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危废不是你想卖就能卖,想买就能买!

发布时间:2019-03-17   来源:危废技术联盟

 5月24日上午,县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浦南街道平一村一废品收购点存在违法收购、转卖废旧电瓶和废机油的情况。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联合浦南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核实情况。

  现场发现该废品收购点堆放有废旧电瓶、废机油以及大量被拆解完毕的电动机等废旧物品,脏乱不堪。经核查,该收购点所收集的废旧电瓶和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

  执法人员立即将该废品收购点的业主带至浦南派出所进行谈话取证,业主承认其在没有危险废物运输资格证的情况下收购废旧电瓶和废机油并转卖给相关处置公司。

  下一步,县环保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废品收购点进行立案处罚, 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来源:浦江县环保局蒋颖


国家专门制定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主要包括4大类物质:



02

碰到危险物品怎么办?

Q1

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有哪些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一)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二)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

(三)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

(四)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的;

(五)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

(六)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

(七)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

(八)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

(九)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的;

(十)未经消除污染的处理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的;

(十一)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

(十二)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的;

(十三)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之一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四项行为的,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处应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七条 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前款活动的,还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经营许可证。 

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因违法管理危险废物而受到行政处罚时有发生,也有个别案件涉及刑事犯罪而被提起诉讼。

1

觉得企业小,不可能有危险废物产生。机器维修产生的废油也属于危险废物哦。危险废物管理是有名录的,最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是环保部、发改委和公安部于2016年6月14日联合发文的。

2

有危险废物,但未向环保部门办理备案。


3

危险废物储存不规范。危险废物的储存是有国家标准的,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具备专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和容器企业应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也可利用原有构筑物改建成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除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之外,企业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符合标准的容器。 收集、贮存的方式和时间应符合要求企业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收集和贮存,也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禁止混合收集、贮存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要注意哦,不能将危险废物储存或丢弃到一般生活垃圾堆场)。

4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不规范或不设置。关于标志或标签国际是有规定的,详见:《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 15562.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危险废物仓库门外的警告标志长这样的啦~

其大小、颜色都是有规定的。等边三角形(边长不小于40cm),背景为黄色,图形为黑色。其设置的主要目的是警示作用,所以必须醒目哦~

危险废物包装容器上张贴的标签长这样的:

上图中的危险废物类别根据实际张贴相应图标或印制相应图标,其有:

5

相关管理台账问题。管理台账和联单的要求是一致的,要如实、准确填写,并保存至少5年。

6


其他注意事项:若危险废物储存场所会异味的,应设施废气处理设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若储存的为流质或半流质等易散落的危险废物的,必须设施收集设施,如收集井。


7对于润滑油机油的空桶,碱性清洗剂的空桶除了交给危废处理公司处置还有什么其他合规的处理商?

答:环办政法函[2017]573号 关于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属性认定有关问题的复函,上明确表明:“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原生产该包装物、容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供应商、经销商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将回收的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交给原生产该包装物、容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重新用于原始用途的,可视为原所有者。

所以为什么现在生产商不回收了,因为没危废经营许可证,而且又不能用于原用途(每种油漆的MSDS不一样,怎么做原用途?),平台建议不焚烧,为你对接利用处置商,最低3000元/吨,合规合法处置。


8我们公司刚签了危废处置合同,去环保局备案,不让备案,说环评上没有,怎么回事?

答:有些企业由于工艺、设备或产品的更改,需要做“环保三同时”或补充环评,2017年新“环评法”,参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执行,如果仓储堆不下,也需要去区环保局做情况说明和管理预案,在线备案通过即可转移。

9我们公司最近被环保局抽检了,说要我们提供实验室危废的台帐,这个台帐需要哪些资料。

答:实验室危废从采购、入库、领用、剩余去向,都需要做登记,并注明日期、登记人,基本元素:名称、数量、包装、领用用途、领用日期、废弃数量、废弃日期、管理人。

10最近公司上了新的VOCs设备,是用活性炭吸附的,环评上废活性炭是危废,需要有哪些特别注意事项吗?

答:活性炭需要定期更换,做好更换的记录台帐;更换次数除了根据环评上的产量预估,需要定期做废气排放口的监测数据是否达标,特别的化工、印刷、涂装行业;废活性炭的处置签约合同,每年要走一次转移联单。

11公司有一些过期的水性油漆,是危废吗?

答: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明确是危废,编码为900-299-12 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油墨、染料、颜料、油漆。

12水性油漆是不是不列入危废了?

答:前期环评上已列为危废的,或是新增工艺产生的,都不能随意处置,需要走重新鉴定流程(需要重新签定的企业可与东方循环联系); 关于有些企业未作鉴定而处置的,后续一旦被查到检测出有重金属超标,或是二甲苯、乙烯等有害物质超标,企业负全责。

13我们今年危废备案的量已经满了,但是危废处置单位不出货,我要重新找处置单位,可以再备案吗?

答:可以的,我们平台有两家这样的企业,一家在闵行,一家在青浦,去环保局做了说明,重新签处置合同,重新备案,重新走联单,环保局会取消前一次的备案。

14我司危废的量特别少,一年下来也没有多少公斤的,可不可以不每年都处置?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 ,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实际可以到环保部门申请延长。

危废常见问题

1) 危险废物贮存是否规范,不得露天堆放;
2) 危险废物贮存地及包装是否有标识,需要有清楚、正确的标识;
3) 危险废物自建处理装置设施运转是否正常;
4) 部分企业没有危险废物清晰、详细的台账;
5) 是否对危险废物进行有效分类;
6) 是否按时完成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相关信息的申报和执行联单制度。

检查什么

检查危废暂存、处理、处置场所是否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是否符合相关选址要求,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等。
检查排污者是否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倾倒废弃物的地点倾倒固体废物。对于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理处置。
检查危废暂存场所是否设置了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设施
有毒有害固体废物等危险废物,应设置专用堆放场地,并必须有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防治措施。
固体废物转移
1)检查固体废物转移的情况;
2)检查转移危险废物的,是否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经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经接受地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
检查污泥处置合同、污泥运输磅称记录等,判断污泥产生量是否合理
环保标志:须设置危废标志牌
对策                                                            对策
根据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规定:产生危险废物单位必须将危险废物进行集中处理,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和管理工作,待运危险废物要设置专门容器储存,危险废物必须交有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理。
 1)危废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根据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设单位对危废应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尽可能防止和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尽可能通过回收利用,减少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和资源化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固废法》等法律法规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不能焚烧、填埋等。项目危废应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专业单位进行处置,并执行遵守手续与制度。
2)危废收集:危险废物需要用专门容器,根据成分进行分类收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必须与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相结合。装运危险废物的容器应根据各种危险废物的不同特性而设计,能有效地防止渗漏、扩散。装有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贴有标签,在标签上详细标明危险废物的名称、重量、成分和特性
3)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选址要合理,并且需有防腐、防渗、防漏措施,及废气、废水收集设施;

4) 危险废物的包装材料不能与危险废物进行相溶和反应

5) 企业需要有符合规定的标签和标识,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

6) 企业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及时完成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信息申报;收运人员出车前应获取废物信息单(卡),明确需收运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做好收运准备,如:包装物及防护装备等。危险废物装车前,根据信息单(卡)的内容对废物的种类、标签、包装物的密闭状况进行检查、核对,对接收的废物进行确认,符合包装、运输要求时才能接收。同种类的危险废物不宜混装运输,特殊情况下需混装运输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运输危险废物的车辆应严格遵守危险品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可能情况下绕过城市主要街道、居住区、疗养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 

7) 企业需要有清晰、详细的台账;五联单执行情况,企业需要有齐全的转移手续对危险废物进行交换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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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全国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国际)高层论坛亮点!

(1)本年论坛已历时两届,已经成为危废行业聚会的品牌性论坛,继承以往的优势,质量更高内容更精准与全面

(2)多家固危废行业专业机构强强联合

(3)主管部门领导专家云集: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生态环境部、全国人大环资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自然资源部、安监总局以及京津冀地区等主管部门领导专家齐聚解读产业政策;

(4)解析最新环保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固废污染防治法对于产废企业所面临的相关税赋压力与环境风险规避问题解决;如何利用规模化、高值化综合利用形成多途径、多元化技术和产品布局等手段实现绿色转型发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新出台政策的解读;

(5)“十三五”固废资源化重点专项创新驱动对于工业固废、危废行业的引领作用;

(6)环保督查倒逼产废企业工业固废问题的解决应对方案;80+行业权威专家和科技龙头推介可产业化先进技术、**盛会包括政产学研用资等全产业链代表参会;

(7)资源型城市、资源枯竭型城市如何以区域固废品类资源特点,进行精准招商引资引智,实现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聚集发展,实现区域转型升级,解决地方政府的环境压力和招商引资难等现实问题;

(8)探讨危险废物等先进适用技术与上游产废企业精准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合作;

(9)国内央企、上市公司、投资公司等相关投资机构莅临大会,寻求资本与固危废产业项目深度合作,交流资源如何助力产废企业与资源循环利用科技型企业实现产融结合;

(10)“互联网+工业固废”强势升级,工业固废网强力打通供需关系;

(11)多个专业分论坛更加专业精准,一次报名同时可参与多个分论坛

 (12)“2019年度全国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最具投资价值创新技术奖”颁奖盛典:多项工业固废领域最具投资价值技术、装备企业相继亮相;

(13)展位展示配合会议,直接与可产业化先进适用技术与装备企业面对面交流互动,促进技术产业化合作成果。

(14)为方便业界各单位借助本次大会在危废处置利用领域的影响力,更好展示企业实力、提升品牌形象,会务组特设此次大会赞助方案,为您及您的企业在会前、会中、会后获得更多的商机搭建一个更宽广的交流舞台。

●时间:2019年5月17-19日

●地点:北京碧桂园九华山庄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九华山庄16区   

●主办单位:

中国危废技术网

危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全国危废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中华环保联合会固危废及土壤污染治理专业委员会

●联合主办: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

西南石油大学工业危废处置与资源化利用研究院

北京理工大学材料学院

国家环境保护汞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

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技术(沈阳)中心

●支持单位:

杰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 

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支持媒体:中国环境报

                中国报道网

●承办单位:北京神州共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大会由著名环保人士、危废技术网首席顾问:黄小山主持


同期活动安排

●2019全国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国际)高层论坛

2019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测试与验证评价论坛

●专场活动

  (1)危废企业的法律责任

  (2)无废城市管理典型案例

  (3)跨省转移路在何方

  (4)环评资质取消后对危废企业的影响

  (5)危废行业如何健康发展

●2019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国际)高层论坛

●2019全国土壤修复技术与市场发展高端论坛

●“互联网+工业固废”发展峰会

●全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论坛

●中电投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项目融次对接专场

●固危废项目融资、技术精准需求对接

     1、废气、废渣综合治理技术精准对接会

     2、油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先进技术及装备

     3、无害化处理废阴极炭块再生能源融资对接

     4、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资金及运营管理

     5、垃圾焚烧飞灰电熔法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技术

●关于危险废物处置技术企业参观考察

●…………

注:一次报名各项活动均可参加,但因会场容纳人数有限,请报名时标注参加会场,按报名先后顺序优先安排


参会单位     

各级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领导、各地危险废物监管部门领导、各相关科研院所专家学者,从事危险废物监管、产生、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利用、检测等从业人员。各投融资机构,综合利用单位,相关协会、化工园区、相关媒体,国外相关单位及技术公司。固危废涉及互联网+应用企业,互联网技术企业、以及涉及相关产业领域内企业代表。

参会费用:

普通参会2800元/人  学生参会1500元/人

(含场地、资料、餐费等;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展位安排:(位置有限,先到先得)

    为方便业界各单位借助本次大会在危废处置利用领域的影响力,更好展示企业实力、提升品牌形象,会务组特设此次大会赞助方案,为您及您的企业在会前、会中、会后获得更多的商机搭建一个更宽广的交流舞台。

     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及案例、编辑论文请发送邮箱:

chinawfjsw@163.com。可享受中国危废技术网、中华环保联合会固危废及土壤污染治理专业委员会免费推广服务。

联系方式

刘   夕   15201232481 (同微信)

杜根杰   13911619529

邮   箱   chinawfjsw@163.com

网   址   www.chinawfjs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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