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5540吨工业污泥跨省倾倒至江苏 14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7-07-11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7月7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14名被告人跨区域倾倒工业污泥案件,一审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姚某等7人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至一万五千元;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等7人一年九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缓刑二年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至一万元;没收蒋某等8名被告人的违法所得计人民币二十三万零八百元。同时,禁止被告人田某等7名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等相关活动。如违反本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将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2015年1月至同年3月间,被告人姚某、竺某及陈某、陶某(另案处理)为谋取非法利益,共同预谋并出资成立桐乡市疏洁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疏洁公司),从事非法处置工业污泥业务。该公司于2015年3月17日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股东为被告人姚某、竺某。其中,被告人姚某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联系污泥来源、倾卸地点,被告人竺某担任监事参与联系倾卸地点,后被告人杨某经陈某介绍于2015年4月上旬加入公司并负责在码头上对污泥称重和记录公司账务。
被告人姚某于2015年3月至同年6月间联系被告人翟某、蒋某、史某、倪某等人向浙江百瑞印染有限公司、浙江百力达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等10余家企业收购印染工业污泥及含氟废水工业污泥,其中被告人翟某、蒋某、史某、倪某等人明知自己及疏洁公司无处置涉案工业污泥能力的情况下,为获取非法利益仍将所收购工业污泥以明显低价交由疏洁公司处置。其中被告人翟某收集印染污泥1042吨,被告人倪某收集含氟废水污泥616吨,被告人蒋某、史某二人共同收集印染企业污泥计1683余吨,被告人蒋某还单独收购印染污泥309余吨。
2015年3月至同年6月间,被告人姚某在未办理跨省转移工业污泥手续的情况下,单独或伙同被告人竺某、杨某等人将从被告人翟某、蒋某、史某、倪某等人收购的工业污泥计5540吨通过他人从浙江省桐乡市等地通过水运运至江苏省阜宁县、泗洪县、海安县无处理能力的窑厂、砂石厂及坑塘等地,在未采取任何防止污染措施的情况下进行倾卸、丢弃,造成环境污染。经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评估,涉案工业污泥应急处置费为70.9万余元,固体废物处置费为215.7万余元,致公私财产损失共计人民币286余万元。
另查明,被告人姚某等人非法处置的工业污泥含被告人蒋某、史某、翟某、倪某所收购的印染污泥及含氟污泥。其中蒋某、史某、翟某、倪某非法收购的工业污泥交由被告人姚某等人非法处置,其分别致公私财产损失102万余元、87万余元、53万余元、31万余元。阜宁、泗洪、海安三地环境保护局委托苏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或上海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倾卸地点污泥进行检测,涉案工业污泥中检测出汞、铬、砷、铜、锌等物质。
法院还查明,被告人姚某、竺某、杨某、田某、王培某、翟某、倪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被告人蒋某、史某、王方某、吉某海、吉某辉、李某、顾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上述被告人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被告人顾某归案后还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案发后,被告人王培某、顾某、吉某海、吉某辉、李某、蒋某、史某、倪某各获利1.5万元、4.2万元、0.35万元、0.35万元、2.5万元、9万元、2.5万元、2.68万元。
法庭审理期间,被告人王培某、顾某、吉某海、吉某辉、李某、翟某、蒋某、史某、田某、倪某为修复生态环境交纳生态修复费用4.5万、6万、4万、3.5万、5.5万、5万、1万元、1万元、4.85万、4万。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姚某、竺某、杨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为牟取利益,注册成立仅有技术咨询性质的疏洁公司,收集工业污泥,未经依法审批跨省运输转移手续,将含有毒害性物质的固体废弃物以低价交给不具备处置能力且未正常生产的砖瓦厂、擅自将含有毒害性物质的工业污泥倾卸在厂区及其周边土地,导致环境环境后果的发生,均构成污染环境罪。被告人蒋某、翟某、史某、倪某明知姚某、竺某等人及其设立的疏洁公司无能力处置工业固体废物,为牟取私利赚取差价,将含有毒害性物质的工业污泥提供给该公司并放任工业污泥转运至省外倾卸、丢弃;被告人田某、顾某、吉某海、吉某辉、王方某、李某、王培某明知工业污泥含有毒害性物质,为获取不当利益,仍积极帮助联系接收人员、或提供场地用于非法倾卸丢弃、或参与运输,其行为共同导致了污染环境行为的发生。被告人姚某等14人累计收集、运输、丢弃5540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致公私财产遭受损失,经评估达286万余元,各人所参与非法处置有害工业固废致使公私财产损失均在三十万元以上,根据《环境污染司法解释》第一条之规定,其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其中,被告人姚某、竺某、蒋某的行为致公私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属后果特别严重,被告人杨某、翟某、史某、倪某、田某、顾某、吉某海、吉某辉、王方某、李某、王培某的行为致公私财产的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属严重污染环境。据此,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关于召开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文件
物再协危字[2017] 9号
关于召开2017年全国危险废物
管理与处置利用技术综合论坛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企业领导:
根据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关于召开2017全国再生资源行业工作会议暨成果展示大会的通知》精神以及举办专业论坛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工作委员会决定在大会期间组织召开“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国家政策解读、危险废物安全管理与综合处置利用技术研讨”专业论坛会。
论坛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我国危废处置企业对国家政策的正确理解与把握,提高危废安全管理水平和综合处置利用技术能力。
本论坛将与2017全国再生资源行业工作会议暨成果展示大会结合举办,届时本论坛将邀请环保部及相关部委领导、专家、科研机构的教授、知名学者以及相关的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行业骨干企业,就国家宏观经济形势走向、危险废物收集、转移、处置、利用和规范化管理的有关法规、管理政策、制度和技术等大家非常关心的内容进行深入交流。
同时,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工作委员会拟宣布成立“废酸处置利用联盟”和“危险固废处置联盟”等相关机构。
欢迎各危废相关企业、单位积极报名参加会议。 现将会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时间与地点
1、论坛主题:危险废物国家法规、政策与处置利用技术综合论坛;
2、论坛时间:2017年7月22日—23日;
3、举办场地:北京丰大国际大酒店(亦庄经济开发区)。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承办单位: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工作委员会
民营经济发展专委会
国环物源(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青岛奥盖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扬州祥发资源综合有限公司
山东日照自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会议日程(见附件一)
注:论坛会议地点和时间,根据实际需要可能有调整,请按照调整预告通知安排。
四、会议内容
1、刘 强常务副会长致辞
2、陈悦才副会长主持会议并宣布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工作委员会、废酸联盟正式成立
3、部委相关领导、专家介绍危险废物相关政策
4、企业介绍废酸综合利用技术
5、企业介绍含金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
五、参会费用
请参会代表于 7 月 10 日之前将 《参会报名回执表》(附件六)填后传真或电子信箱发至大会会务组。每位会议代表参会费用:
会议收费标准: 3200 元/人
会议费用包括会议资料费、会场费、专家费、午晚餐费。会议期间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温馨提示:由于参会人员较多,标准间房型有限(488 元/间·天),请参会代表在《参会报名回执表》(附件四)中填写好,由会务组预定好房间。
参展单位于7月10日之前将《参会报名回执表》(附件四)填写后传真或电子信箱发至大会会务组,并按照确定的相关费用标准交费。
危险废物管理与处置利用技术综合论坛
日程表
7月21日 | 09:00-21:00 | 会议报到 地点:北京丰大国际大酒店(酒店大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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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 | 上午9:00—下午15:50 | 全天参加中国物资再生协会“2017年全国再生资源行业工作会议及成果展示大会” (三层丰大厅) | |
7月23日 上午 | 08:00-09:00 | 人员入场 地点:北京丰大国际大酒店 (二楼百乐园) | |
主持人: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陈悦才宣布会议开始,张艳会秘书长宣布: 1、 宣布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 2、 宣布“废酸联盟”正式建立。 | |||
09:00-09:20 |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常务副会长 刘强 致辞 | ||
09:20-09:45 | 李新民 | 环境保护部原污控司 司长 | |
题目:危险废物鉴别管理 | |||
09:45-10:10 | 凌 江 | 环保部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主任 | |
题目:危废管理与循环型社会建设; | |||
10:10-10:40 | 李静云 | 环境保护部核安全司 处长 | |
题目:危险废物环境监测最新政策与法规解读; | |||
10:40-11:10 | 辛宝平 | 北京理工大学 教授 | |
题目:典型危险固废的微生物资源化处理技术研究及应用案例; | |||
11:10-11:30 | 王在军 | 废酸联盟理事会常务副理事长 |
题目:关于建立“废酸联盟”的情况报告; | |||
11:30-11:50 | 姚来祥 | 废酸联盟副理事长 | |
题目:宣布“废酸联盟”章程及危废行业倡议书 | |||
12:00-13:00 | 午餐、午休 地点:一楼餐厅(注:各参会代表凭餐劵用餐) | ||
7月23日 下午 | 人员入场 地点:北京丰大国际大酒店 (二楼百乐园) | ||
14:00-14:30
| 王在军 | “危废联盟”常务理事长 | |
题目:废硫酸的回收及综合处置利用技术解析; | |||
14:30-15:00 | 邱伟平 | 扬州祥发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 |
题目:废盐酸的回收处置利用技术与车载移动式智能化设备的应用; | |||
15:00-15:30 | 王云学 | 山东日照自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经理 | |
题目:工业锌灰、锌渣回收处置利用技术介绍; | |||
15:30-15:50 | (待定) | ||
15:50-16:50 | (待定) | ||
16:50-17:50 | (待定) | ||
17:50 | 宣布会议结束 |
联系人:靳燕云17710648515
微信号760247380
办公室:010--88629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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