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环境应急预案?为什么要编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9-04-01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3·21”爆炸事故发生后,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环境应急工作并组织相关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监测。那么什么是环境应急预案?哪些企业要做预案?和北方测盟一起来了解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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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是什么
环境应急预案全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旨在通过管理手段预防、控制突发环境事件和环境风险;减缓和控制环境影响后果的最主要管理工具,园区和企事业单位一定要制定全面、可操作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做为环境管理制度的一部分,严格执行。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基础是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开展应急资源调查,所以一套完整的应急预案应该包括: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
《应急资源调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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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做环境应急预案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指企业为了在应对各类事故、自然灾害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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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企业要做环境应急预案
(一)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企业;
(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
(四)尾矿库企业,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企业;
(五)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布的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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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应急预案的形式
(一)单独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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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应急预案谁编制
企业可以自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也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的,企业指定有关人员全程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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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应急预案的验收形式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
(二)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能指导企业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预防和控制;
(三)到地方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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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环境应急预案的后果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34号)第三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确定风险等级的;
(二)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
(三)未按规定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的;
(五)未按规定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
(六)未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的。
延伸阅读
应急管理部: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最高可罚10万元
来源 | 安全资源
近日,有企业抱怨
因为公司没有重新对应急预案进行备案
被罚款几万元
这样的处罚到底合不合理?
对此也有不少的企业也遇到很多类似的问题
今天小编就一一罗列出来
企业对于应急预案的编制、宣传、教育、培训、
演练、评估、备案、修订等
有什么法定职责和义务?
按照怎样的程序和要求?
该如何正确地完成应急预案?
为什么要编制应急预案?
首先,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它一般应建立在综合防灾规划上。
其次,编制应急预案也是法律法规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编制应急预案提出了法律要求。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国务院制定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制定国家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国务院相关应急预案,制定国家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程序由国务院规定。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也对编制应急预案作出了明确要求。
2009年5月1日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施行,2016年7月1日起,修订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施行,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应急预案该如何备案?有什么时限?需要什么材料?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最高可罚10万元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剑阁县禹鑫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于2016年1月修订后颁布实施,至今未进行备案登记;
广元市荣和矿业有限公司李家碥一矿的应急预案在2017年1月修订后颁布实施,至今也仍未登记备案;
而广元市高力水泥实业有限公司应急预案2017年1月颁布实施,时至今日,也未经专家评审、未进行备案登记。
随后,上述三家企业被立案调查,其中,广元市荣和矿业有限公司李家碥一矿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0000元。
由此可见,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或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将面临行政处罚。
小编认为,该网友所在公司受到罚款的合理性可能在于,该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修订后没有及时进行备案登记。
最后,小编建议,企业在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后,要及时进行备案登记。
转自公众号:环评互联网 北方测盟环保事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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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强调要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危险废物作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受到了党和国家前所未有的重视。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中提出要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并要求要严格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
为构建无废社会,实现危险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并协助企业更好地应对环保新形势下的要求,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规范化建设和运营水平,促进危险废物产业上下游融合,助力产业升级,实现创新发展,无忧固废网联合行业权威机构于2019年4月26-28日在杭州召开“第三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会议将邀请国家相关部门危险废物政策研究、处置技术、运营管理、设备应用等领域资深专家和行业领军人物出席,共同探讨解决行业难题,推动危险废物处置产业的创新和发展。会议有关事宜如下,诚邀贵单位派员参加。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9年4月26-28日(26日报到)
地点:浙江杭州
二、会议主题
把握机遇探索思路共创未来
三、会议初步安排
时间 | 会议内容 |
4月26日注册报到 | |
10:00-21:00 | 注册报到 |
4月27日第三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主会场报告 | |
09:00-16:00 | 危险废物管理政策法规 -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解读 -危险废物管理政策标准新进展 -无废城市管理典型案例 危险废物设施运营管理 -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运营管理 -危险废物水泥窑协同处置运营经验 -危险废物处置行业第三方服务模式探索 危险废物产业技术发展 -国内外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现状 -我国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发展趋势 危险废物法律风险规避 -危险废物处置产业环境法规风险规避 -危险废物相关环境污染犯罪要点解析 |
16:00-17:00 | 对话: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创新发展 |
4月28日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专题论坛 | |
09:00-17:00 |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创新技术与设备专题论坛 -超临界水氧化技术在危险废物处置中的应用 -含有机污染物的工业副产盐无害化精制技术 -危废高温热解减量及资源化技术与装备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成套技术与设备 -新型膜技术在危险废物处理中的应用 -含油污泥资源化利用技术 -废酸资源化技术 -废催化剂、活性炭的再生利用技术 -废漆渣资源化利用技术 -抗生素菌渣综合利用技术 -电镀污泥综合利用技术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工程设计及设备选型 |
09:00-17:00 | 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专题论坛 -工业窑炉协同处置技术国内发展现状和趋势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预处理和投加技术 -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技术 -电厂锅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 -陶粒回转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 -钢铁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 -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环境监测及安全要求 -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关键设备选型 |
09:00-17:00 | 危险废物项目路演与投融资专题论坛 -危险废物相关环境经济政策解读 -危废领域投融资模式和要点 -环保产业园区招商项目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项目 -危险废物包装容器资源化项目 -等离子体处置技术推介及项目股权合作 -优秀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路演 |
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危险废物运输联盟
支持单位: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工作委员会
媒体支持:中国环境报社 中国环境网
五、参加单位
1.危险废物监管、生产、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从业人员;
2.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3.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收集、转运、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4.投融资机构;
5.相关媒体。
六、企业服务
1.精准对接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设备和项目信息,推广最佳可行技术、设备及其项目,解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型企业技术推广难和资本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助力企业发展。
2.本次会议将遴选国内外优秀企业上台演讲(行业无不良记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不少于2个成功案例且稳定运行),结合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展示最佳适用技术及设备。企业自愿申请,详情咨询会务组。
3.为更好地搭建供需交流的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20个左右的小展位,企业自愿申请(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详情请咨询会务组。
4.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办和实物赞助请联系会务组商洽。
七、收费标准
A类(参会费用):(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类(展位服务):(含2个免费参会名额)。
注:无忧固废网会员企业参会享8折优惠
电 话:15340187079
微 信:760247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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