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处置项目选址需要注意哪些?这篇文章能给你参考
发布时间:2017-11-01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前言:危废处置项目选址是危废项目前期的重点工作,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项目建设周期的长短,甚至决定了个别项目能否实际落地,是项目后续工作能否顺利、高效开展的基石。本文通过梳理危废方面有关的国家政策、标准、规范及管理要求,对项目选址进行了总结和归纳,不足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一、集中处置选址
(1)焚烧厂
1.各类焚烧厂不允许建设在GHZBl中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I类、Ⅱ类功能区和GB3095中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即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地区。集中式危险废物焚烧厂不允许建设在人口密集的居住区、商业区和文化区。
2.各类焚烧厂不允许建设在居民区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地区。
(2)贮存设施
1.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7度的区域内。
2.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
3.场界应位于居民区800米以外,地表水域150米以外。
4.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
5.应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
6.应位于居民中心区常年最大风频的下风向。
修订后取消“场界应位于居民区800米以外,地表水域150米以外。”,改为环评确定其防护距离。
(3)安全填埋场
修订前:
不应选在城市工农业发展规划区、农业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考古)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供水远景规划区、矿产资源储备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填埋场距飞机场、军事基地的距离应在3000m以上。
填埋场场界应位于居民区800m以外,并保证在当地气象条件下对附近居民区大气环境不产生影响。
填埋场场址距地表水域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
填埋场场址必须位于百年一遇的洪水标高线以上,并在长远规划中的水库等人工蓄水设施淹没区和保护区之外。
修订后:
不应选在城市工农业发展规划区、农业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考古)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供水远景规划区、矿产资源储备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危险废物填埋场场址的位置及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在对危险废物填埋场场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重点考虑危险废物填埋场渗滤液可能产生的风险、填埋场结构及防渗层长期安全性及其由此造成的渗漏风险等因素,根据其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结合该地区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填埋场的设计寿命,重点评价其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长期影响,确定其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农用地、地表水体以及其他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
填埋场场址必须位于百年一遇的洪水标高线以上,并在长远规划中的水库等人工蓄水设施淹没区和保护区之外。
填埋场场址的地质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a.能充分满足填埋场基础层的要求;
b.现场或其附近有充足的粘土资源以满足构筑防渗层的需要;
c.位于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主要补给区范围之外,且下游无集中供水井;
d.地下水位应在不透水层3m以下,否则,必须提高防渗设计标准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取得主管部门同意;
e.天然地层岩性相对均匀、渗透率低;
f.地质构结构相对简单、稳定,没有断层;
填埋场场址选择应避开下列区域:破坏性地震及活动构造区;海啸及涌浪影响区;湿地和低洼汇水处;地应力高度集中,地面抬升或沉降速率快的地区;石灰熔洞发育带;废弃矿区或塌陷区;崩塌、岩堆、滑坡区;山洪、泥石流地区;活动沙丘区;尚未稳定的冲积扇及冲沟地区;高压缩性淤泥、泥炭及软土区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填埋场安全的区域。
二、水泥窑协同处置选址
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城市工业发展规划;
所在区域无洪水、潮水及内涝威胁,设施所在标高应位于重现期不小于100年一遇的洪水水位线之上,并建设在现有和各类规划中的水库等人工蓄水设施的淹没区和保护区之外;
预处理车间应设置于项目所在地居民区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其运输路线应不经过居民区、商业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区;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满足(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
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经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认与居民区、商业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区的距离满足环境保护的需要。
协同项目防护距离-环评确定原则的由来: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确定防护距离标准问题的复函》(环函[2009]224号)中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防护距离应综合考虑经济、技术、社会、环境等相关因素,根据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的规律和特点,结合当地的自然、气象等条件,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确定。其他标准或规范性文件中依法提出的防护距离要求若与上述环保标准要求不一致,应从严掌握。
《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规范》(GB50634-2010)明确要求,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预处理车间与主要居民区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距离不应小于600m。
《关于发布<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O05)修改方案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33号)和《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中明确规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及焚烧设施的防护距离由环境影响评价确定。
《HJ2042—2014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中第5条总体要求5.5条款规定:危险废物处置工程选址应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环境保护专业规划和当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自然生态保护要求,还应综合考虑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服务区域、交通、土地利用现状、基础设施状况、运输距离及公众意见等因素,最终选定的厂址还应通过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评价确定。
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规范》(GB50634-2010)进行了局部修改,明确要求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预处理车间选址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相关要求。
因此,由上述标准规范及其修订可以看出,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预处理车间和贮存设施的防护距离均由环评确定。
水泥窑协同处置过程中主要污染源为危险废物暂存库及预处理车间的无组织排放,处置设施位置应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原则和方法》(GB/T3840—91)进行评价确定与周围人群距离满足环境保护的需要。来源:危废行业分享
2017中国医疗废物处置技术和设备创新发展论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医疗废物污染环境、传播疾病、威胁健康,危害很大,是《国家危险废物名录》46类危险废物中的首要废物。自2003年我国“非典”疫情大规模爆发之后,我国高度重视医疗废物的管理,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规和技术规范。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以及危险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相关技术规范等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政策和标准的颁布实施,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和处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随着国家相关标准的逐渐趋严,医疗废物焚烧设施的运营成本越来越高。且目前我国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大多到了更新维护与改造阶段,设备老化、运行不稳定等问题较多。此外,我国医疗废物的产生量还在大幅提升,进一步加剧了医疗废物处置的压力,现有设施数量和布局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医疗废物处置需求。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医疗废弃物产生量为182.43万吨,其中住院部门产生的废物量占全部医疗废物的83%。然而根据《2016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持证单位288个,核准处置规模达88.9万吨/年,全年实际经营规模为76.3万吨,仅为全国医疗废物产生量的41.8%。
医疗废弃物处置方式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量的增加,表明我国医疗废物处置行业存在很大机遇。据估算,2016年,我国医疗废弃物处置市场规模达65.13亿元,且仍保持较快发展态势。随着医疗服务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行业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前景可期。在此背景下,构建医疗废物处置技术与设备的供需平台,对于医疗废物处置难题的解决、技术和设备的推广应用,以及我国医疗废物处置水平的提高具有重大意义。
为此,本着交流医疗废物最佳可行技术和设备,推广最佳环境实践,构建供需平台,共同促进我国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置的目的,无忧固废网联合权威机构于2017年11月3-5日在北京共同举办“2017中国医疗废物处置技术和设备创新发展论坛”。论坛将邀请参与国家医疗废物政策制订的权威专家对国家相关政策和标准进行讲解,并邀请从事医疗废物处置技术研究与设备开发的国家重点高校、研究院所和企业专家分享最佳可行技术和设备。欢迎医疗废物产生、处置单位和技术、设备研发及供应单位积极报名参加。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4-5日(3日报到)
地点:北京
二、论坛主要议题
1.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政策法规解读
2. 中国医疗废物最佳可行技术/最佳环境实践管理进展
3. 地方医疗废物可持续环境管理案例分析与经验分享
4. 医疗废物处置经济政策、收费机制与运营模式
5. 医疗废物优化处置技术和管理模式
6. 医疗废物处置相关技术规范修订分析
7. 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特征污染物监测的技术要求
8. 医疗废物非焚烧处置工艺流程与设备操作
9. 医疗废物焚烧处置技术设备管理与维护
10.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安全与应急管理
11.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在线监测等相关设备选型及案例分析
12.医疗废物处置领域投融资机遇与挑战
三、典型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参观交流
北京润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由台湾润泰集团及日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总投资额1390万美元。公司位于通州区永乐店镇三垡村东,占地约40亩。公司依托母公司日友环保高效的医废处置技术,结合北京医疗废物实际特性,投资1.1亿元建设两条回转窑医疗废物处置系统,年许可处置量为16425吨。
四、参加单位
1.从事医疗废物监管、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从业人员;
2.医疗废物处置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3.医疗废物处置、收集、转运、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4.投融资机构。
五、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中培国华(北京)企业管理中心
协办单位:北京润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六、企业服务
1.本次会议将遴选国内外优秀企业上台演讲(行业无不良记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不少于2个成功案例且稳定运行),结合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展示最佳适用技术及设备。企业自愿申请(一个技术或设备只选择一家),详情咨询会务组。
2.为更好地搭建供需交流的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20个左右的小展位,企业自愿申请(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详情请咨询会务组。
3.本次会议还提供会刊彩页、赞助等服务,详情请咨询会务组。
联系人:靳燕云
电 话:17710648515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网 址:www.51gufei.com
请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