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焦油被列为危废各省管理情况及影响
发布时间:2018-07-08 来源:危废技术联盟
一、煤焦油列为危废及豁免管理清单
2016年我国修订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
“焦炭生产过程中煤气净化产生的残渣和焦油属于危险废物,代码252-014-11”
“焦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焦油和其他焦油属于危险废物,代码252-011-11”
“煤气生产过程中煤气冷凝产生的煤焦油属于危险废物,代码450-003-11”
同时发布《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涉及煤焦油的内容如下:
二、相关要求
1、由于生产炭黑的主要原料煤焦油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部分地区环保监管部门将煤焦油认定为危险废物,要求炭黑企业办理危险废物运输处置许可证,否则不仅要采取经济制裁,还将受到刑事处罚。
2、目前部分省份禁止出省转移煤焦油。
三、应对措施
1、炭黑企业纷纷要求协会向国家有关部门呼吁,在危险废物名录中豁免煤焦油,但暂未得到回复。
2、经营单位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颁发HW11精(蒸)馏残渣(煤焦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包括经营范围,危险废物类别、经营规模、许可证有效期等),并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转移种类、数量、时限进行转移;转移过程要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填写和运行转移联单;按照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运输危险废物,防止危险废物流散、泄漏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确保运输安全。
四、目前国内各省执行情况统计
据百川资讯了解:
1、山西、山东、河北大部分地区虽已接到通知但均未强制执行,局部地区(山东菏泽、枣庄、日照)按照危废管理,需办理转运联单,炭黑、深加工企业生产影响不大。
2、四川焦企局部需向当地环保局提交申请(包括销售渠道、运输路径、转运联单等),审核通过即可正常销售,当地深加工企业具有豁免权,炭黑部分要求办理相关资质。
3、当前广东、内蒙、青海等省份限制煤焦油出省销售。
各省份具体情况如下:
表 煤焦油列为危费各省管理情况
五、市场影响
实施转移联单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控制废物流向,掌握危险废物的动态变化,督促转移活动,控制危险废物的扩散。目前来讲煤焦油作危废处理市场带来的影响:(1)部分地区环保监管部门将煤焦油认定为危险废物,要求炭黑企业办理危险废物运输处置许可证,给炭黑企业原料采购及生产带来了影响。(2)部分省份禁止焦油出省份销售,受当地打压,价格低位成交。(3)后期或利于减弱贸易商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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