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要具备这些

发布时间:2019-07-27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医疗废物处置技术和设备创新发展论坛与培训会

2019年8月23-25日

地址:浙江杭州 

《化工行业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技术论坛与培训会》

2019年9月20-22日

地址:江苏 南京

联系人:靳艳云 15340187079  微信:760247380

考核鉴定通过颁发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职业资格证书

证书查询网址:http://zscx.osta.org.cn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河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

审批类型:证照核发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57条;

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8号;

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发[2011]48号);

5、《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第28条;

6、《关于发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的公告》(2009年 第55号);

7、《关于发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的公告》(2009年 第65号);

8、《关于印发<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办理程序>的通知》(冀环防〔2010〕330号);

9、《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冀环防〔2011〕130号);

10、《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申请条件 及证明材料:


(一)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环境工程或者化工、冶金、分析测试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2.技术人员具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证明材料。

3.技术人员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合同聘用文本及聘期、合同期间社保证明等。


(二)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允许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2.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运营证、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和押运员证的复印件。

3.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申请单位应提供与拥有相关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或合同)的复印件,并同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三)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包装工具照片或图样及文字说明。

2.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贮存设施、设备的照片、设计文件及文字说明、施工报告等。

3.贮存设施、设备经环保、卫生、消防安全等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贮存设施的名称、贮存能力、数量、贮存危险废物的种类、其他技术参数。


(四)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2.关于选址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标准的材料。

3.厂区平面布置图(应绘出:设施法定边界;进货和出货装置的地点;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贮存设施、配套污染防治设施以及事故应急池、雨水收集池的位置、排污口位置、地下水监测井的位置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确保有足够道路空间,以保障在紧急状态下,相关的救援人员、消防、泄漏控制、去污设备通行无阻。

4.处置设施、设备,以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文件及文字说明。对于填埋设施,应当提供有关施工质量保证书、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地下水监测井设计方案的依据(如地下水的流向和速率等)。

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复印件;建设项目试生产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6.现有设施最近一年内的监督性监测报告的复印件。提供企业自行监测报告的,应当提供关于其符合相关监测质量要求的证明材料。

7.现有危险废物焚烧炉,应提供论证其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关于焚烧炉的技术性能指标(包括焚烧炉温度、烟气停留时间、燃烧效率、焚毁去除率、焚烧残渣的热灼减率等)、焚烧炉出口烟气中的氧气含量等的证明材料。如为证明焚烧炉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关于温度大于1100℃要求,应当提供焚烧炉的设计温度、实际运行温度(对已运行设施)、耐火材料的规格(如能够耐受的温度范围);并书面解释焚烧过程如何达到要求的温度。书面解释如何控制氧气浓度使之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关于焚烧炉出口烟气中的氧气含量应为6%-10%(干气)的要求。书面解释如何在最大气体流量时达到负压(计算公式),并提供有关抽风机额定流量及压降的数据。

8.新建危险废物焚烧炉,应提供试焚烧方案及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以及试焚烧结果的报告。

9.分析实验仪器的名称、照片或图纸、文字说明、用途以及所能分析和监测的项目。

10.有关应急装备、设施和器材的清单,包括种类、名称、数量、存放位置、规格、性能、用途和用法等信息。

11.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废物的,需提供消防部门的证明材料。

12.经营剧毒化学品废物的,需提供公安部门的证明材料。

13.经营危险化学品废物的,需提供经营安全生产评估报告及备案的证明材料。

14.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消防和安全验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详细描述危险废物预处理和处置工艺及操作要求。

2.危险废物预处理和处置主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设计能力、数量、其他技术参数。

3.危险废物预处理和处置主要设备所能预处理和处置的废物名称、类别、形态和危险特性。


(六)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废物分析方案/制度。分析废物的目的是确保持证单位仅接收许可经营的危险废物,从而确保危险废物得到正确的贮存或处置。废物分析方案/制度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1)持证单位如何了解所接收的危险废物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所列危险废物相一致;(2)对各危险废物拟分析的参数/成分及理由;(3)拟采用的取样方法;(4)拟采用的分析测试方法;(5)重复测试的频率;(6)每批废物的接收标准和拒绝标准。

2.安保措施。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厂区,特别是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区。比如:控制进入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的安全措施。如设置24小时监控系统,对进出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进行不间断监控;或在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周围设置人工或天然的障碍物(如栅栏),控制出入等等。

3.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和制度。为及时纠正问题防止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检查方案,针对可能导致危险废物组分泄漏到环境中,以及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的设备故障和老化,操作错误,有意或无意的危险废物溢出、泄漏等情况,以及预防、侦测或应对有关环境或人体健康威胁的重要设施和设备(如监测设备、安全及应急设备、保安设施、操作设备(如泵)等)进行检查。检查方案应当包括拟检查的问题类型及检查频率。如:对危险废物装卸区等易发生泄漏的区域是否存在泄漏,焚烧炉及附属设备(如泵、阀门、传送设施、管道)是否存在泄漏和无组织排放(可肉眼观察)等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对防火通道是否畅通,去污设备是否充足等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等等。

4.意外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相关设备及备案情况。可参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48号)和《环境保护部关于贯彻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环办函[2011]379号)。

5.关于易燃性、反应性和不相容废物的特别防范措施。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采取特别措施,防范易燃性、反应性和不相容废物的安全风险。比如:关于确保这些废物远离火源和反应源的措施。在贮存处理易燃、反应性或不相容废物的场所设置“禁止吸烟(No Smoking)”的标识。设置隔离的吸烟区域。防止将彼此或与贮存设施或设备起剧烈反应(如起火,爆炸、释放有毒粉尘、气体或烟气)的不相容废物混合贮存的措施。

6.有关预防风险的措施(包括相关应对程序和硬件设施)。如:在危险废物装卸操作时预防风险的措施(如特殊的叉车)。防止危险废物处理区域的废水流入其他区域或环境中,以及防止雨水侵入危险废物处理区域的措施(如排水沟或阻水堤)。防止污染水源的措施。降低设备故障或断电影响的措施。防止人体不适当暴露于危险废物的措施(如防护服、呼吸器、防毒面具、防毒口罩、安全帽、防酸碱手套及长统靴等)。

7.人员培训制度。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清晰描述涉及危险废物管理的每个岗位的职责,并依此制定各个岗位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当包括针对该岗位的危险废物管理程序和应急预案的实施等。培训可分为课堂培训和现场操作培训。应急培训应当使得受训人员能够有效地应对紧急状态。这要求受训人员熟悉:1)应急程序、应急设备、应急系统,包括使用、检查、修理和更换设施内应急及监测设备的程序;2)自动进料切断系统的主要参数;3)通讯联络或警报系统;4)火灾或爆炸的应对;5)地表水污染事件的应对等。

8.环境监测制度。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制定环境监测方案,对废水处理、大气污染物排放、噪声、地下水等定期监测。环境监测方案应确定监测指标和频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自行监测的,还应当制定监测仪器的维护和标定方案,定期维护,标定并记录结果。

9.新产生危险废物的管理计划。

10.发生意外突发事件或正常操作下,造成土壤等环境污染时消除污染的保障措施。


(七)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需提交关于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复印件。

2.建设用地厂区用地界限图的复印件。

3.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权利证书的复印件。


审批程序:


(一)受理

省环保厅收到申请材料(包括证明材料)后对申请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的完整性等进行书面审查,即时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作出的,将在一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二)专家评审

1、专家人数

专家组由5名组成,包括1名申请单位有关经营设施所在地环保部门推荐的专家。专家评审应当推选1名专家任组长。组长应当具有3年以上评审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经验。

2、专家的构成

包括技术专家和环境管理专家。专家应掌握和熟悉危险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具有危险废物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经验,了解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设备、分析和环境监测等相关知识。

3、评审要求

专家应当依据《固体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各项要求,将需要评审的内容列出清单,逐一评审。对列入《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项目,已经竣工验收的,可适当简化评审内容。

4、评审方法

(1)书面评审。审查有关环境监测报告,焚烧设施试焚烧方案及报告,设备性能检测报告,有关消防、建筑质量等的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等。

(2)现场核查。查看有关经营情况记录,现场运行情况,同时,应对照焚烧设施作业区集水池的设计文件进行现场核查等。

5、评审结论

(1)对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所规定许可条件,逐一说明申请单位是否符合;对不符合的,说明理由。

为尽量减少审查的自由裁量幅度,对监测报告、检测报告、有关验收文件能说明是否符合许可条件的,以验收报告和文件为准;对其他事项,比如需要对照证明材料进行检查的以及需要现场核查的,以现场核查结果为准。

(2)明确给出是否应当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意见。

结合我国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行业的现状,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总体评价后给出是否应当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意见;对建议不予颁发许可证的,说明理由。

6、安全要求

现场核查应注意安全,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7、评审时限

省环保厅受理后将随即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时间最长不超过40个工作日。


(三)审批

对已受理的申请,省环保厅在门户网站对申请项目的主要情况进行为期10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在之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但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在审批时限内。

专家评审意见及初步审查意见,应当提交厅常务会议进行审定。

根据厅常务会议研究结果,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四)送达许可决定书并颁发许可证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送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颁发许可证件。并在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公众网上开始进行公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为一份,副本可为多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正本应当保存于危险废物经营设施所在地,以备环保部门检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可供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与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签订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合同,以及办理危险废物转移等手续时使用。


许可延续: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持证单位继续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应当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前向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换证申请,申请企业需提交《河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和设区市环境保护局的初审文件以及相关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


许可证变更:

《河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河北省环境保护厅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按照换证要求提交变更申请,经省环保厅审批同意后,准予换发新《河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原申请程序,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改变危险废物经营方式的(2)增加危险废物类别的(3)新建或者改建、扩建原有危险废物经营设施的(4)经营危险废物超过原批准年经营规模20%以上的。


许可证注销:

《河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持证单位在证书有效期内终止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应当对经营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对未处置的危险废物作出妥善处理。在采取前款规定措施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注销申请,经现场核查合格后注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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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会议与培训通知



各有关单位:

央视“3·15”晚会曝光了注射器等医疗废物被制成儿童玩具,再次把医疗废物非法外流和处置问题推到了大众视野。据了解,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加大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力度,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并将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范畴,压实地方政府的责任。

为协助企业更好地了解新形势下我国医疗废物的管理规范和标准要求,提高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规范化建设和运营水平,交流医疗废物最佳可行技术和设备,推广最佳环境实践,共同促进我国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置,无忧固废网联合权威机构于2019年8月23-25日在杭州共同举办2019中国医疗废物处置技术和设备创新发展论坛与培训会”。

论坛将邀请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政策研究、处置技术研发、设施运营管理、设备制造应用,以及投融资等领域资深专家和行业领军人物出席,共同探讨解决行业难题,推动医疗废物处置产业的创新和发展。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欢迎相关单位或组织积极报名参加。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823-25日(823日报到)

地点:浙江杭州


二、论坛主要议题

1.我国医疗废物管理现状与趋势

2.医用废塑料无害化标准编制说明

3.医疗废物可持续环境管理案例分析与经验分享

4.《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修订思路

5.《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修订工作进展

6. 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特征污染物监测的技术要求

7.医疗废物无害化技术验证(ETV)评估体系建设

8.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运营管理经验分享

9.医疗废物高温灭菌处理技术进展

10.医疗废物干化学处置工艺的介绍及发展

11.医疗废物微波消毒设备介绍

12.医疗废物焚烧处置技术设备管理与维护

13.医疗废物智慧运行监管系统

14.医疗废物处置领域投融资机遇与挑战

15.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在线监测等相关设备选型及案例分析


三、医疗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培训

邀请管理部门和业内资深人士针对医疗废物经营单位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开展培训。学员完成全部课时,将由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考核鉴定,考核鉴定通过颁发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职业资格证书。

注:本次培训鉴定只针对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和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危险废物运输联盟


五、参加单位

1.从事医疗废物监管、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从业人员;

2.医疗废物处置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3.医疗废物处置、收集、转运、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4.投融资机构。


六、企业服务


1.精准对接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设备和项目信息,推广最佳可行技术、设备及其项目,解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型企业技术推广难和资本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助力企业发展。

2.本次会议将遴选国内外优秀企业上台演讲(行业无不良记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不少于2个成功案例且稳定运行),结合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展示最佳适用技术及设备。企业自愿申请,详情咨询会务组。

3.为更好地搭建供需交流的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20个左右的小展位,企业自愿申请(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详情请咨询会务组。

4.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办和实物赞助请联系会务组商洽。

5.团体培训:如各单位需“整班建制”举办团体培训班(人数限定30人以上),可与秘书处直接联系。培训内容按照需求定制,培训时间、地点、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七、收费标准


A(参会费用):2800/(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类(培训费用):4800元/人(含会务、学习资料、培训教材、午餐、考核、工本、专家费等)

C(展位服务)10000元(含2个免费参会名额)。

: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无忧固废网会员企业参会享9折优惠。


八、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艳云

电   话:15340187079(同微信)

            010-80456638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注:通知文件有限,请协助转发、组织相关单位报名参加,谢谢。


近期会议与培训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印发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中提出,要强化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并以危险废物为重点,实现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作为危险废物产生量最大的行业之一,化工行业面临危险废物成分复杂、毒害性大、处置难度大等问题,实现化工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是化工行业亟需解决的重要难题。

为协助化工企业全面深入理解我国危险废物管理的最新政策要求,交流废酸、废碱、废盐和残渣等化工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最佳可行技术和最佳环境实践及设备,更好地应对新环保形势下的要求,无忧固废网联合权威机构于2019920-22南京共同举办2019中国化工行业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技术论坛与培训会”。

论坛将邀请国家危险废物政策研究、化工危废处理处置技术、运营管理和设备应用等领域资深专家和行业领军人物出席,共同探讨化工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置利用技术难题和对策,推动化工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欢迎化工行业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单位,以及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技术、设备研发和供应单位积极报名参加!


一、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9920-22日(920日报到)

地点:南京


二、论坛重要议题



模块一 化工企业与化工园区环境管理

1.化工园区环境管理相关政策解读

2.化工行业危险废物豁免与排除管理

3.化工园区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和应急机制

4.化工园区重大环境风险防范和化解

5.化工园区危险废物循环利用

6.化工废盐再利用风险评估

模块二 化工危废处理处置最佳可行技术

1.废酸浓缩与资源化利用技术

2.精馏残渣的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

3.废催化剂、活性炭的再生利用技术及产业化

4.含有机污染物的工业副产盐无害化精制技术

5.高浓度含盐废水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

6.抗生素菌渣综合利用技术

模块三 化工危废处理处置最佳环境实践与设备选型

1.化工危废热解减量化及资源化技术及产品

2.工业副产盐资源化综合利用典型案例

3.废漆渣资源化利用项目介绍

4.重金属污泥综合利用与安全处置项目经验介绍

5.化工企业危险废物自行利用项目案例分析

6.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工程设计及设备选型。


三、化工行业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


针对化工行业企业和化工行业危险废物单位的实际需求,邀请管理部门和业内资深人士就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检查要点开展专题培训。学员完成全部课时,将由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考核鉴定,考核鉴定通过颁发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职业资格证书。

注:本次培训鉴定只针对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和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危险废物运输联盟。


五、参加单位


1.化工行业企业;

2.危险废物监管、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3.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4.危险废物处置、收集、转运、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5.相关媒体。


六、企业服务


1.精准对接化工行业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设备和项目信息,推广最佳可行技术、设备及其项目,解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型企业技术推广难和资本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助力企业发展。

2.本次会议将遴选国内外优秀企业上台演讲(行业无不良记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不少于2个成功案例且稳定运行),结合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展示最佳适用技术及设备。企业自愿申请,详情咨询会务组。

3.为更好地搭建供需交流的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20个左右的小展位,企业自愿申请(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详情请咨询会务组。

4.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办和实物赞助请联系会务组商洽。

5.团体培训:如各单位需“整班建制”举办团体培训班(人数限定30人以上),可与秘书处直接联系。培训内容按照需求定制,培训时间、地点、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七、收费标准


A(参会费用):2800/(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培训费用)4800/人(含会务、学习资料、培训教材、午餐、考核、工本、专家费等)

C类 (展 位 服 务 10000元(含2个免费参会名额)。

: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无忧固废网会员企业参会享9折优惠。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鉴定条件

1.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课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练习见习工作 2 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2.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与本职业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5)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艳云

电  话:15340187079

微  信:760247380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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