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重点区域强化督查范围从28个城市扩展到80个,将有3万人参加攻坚战

发布时间:2018-06-30   来源:危废技术联盟

重点区域强化督查范围从28个城市扩展到80个 将有3万人参加攻坚战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中提到,要精准施策治理污染,那此次启动的新一轮重点区域强化督查,与之前的督查相比较,有哪些创新和特点?

    田为勇:谢谢央视的记者,去年我们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大气强化督查,从去年一年的督查中我们建立了清单,解决了很多问题,特别在对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的落实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可以用“吃药”理论来形容,我们过去药方子都是对的,但是大家最后有的吃了,有的没吃。通过去年我们一年的强化督查,就是让大家把药吃下去,效果是明显的。在认真总结去年督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七个方面更加完善。

一是覆盖范围更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确定了三个重点区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我们强化督查也相应的从去年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扩展到了汾渭平原和长三角地区,从28个城市扩展到了80个城市,三个区域的督查方式方法也会不同,有驻点督查,也有机动式督查。

二是参与人员更多。去年抽调地方及部直属单位约8000人次参加督查、巡查和特别行动工作。今年将调集3万人,参加攻坚战,重中之重还是蓝天保卫战,3万人当中有1.8万人是围绕着蓝天保卫战开展工作的。

三是督查力度更大。去年我们是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为中心,派驻28个督查组开展督查。今年是以县(市、区)为中心,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的531个县(市、区),派驻约290个左右督查组,每个督查组负责1至3个及以上县(市、区),深入一线开展督查。去年每个城市8个人,今年每1-3个县(市、区)3人,无论是督查数量还是督查深度都有很大提升。去年每天查300-400个点位,现在每天就要查2000-3000个点位。

四是督查内容更全。去年的我们重点抓了“两散”和“两提”,即平时抓“散乱污”企业整治和“散煤”治理,重污染天气应对要“提高级别响应”“提前三天发布预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以“四大结构”调整为治本之策。以“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和达标排放为重点,优化产业结构;以散煤清洁化替代为重点,优化能源结构;以公路转铁路和柴油货车治理为重点,优化运输结构;以矿山、绿地和扬尘综合整治为重点,优化用地结构。

五是技术手段更强。强化督查运用在线监控、“热点网格”技术、在2+26城市,通过卫星遥感技术,划出了PM2.5浓度较高、排放较大的3600个热点网格。发挥微信举报作用、使用执法APP、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提高督查的针对性,准确性。我们用热点网格结合地面的小微站,小微站有一个黑匣子,一般挂在屋角或者通讯杆子上面装上,结合移动式的监测的遥感器,这样基本上可以锁定一个地区的污染变化情况。很多情况是某一个时间段,每天早晨七点到九点在某一个网格发生变化。过去我们不知道什么原因,现在通过七点到九点去这个网格查,污染物到底是谁排的,发现有施工就抓到了。抓到以后不一定就是他,我们还要回头通过热点网格评估,污染物是不是下来了,排放量是不是下来了,下来了说明我们找准了,我们把这些技术用在了我们督查当中,对于发现问题及时的解决问题都发挥重要的作用。

六是调度指挥更准。我们从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中调选精英组成调度指挥部(专项办),负责调度督查组活动。专项办会向各督查组提供问题清单,对督查区域内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今年督查分三个阶段,各阶段督查重点将有所侧重,比如:6-7月重点是“回头看”;8-9月重点工业炉窑、矿山治理、小火电淘汰、扬尘治理及秸杆焚烧等。

七是执法执纪更严。督查前,派出单位会做廉政教育,督查组成员签署廉政承诺书;督查中,我们会在微信群对督查人员三天一提醒;督查结束后,督查人员还要签《强化督查期间遵守纪律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自查表》并报备。对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严惩不贷。

汾渭平原11个城市安排90个督查组 长三角地区以不定期机动督查为主

经济观察报:对于一些地方应付检查,存在的“一刀切”问题,不少正规企业早有抱怨,本次强化督查有哪些特别的考虑?尤其是对于新增进的汾渭平原和长三角地区,生态环境部将作出哪些督查安排?

 田为勇:去年在这个问题也回答过。一刀切的问题去年通过媒体朋友大家共同努力,大家总体上形成共识,这里给大家再讲几个想法:

一是生态环境部坚决反对搞一刀切。前一段时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部分地区为了应付检查,把所有的企业都停下来了。像这种情况我们是坚决反对,为防止一些地方不分青红皂白地实施集中停工停业停产行为,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生态环境部专门研究制定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

二是我们要正确的理解一刀切的概念。如果说那些违法或者没有治理设施、超标排放的,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我们在开展攻坚行动的时候,将严格依法整治,严格执法办案,特别是对“散乱污”企业停产整治,这都不能称为“一刀切”。

三是强化督查从顶层设计上就充分避免地方为应付检查的“一刀切”。去年我们开展为期一年的强化督查,4月份刚结束,6月份又开始督查了,持续开展,打消了应付检查暂时停一停,等人走了再恢复生产的念头。今年是按县(市、区)派工作组,基本上每个地方都有督查组,临时停产这种方式已经行不通了。

四是对于一刀切的问题,我们只要发现就严肃处理,绝不允许平时不作为,临时乱作为或者检查的时候乱作为,第一时间纠正。不仅要处理企业,也要处理地方相关的责任人。

今年强化督查分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8月19日)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部督办问题整改等情况,全面排查发现新的涉气环境问题。

第二阶段(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11月11日)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全面督查,重点排查汾渭平原“散乱污”企业及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建档立卡和自查整治情况;排查39个城市工业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排查工业炉窑、矿山治理、小火电淘汰、扬尘治理及秸杆焚烧等情况。

第三阶段(2018年11月12日至2019年4月28日)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长三角地区落实减排措施和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排查清洁取暖及燃煤替代情况,排查各城市错峰生产企业停限产措施落实情况,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时,排查重点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及相关措施落实情况。

督查采取按县(区)驻点的方式,1-3个县(市、区)设一个督查组。“2+26”城市总体安排200个左右的督查组,汾渭平原11个城市总体安排90个左右的督查组,长三角地区以安排特别行动组为主,开展不定期机动式督查。

汾渭平原11个城市主要是按照去年“2+26”城市督查做法,以县(市、区)为中心重点抓“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清洁替代和小锅炉整治,秋冬季错峰生产企业停限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落实情况。

长三角地区的督查主要是以重污染天气应对为主,检查地方落实削峰降频措施,减少重污染天气出现频次,降低污染峰值。也不排除在后两年的强化督查时对长三角地区开展大规模驻点督查,这取决于今年机动式督查的效果。

散乱污问题仍是督查重点 将反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南方都市报:“散乱污”整治是强化督查的重点,日前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明确,今年底前要完成京津冀及周边区域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及集群,请问有哪些具体措施?遇到了哪些困难?如何确保地方按时整改到位?

田为勇:散乱污是去年强化督查抓的重点之一。去年空气质量改善程度整治散乱污企业约占30%,散煤治理约占40%。对空气质量改善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散乱污企业存在规模小,作坊式,易流窜,易反弹等特点,导致整治散乱污企业不可能一蹴而就。

整治散乱污的问题,我想要做好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依靠科技,精准发现问题。充分发挥“热点网格”技术优势,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确定大气污染物浓度较高或出现浓度异常变化的网格区域,提高督查组发现问题的准确性。网格出现了异常,导致网格污染浓度升高的原因,有可能是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造成的。同时,通过污染物浓度变化情况,对督查组发现问题的准确性进行评估,督查成效和污染物浓度变化可以相互印证。

二是优化分组,调动督查积极性。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是关键。去年我们评比“每周一星”,今年我们评“每周一榜”,每周表扬前十的督查组,并对外公开,向派出单位发表扬函,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

三是压实责任,推动问题解决。

散乱污整治一定是把责任压给地方党委政府,一旦发现问题严重的,我们仍然要按照去年的问责办法来追责。清单内散乱污整改不到位的,发现两件就处理副县长,四件处理县长,六件处理县委书记,以此督促地方政府落实。

下一步京津冀、汾渭平原和长三角地区,散乱污问题仍然会是重点。在确保整改到位方面:

第一是要建立量化问责规定。去年散乱污搞的相对比较好,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制定了量化问责规定。根据不同问题的数量,实施量化问责。

第二是公开透明。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我部一方面是以正式督办函的形式交办地方政府,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向社会全面公开问题清单,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按县派驻督查组,不在设巡查组,由督查组驻点在固定的县(区),每两轮督查后,对前期发现的问题开展一周的核查,对问题紧盯不放,反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来源:生态环境部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