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非金属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18-07-16   来源:危废技术联盟

近日,山东省发布《山东省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18年7月20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114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邮编250014;

(二)通过传真发送至0531-88929042;

(三)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sdskgc@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山东省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规范(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附件:1.《山东省金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

2.《山东省铁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

3.《山东省煤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

4.《山东省非金属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

5.《山东省饰面石材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

6.《山东省建筑石料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

7.《山东省地热矿泉水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


其中,《山东省非金属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规定了非金属矿绿色矿山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方面的基本要求,并列出了高岭土、萤石、石墨、石棉、石膏、滑石、重晶石、石灰岩、耐火粘土、珍珠岩等部分矿种“三率”指标要求。


该标准适用于山东省石墨、耐火粘土、岩盐、石膏、水泥用灰岩、冶金用白云岩、长石、滑石、膨润土、石英砂、沸石、萤石、高岭土、重晶石等非金属矿新建、改扩建和生产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