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厘清和纠正危废填埋场建设不规范、认识不清等误区

发布时间:2018-10-22   来源:危废技术联盟

核心提示:“尽管填埋占危废处置的比例很小,但存在不少认识误区,急需厘清和纠正。”作为一名工作了20多年的资深环保人,中国环境科学院研究员王琪一直在各种场合不遗余力地传播“从摇篮到新摇篮”的危险废物填埋技术处置观念。

▲图为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西海垃圾填埋场。

       “尽管填埋占危废处置的比例很小,但存在不少认识误区,急需厘清和纠正。”作为一名工作了20多年的资深环保人,中国环境科学院研究员王琪一直在各种场合不遗余力地传播“从摇篮到新摇篮”的危险废物填埋技术处置观念。

       在他看来,危险废物填埋技术存在不少认识误区,应正确认识危险废物填埋的必要性和所起的作用,厘清当下危险废物填埋场建设不规范、认识不清等误区,从而有效推进我国危险废物管理,增强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在近日举行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营管理及风险防控研讨会”上,王琪再次强调了这些观点。


       误区一:填埋是危废处置的终点

       危废填埋时可以一倒了之吗?在王琪看来,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误区。

       “现在危险废物填埋的处置与生活垃圾一样,一些处置单位把所有的危险废物一股脑全扔进去,从来没有考虑过回取,也没有考虑过将来的资源再生。”王琪说。

       王琪表示,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是把危险废物放置或贮存在土壤中。对于危险废物来说,填埋方式主要使用包容和与环境隔离的手段,而不是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理或解毒。

       据了解,危险废物安全填埋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最主要的区别在于,生活垃圾填埋具有稳定期,达到稳定的垃圾堆体对环境的危害大大降低,降解稳定化的产物与土壤无异。但是危险废物没有稳定期,其危害特性是长期存在的。所以,将填埋当做最终处置措施是极为错误的。

       王琪强调,填埋并不是危险废物处置的终点。在他看来,应该确立危险废物填埋有限存放的技术定位。

       “我国危险废物的管理思路是源头控制、过程监管、末端治理的全生命周期过程理念,人们一般意义上将其认为‘从摇篮到坟墓’。但实际上,可以把危险废物填埋场作为资源贮存场来用这些废物,这样将来技术条件达到了,可以重新处理或利用,使其回到循环中,实现‘从摇篮到新的摇篮’。”王琪说。


       误区二:填埋技术是廉价的代名词

       相比较焚烧处置、废物再利用等处置手段,一些人把填埋技术当成节省成本的替代措施,当成廉价的代名词。

       在王琪看来,不愿在填埋场建设上多投入成本,这给环境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填埋场的渗滤液控制有三重屏障,分别是地质阻隔、工程防渗、废物预处理。废物性质的控制和运行操作是第一重屏障,填埋设施的工程建设是第二重屏障,合理的场址选择是第三重屏障。

       但是,由于对填埋技术本身的轻视等原因,危险废物的填埋场建设存在诸多问题,设计普遍不满足标准要求。

       比如,对于填埋场的防渗层建设,部分施工单位做不到精细化施工,黏土里面往往含有石头、树根等杂质,或者在外层裹一层土工布,填埋场的防震功能和防渗功能大大下降。

       “实际上,填埋场防渗功能的实现应通过各系统,包括防雨、防洪、地下水导排、渗滤液导排、渗滤液处理等多个环节来确保,并非单纯靠一个防渗层就能满足的。”王琪说。

 

       误区三:不将后期管理和污染治理费用纳入成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65条规定:“重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退役费用应当预提,列入投资概算或经营成本。”

       但是,目前我国一些危险废物填埋场封场后,有些处于“裸奔”状态,没有人,也没有资金进行日常运行与维护。

       王琪表示,危险废物填埋场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必不可少。“危险废物填埋场是有‘寿命’的,也就是有一个安全保证期限。无论是安全保证期间还是之后,都要保证填埋的危险废物不对环境产生影响。”

       我国正在修订的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确立了几个修订目标。其中明确,建立有限存放的危险废物填埋技术定位,并进行无限期维护。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些目标的实现还需要一定时间。这就需要将后期管理和污染治理费用纳入成本。

       “由于危险废物的特殊性,当务之急是加强填埋场防渗层施工验收和增强渗漏在线监测能力,以便定位、指导漏洞的下一步修补工作。”王琪说。

 

       误区四:过度建设危险废物填埋场

       在王琪看来,当前危废处置领域还存在一个问题,即把填埋场作为必备设施。2004年,国家曾发布一个规划,要求在全国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总数量约50余个。但规划实施过程中,已建、在建、准备建的填埋场远远超过这个数量,有的地方甚至要求每个市、县都要建设填埋场。

       王琪表示,不是所有地方都适合建填埋场,如人口稠密的居住区、地势低洼的海滩等。填埋场建设与地质结构关系十分密切。一旦选址不科学,地下水位高于填埋场底部,渗滤液就有可能污染地下水,给环境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

       从世界范围来看,危险废物填埋技术的市场正在逐渐萎缩。德国、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已经开始研发和使用除“填埋”以外的替代技术。比如,德国研发出了地下盐矿危险废物处置场;美国研发出了深井灌注技术,用技术将危险废物灌注到地下几百米甚至几千米,存储时间不少于一万年;日本长期以来使用的遮断型填埋场标准结构也有了新变化,其特点是填埋场面积变小,主要目的是为了回取。

       王琪表示,可以引用日本的遮断型填埋标准作为我国的刚性填埋标准。对于不适合建填埋场或不适合在填埋场中处置的废物,使用刚性填埋技术,从而为将来的回收利用奠定基础,实现“从摇篮到新的摇篮”的管理。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王琳琳

关于成立“危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倡议书


(以下称联盟),由从事危废行业及应用等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有关机构等,按照平等、合作、互惠等原则,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全国性组织。联盟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

一、联盟宗旨

深入贯彻“十三五”规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共享科技资源、促进产学研合作、推动技术创新”为宗旨,搭建合作平台,进行国内外危废技术领域资源的有效整合,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与效率,促进政、产、学、研、用、资紧密合作,实现我国危废规模化、高值化、多元化利用先进适用技术与装备的全面发展。

二、战略目标

联盟将以技术创新为产业发展驱动,以科技成果转化为产业发展目标,以应用为导向、以产业为主线、以技术为核心促进项目合作,加强危废集聚地区的协同发展,提升危废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推进本领域健康发展。

三、联盟任务

1、针对行业或企业的需求组织专家开展相关调研;

2、组织联盟企业内部和技术专题类的研修、培训活动;

3、针对区域行业资源在重点市所在地设立分平台;

4、按照各地产业布局定制高端学术会议;

5、搭建技术创新共享平台,建立成果库、需求库、专家库;

6、协助产业推动团体标准的制定;

7、帮助成员单位制定危废综合利用解决方案;

8、为企业开展技术评价会;

9、学校、院所、企业共建研究机构合作平台;

10、为企业提供技术、产品、装备的支撑,解决难题;

11、以大学科研院所为依托建立技术专家委员会。

四、联盟工作计划

1、做好联盟每年一届的年度会议工作,择期召开联盟年度理事会、专家委员会、高层论坛等会议,做好每届的理事会成员和专家委员会委员增选工作。

2、联盟负责向理事单位传达并贯彻有关政府部门对本行业工作的方针、政策。

3、加强联盟在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政策管理及市场运行方面的影响能力,特别在以下方面加强政策研究能力。

1)危废处理处置最新政策、法规、标准及管理趋势

2)国内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战略发展布局及趋势

3)国内外危废处理处置(利用)主流技术及发展方向

4)危废产业发展模式与资本运营

5)危险废物产废市场开发及区域合作交流

6)产废企业自建危废处置利用设施规范化管理

7)申领危废经营许可证专家现场审核工作要点

8)与全国各省、市级环保管理部门互动沟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日常监管相关工作。

9)国内危险废物物联网建设进展和应用。

4、利用联盟各种资源开展技术情报信息收集调研工作,在制定规划、技术合作、设备采购等方面为成员单位提供有针对性的信息服务工作;进行企业数据的统计和收集、危险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报告的查询和发布、加快信息的传播速度,为企业开展工作创造极佳的先机条件。

5、通过网刊、网站、公众平台、论坛会议、专题讲座等形式介绍国内外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发展水平与趋势,积极进行有关行业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为企业提高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和增加高附加值利用服务。为先进危险废物技术的国内输出和国外引进做好基石工作。

6、组织成员单位收集整理和编印有关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方面的专题资料,有计划地组织成员单位进行相关业务交流与培训。、加强危废协同处置运营服务能力建设,主要围绕以下主题开展相关工作。

1)危险废物处置运营管理经验交流

2)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主流设备经验交流

3)危险废物检验检测及质量控制

4)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设备维护及维修经验交流

5)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第三方运营

6)  区域难处理处置危废协同处置协作机制

7、以技术创新为引领,促进产学研紧密合作,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1)联盟将积极向科技部社发司资源与环境处(气候变化处)汇报相关工作,加强沟通,积极做好科技部创新办组织的联盟评估工作,力争达到并评为科技部A级试点联盟。

2)向中关村管委会、北京民政局等相关单位主动汇报工作,争取将联盟注册为法人组织。

3)与科技部积极沟通汇报,积极承担行业相关科研项目,协助科技部组织实施科技支撑计划等危废资源综合利用相关项目,结合联盟各领域成员单位技术优势进行合理分工,发挥联盟成员单位的作用,发掘技术创新亮点,积极申请联盟纵向、横向项目立项工作。

4)扩大交流范围,提升交流水平,共同探讨未来产业科技发展方向;在联盟成员企业或科研院所等成员单位内部适时召开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工艺等产学研用合作交流推介会、现场考察会,组织召开先进适用技术新闻发布会等。鼓励、支持和协助联盟成员举办或参与展览展示活动。

5)加强联盟的国际交流。通过与国外相关行业组织、企业等加强沟通和相互学习,最终把联盟发展成为一个可与国外相关组织、机构对话的科技创新平台;择期组织联盟成员单位到有危废处理处置先进技术及装备的国家进行考察交流。

6)组织联盟专家举办全国企业行活动,及时了解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协助企业诊断项目中的技术问题,为受访企业提出针对性建议,为联盟开展下一步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工作积累第一手资料,充分发挥联盟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单位的技术优势,更好地服务于联盟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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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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