据条件下的危险废物循环利用和创新发展模式,为加强危险废物运输安全、强化危险废物管理发挥积极作用。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8119-21日(19日报到)

地点:北京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危险品专业委员会

承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支持单位: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国家安全监督委员会、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等

媒体支持:中国危险品网

三、论坛主题

聚焦危废运输安全共享大数据

四、会议内容

(一)首届危险废物运输创新发展高峰论坛

      1.危险废物运输政策解读

      2.危险废物运输的互联网+”模式

      3.大数据与危险废物安全运输

      4.危险废物运输的风险控制与应急处理

      5.危险废物运输新技术装备深度融合应用

(二)高峰对话:大数据助推危险废物运输安全

五、拟邀请嘉宾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部等相关部委领导,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相关领导,以及交通运输和危险废物管理领域相关专家等。

六、参会对象

1.政府主管危险废物及其运输相关部门领导,业内专家、及资深媒体人士;

2.危险废物监管、生产、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相关企业领导、物流运输管理部负责人;

3.从事石油、化工、天然气、易爆品、剧毒品等产业的物流、运输、仓储企业负责人,相关物流园区、物流中心负责人;

4.广泛应用于危险废物运输物流领域的包装容器、技术装备制造企业或解决方案提供商,重卡车辆及LNG汽车企业,物料搬运机械企业、装卸系统提供商;

5.相关咨询、科研单位的负责人。


七、企业服务

1.欢迎业内优秀企业参会,详情咨询会务组。

2.本次会议将遴选国内外优秀企业上台演讲(行业无不良记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运输装备或管理系统等,不少于2个成功案例且稳定运行),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展示企业自主创新风采。企业自愿申请(一类装备或系统只选择一家),详情咨询会务组。

3.为更好地搭建供需交流的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30个左右的小展位,企业自愿申请(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装备或系统等),详情请咨询会务组。

4.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办和实物赞助请联系大会组委会商洽。


八、收费标准

A类参会(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类展位服务参展单位可免费2位参会名额。

:无忧固废网会员企业参会享8折优惠,并有1个免费参会名额。

联系人:靳燕云

  电  话:17710648515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网  址:www.51guf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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