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复:关于废硝酸钾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9-03-15 来源:企事业环保
免费发布环评和验收公示,请上环保之家论坛,咨询热线15356135656
长按识别二维码进入环保智库
关于废硝酸钾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的问题
我公司主要生产手机、平板电脑电容式触摸屏强化光学玻璃,其中玻璃的化学强化工序须使用硝酸钾,请问报废的硝酸钾是否属于危废?如属于危废,该判定为危废名录里的哪个类别?谢谢!
答复时间:
您好,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硝酸钾属于危险化学品,CAS号7757-79-1。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未经使用而被所有人抛弃或者放弃的;淘汰、伪劣、过期、失效的;有关部门依法收缴以及接收的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废物,代码900-999-49。谢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长按识别以下二维码关注
不当之处,欢迎回消息告知删稿事宜,本号将尽快处理。谢谢!
13611330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