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产原料与环评批复不符等,罚款30万!批建不符后企业该怎么办?如何区分环评重大变更、重新报批、重新审核

发布时间:2019-08-02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医疗废物处置技术和设备创新发展论坛与培训会

2019年8月23-25日

地址:浙江杭州 

《化工行业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技术论坛与培训会》

2019年9月20-22日

地址:江苏 南京

联系人:靳艳云 15340187079  微信:760247380

考核鉴定通过颁发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职业资格证书

证书查询网址:http://zscx.osta.org.cn

小编在此提醒企业,当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企业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取得环评批复文件后万事大吉,就可以调整或改动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等(形成“批建不符”)。如果因客观因素必须要调整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生产工艺等,企业一定要注意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除此以外,还有这种情形: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企业才对项目进行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1、未验先投,批建不符,责令改正,罚款30万


滕州市盛唐塑胶有限公司环境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现场检查中发现企业正在生产,废气治理设施尚未完成安装,且生产原料中掺入部分破碎后的回收废料,与环评批复的原料不符。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0万元。


2、未批先建,擅自开工,责令停止建设,罚款2万


滕州市夏雪羽毛加工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并处以罚款2万元。



3、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开工,责令停止建设,罚款1万


滕州美杰纺织品有限公司,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单位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并处以罚款1万元。

4、批建不符,责令改正,罚款10万


滕州峻扬建材有限公司,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生产,车间内建有洗沙机,有生产迹象,生产原料为风化砂,与环评报告中的青石石屑不符。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0万元。


分割线


对5年未开工建设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核要点:

1.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是否重新调整,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环境质量是否持续恶化等;

2.原审批中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产业政策、标准是否继续有效;

3.根据上述审核要点,审批主管部门应出具对环评文件的书面审核意见,并要求其在建设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


关于重新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有关问题的复函

环办环评函[2019]20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你厅《关于重新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相关事宜的请示》(桂环报[2018]272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重新审核的,应报原审批部门,不受审批权限变化影响。

二、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按照建设单位报请重新审核时新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

三、经审核,同意执行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文件的,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经审核,需依法补充或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重新报批的,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重新报批的,应按重新报批时的分级审批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特此函复。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2月22日




什么情况下环评应当重新报批?重新审核?或做后评价?

   

一、关于重新报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关于重新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三、环境影响后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二十七条 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也可以责成建设单位进行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


关于重大变动的识别依据


  1. 《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

  2. 《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



如何区分建设项目环评之重新报批、重新审核、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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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会议与培训通知




各有关单位:

央视“3·15”晚会曝光了注射器等医疗废物被制成儿童玩具,再次把医疗废物非法外流和处置问题推到了大众视野。据了解,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加大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力度,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并将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范畴,压实地方政府的责任。

为协助企业更好地了解新形势下我国医疗废物的管理规范和标准要求,提高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规范化建设和运营水平,交流医疗废物最佳可行技术和设备,推广最佳环境实践,共同促进我国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置,无忧固废网联合权威机构于2019年8月23-25日在杭州共同举办2019中国医疗废物处置技术和设备创新发展论坛与培训会”。

论坛将邀请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政策研究、处置技术研发、设施运营管理、设备制造应用,以及投融资等领域资深专家和行业领军人物出席,共同探讨解决行业难题,推动医疗废物处置产业的创新和发展。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欢迎相关单位或组织积极报名参加。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823-25日(823日报到)

地点:浙江杭州


二、论坛主要议题



1.我国医疗废物管理现状与趋势

2.医用废塑料无害化标准编制说明

3.医疗废物可持续环境管理案例分析与经验分享

4.《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修订思路

5.《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修订工作进展

6. 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特征污染物监测的技术要求

7.医疗废物无害化技术验证(ETV)评估体系建设

8.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运营管理经验分享

9.医疗废物高温灭菌处理技术进展

10.医疗废物干化学处置工艺的介绍及发展

11.医疗废物微波消毒设备介绍

12.医疗废物焚烧处置技术设备管理与维护

13.医疗废物智慧运行监管系统

14.医疗废物处置领域投融资机遇与挑战

15.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在线监测等相关设备选型及案例分析


三、医疗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培训


邀请管理部门和业内资深人士针对医疗废物经营单位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开展培训。学员完成全部课时,将由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考核鉴定,考核鉴定通过颁发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职业资格证书。

注:本次培训鉴定只针对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和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危险废物运输联盟


五、参加单位


1.从事医疗废物监管、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从业人员;

2.医疗废物处置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3.医疗废物处置、收集、转运、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4.投融资机构。



六、企业服务


1.精准对接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设备和项目信息,推广最佳可行技术、设备及其项目,解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型企业技术推广难和资本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助力企业发展。

2.本次会议将遴选国内外优秀企业上台演讲(行业无不良记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不少于2个成功案例且稳定运行),结合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展示最佳适用技术及设备。企业自愿申请,详情咨询会务组。

3.为更好地搭建供需交流的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20个左右的小展位,企业自愿申请(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详情请咨询会务组。

4.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办和实物赞助请联系会务组商洽。

5.团体培训:如各单位需“整班建制”举办团体培训班(人数限定30人以上),可与秘书处直接联系。培训内容按照需求定制,培训时间、地点、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七、收费标准


A(参会费用):2800/(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类(培训费用):4800元/人(含会务、学习资料、培训教材、午餐、考核、工本、专家费等)

C(展位服务)10000元(含2个免费参会名额)。

: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无忧固废网会员企业参会享9折优惠。


八、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艳云

电   话:15340187079(同微信)

            010-80456638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注:通知文件有限,请协助转发、组织相关单位报名参加,谢谢。



近期会议与培训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印发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中提出,要强化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并以危险废物为重点,实现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作为危险废物产生量最大的行业之一,化工行业面临危险废物成分复杂、毒害性大、处置难度大等问题,实现化工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是化工行业亟需解决的重要难题。

为协助化工企业全面深入理解我国危险废物管理的最新政策要求,交流废酸、废碱、废盐和残渣等化工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最佳可行技术和最佳环境实践及设备,更好地应对新环保形势下的要求,无忧固废网联合权威机构于2019920-22南京共同举办2019中国化工行业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技术论坛与培训会”。

论坛将邀请国家危险废物政策研究、化工危废处理处置技术、运营管理和设备应用等领域资深专家和行业领军人物出席,共同探讨化工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置利用技术难题和对策,推动化工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欢迎化工行业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单位,以及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技术、设备研发和供应单位积极报名参加!


一、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9920-22日(920日报到)

地点:南京


二、论坛重要议题


模块一 化工企业与化工园区环境管理

1.化工园区环境管理相关政策解读

2.化工行业危险废物豁免与排除管理

3.化工园区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和应急机制

4.化工园区重大环境风险防范和化解

5.化工园区危险废物循环利用

6.化工废盐再利用风险评估

模块二 化工危废处理处置最佳可行技术

1.废酸浓缩与资源化利用技术

2.精馏残渣的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

3.废催化剂、活性炭的再生利用技术及产业化

4.含有机污染物的工业副产盐无害化精制技术

5.高浓度含盐废水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

6.抗生素菌渣综合利用技术

模块三 化工危废处理处置最佳环境实践与设备选型

1.化工危废热解减量化及资源化技术及产品

2.工业副产盐资源化综合利用典型案例

3.废漆渣资源化利用项目介绍

4.重金属污泥综合利用与安全处置项目经验介绍

5.化工企业危险废物自行利用项目案例分析

6.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工程设计及设备选型。


三、化工行业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


针对化工行业企业和化工行业危险废物单位的实际需求,邀请管理部门和业内资深人士就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检查要点开展专题培训。学员完成全部课时,将由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考核鉴定,考核鉴定通过颁发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职业资格证书。

注:本次培训鉴定只针对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和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危险废物运输联盟。



五、参加单位


1.化工行业企业;

2.危险废物监管、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3.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4.危险废物处置、收集、转运、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5.相关媒体。



六、企业服务


1.精准对接化工行业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设备和项目信息,推广最佳可行技术、设备及其项目,解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型企业技术推广难和资本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助力企业发展。

2.本次会议将遴选国内外优秀企业上台演讲(行业无不良记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不少于2个成功案例且稳定运行),结合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展示最佳适用技术及设备。企业自愿申请,详情咨询会务组。

3.为更好地搭建供需交流的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20个左右的小展位,企业自愿申请(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详情请咨询会务组。

4.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办和实物赞助请联系会务组商洽。

5.团体培训:如各单位需“整班建制”举办团体培训班(人数限定30人以上),可与秘书处直接联系。培训内容按照需求定制,培训时间、地点、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七、收费标准


A(参会费用):2800/(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培训费用)4800/人(含会务、学习资料、培训教材、午餐、考核、工本、专家费等)

C类 (展 位 服 务 10000元(含2个免费参会名额)。

: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无忧固废网会员企业参会享9折优惠。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鉴定条件

1.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课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练习见习工作 2 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2.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与本职业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5)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艳云


电  话:15340187079

微  信:760247380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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