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环保部等六部门发文:试点环保这8项行政处罚权不归环保部门了(在15省15市
发布时间:2018-01-18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危险品专业委员会
承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支持单位: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 国家安全监督委员会、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等 媒体支持:中国危险品网
2018 年 1 月 19-21日 地点:北京
危险废物运输创新发展高峰论坛
联系人靳艳云 1771064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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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环保部、水利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7年底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秦皇岛、呼和浩特等15个城市开展集中行使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5方面16项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试点时间为2018年的1月--9月底。
15个试点城市分别为:
河北省秦皇岛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辽宁省盘锦市、吉林省四平市、江苏省丹阳市、浙江省杭州市、江西省新余市、山东省济南市、河南省开封市、湖北省黄冈市、湖南省邵阳市、广东省广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四川省成都市、贵州省福泉市。
此次试点内容包括5方面16项行政处罚权:
(一)环境保护管理方面: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二)工商管理方面:
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三)交通管理方面:
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四)水务管理方面:
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五)食品药品监管方面:
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据悉,试点城市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可以实施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天津城管)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部署5方面16项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在济南、广州等15个城市开展集中行使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5方面16项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旨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
根据六部门制定的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内容包括以下5方面16项行政处罚权。
(一)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二)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三)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四)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五)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试点城市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可以实施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2015年12月24日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且需要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领域推行综合执法。”
指导意见还以列举方式明确了具体范围,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以及本次试点工作包含的5方面16项行政处罚权。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希望通过试点工作,进一步探索建立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机制,解决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指导全国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工作,推动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六部门要求,各试点城市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根据本方案于2018年1月31日前制定完成试点实施方案,明确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的步骤、程序、时间安排等,落实城市管理执法、公安、环境保护、水利、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的任务和责任,厘清职责边界,加强执法保障,深化协作配合,强化技术支持,做好答复应诉。
六部门还要求各试点城市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按时完成试点任务。试点结束后,要将试点工作情况书面报告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
试点城市包括河北省秦皇岛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辽宁省盘锦市、吉林省四平市、江苏省丹阳市、浙江省杭州市、江西省新余市、山东省济南市、河南省开封市、湖北省黄冈市、湖南省邵阳市、广东省广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四川省成都市、贵州省福泉市,共15个城市。
试点时间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18年9月底结束。
(来源:中国建设报)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危险品专业委员会
中交协危专委字[2017]第07号
关于召开“首届危险废物运输创新发展高峰论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随着我国工业与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的不断提高,危险废物的产生渠道和产生数量越来越大,危险废物运输的需求量也将迅速增加。然而,由于危险废物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交通运输各环节成为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中最容易出现意外的事故,也是非法倾倒高发的环节,极易造成环境污染和人民生命财产伤害。危险废物运输各环节由于信息不对称、未实现数据的互联、共通等多种原因,造成我国危险废物管理各相关部门间协同管理不顺畅、企业间各自为阵等问题,加大了危险废物管理的难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国危险废物运输管理,促进危险废物运输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由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危险品专业委员会组织,定于2018年1月19-21日在北京举办“首届危险废物运输创新发展高峰论坛”。
论坛将邀请危险废物主管部委的相关领导以及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利用等相关单位的专家、领导和业内知名人士,聚焦我国危险废物运输管理,共商互联网大数据条件下的危险废物循环利用和创新发展模式,为加强危险废物运输安全、强化危险废物管理发挥积极作用。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8年1月19-21日(19日报到)
地点:北京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危险品专业委员会
承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支持单位: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国家安全监督委员会、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等
媒体支持:中国危险品网
三、论坛主题
聚焦危废运输安全共享大数据
四、会议内容
(一)首届危险废物运输创新发展高峰论坛
1.危险废物运输政策解读
2.危险废物运输的“互联网+”模式
3.大数据与危险废物安全运输
4.危险废物运输的风险控制与应急处理
5.危险废物运输新技术装备深度融合应用
(二)高峰对话:大数据助推危险废物运输安全
五、拟邀请嘉宾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部等相关部委领导,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相关领导,以及交通运输和危险废物管理领域相关专家等。
六、参会对象
1.政府主管危险废物及其运输相关部门领导,业内专家、及资深媒体人士;
2.危险废物监管、生产、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相关企业领导、物流运输管理部负责人;
3.从事石油、化工、天然气、易爆品、剧毒品等产业的物流、运输、仓储企业负责人,相关物流园区、物流中心负责人;
4.广泛应用于危险废物运输物流领域的包装容器、技术装备制造企业或解决方案提供商,重卡车辆及LNG汽车企业,物料搬运机械企业、装卸系统提供商;
5.相关咨询、科研单位的负责人。
七、企业服务
1.欢迎业内优秀企业参会,详情咨询会务组。
2.本次会议将遴选国内外优秀企业上台演讲(行业无不良记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运输装备或管理系统等,不少于2个成功案例且稳定运行),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展示企业自主创新风采。企业自愿申请(一类装备或系统只选择一家),详情咨询会务组。
3.为更好地搭建供需交流的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30个左右的小展位,企业自愿申请(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装备或系统等),详情请咨询会务组。
4.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办和实物赞助请联系大会组委会商洽。
八、收费标准
A类参会(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类展位服务参展单位可免费2位参会名额。
注:无忧固废网会员企业参会享8折优惠,并有1个免费参会名额。
联系人:靳燕云
电 话:17710648515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网 址:www.51guf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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