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委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推荐工作等两项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9   来源: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



关于开展2019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着力培育首都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根据《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京科发〔2017〕65号),现启动2019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方式

通过项目资助的形式,为牵头承担科研项目的青年科技骨干提供支持。

二、推荐范围及名额

被推荐人所在单位(以下简称推荐单位)应为在北京地区注册的法人单位。每所高校推荐不超过4名,其它每个法人单位推荐不超过2名。
已入选下列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人员不在推荐范围内:
(一)中组部“**计划”、“万人计划”或“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二)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四)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杰出青年基金”;
(六)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入选者。

三、推荐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忠于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二)聚焦十大高精尖产业,重点支持研究方向属于人工智能、医药健康、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高精尖产业重点领域或前沿交叉领域,从事技术创新,有独特的科研方法或思路,发展潜力较大。

(三)推荐的项目具有前沿性、创新性、实用性,研究成果对我市高精尖产业发展具有推动作用,并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四)被推荐人应是单位重点培养对象,具有国际视野,较好的外语口语水平和跨文化交流能力,对有访学经历、国际合作经验较为丰富的,予以优先支持。

四、网上填报及审核

被推荐人请于2019年7月29日后登录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rc.bjkw.gov.cn/rsc)填写信息(系统使用方法参见《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手册》,在注册登陆后首页下载),并由推荐单位进行审核。

(一)推荐
进入系统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陆并填写“2019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推荐表”,请如实填报,并上传相应附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推荐单位审核(请预留单位审核时间避免过期未能提交而影响推荐)。

(二)审核
推荐单位登陆系统进行审核并提交至市科委,推荐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6日下午17点,该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提交功能。推荐单位将审核合格人员信息排序后按规定推荐数量提交市科委进行形式审查。

五、推荐材料报送

系统状态为“市科委审核通过”的方可下载打印。请各推荐单位于2019年8月23日17:00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汇总后报送。


(一)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材料主要包括:
1.《2019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推荐汇总表》;
2.《2019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推荐表》;
3. 全套附件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登录系统正反面打印。所有纸质材料(带水印版)签字盖章齐全,一式一份,单独胶装。

注意:原件标注有需要推荐单位(盖章)、(公章)的地方均需加盖公章,需被推荐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名的地方应由被推荐人本人及相关负责人手签字,日期需要规范填写;带水印的材料应清晰;附件证明材料中复印件应保证无涂改、缺漏、污损等与原件不符的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所有报送材料内容应不涉及国家机密,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慎重处理涉密问题。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请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二)材料报送时间
2019年8月19日-2019年8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三)材料报送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一层大厅(取号办理)

六、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
企    业:68717373-6610
医疗机构:68717373-6602
高    校:68717373-6602
研究院所(事业):68717373-6619

2.技术支持电话
客    服:58858688-830(美髯公公司)


    北京市科委外国专家服务与科技人才处
    2019年7月26日



关于开展2019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交叉学科合作课题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入选人员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科研成果转化水平,加强科技人才间交叉融合,促进不同领域团队间开展交流与合作,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对历届入选人员牵头开展的交叉学科合作课题给予支持。现将今年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名额

申报人所在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应为在北京地区注册的法人单位。每个单位申报不超过2项,每个人限定1项。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忠于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为历年科技新星计划入选人员(包括在研人员和已结题人员),合作人限定1人,不一定为科技新星计划入选人员。

(二)申报人和合作人无在研的交叉学科合作课题。

(三)课题符合首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应为自然科学领域不同学科间的合作研究,分两种类型:
一是应用开发研究型,研究内容能够实际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成果面向应用前沿,市场前景广阔,一经转化将形成良好的社会和经济价值。

二是产业化型,科研成果既可以是能够实现成果转化的产品和新技术,也可以是处在研发阶段但具有良好应用前景的技术或产品。

(四)合作双方应各自有明确的研究任务,各自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的团队。

三、资助原则

(一)每位历年科技新星计划入选人员作为申报人只能获得1次交叉学科合作课题资助,作为合作人获得不超过2次交叉学科合作课题资助。

(二)交叉学科合作课题时长为两年。

四、以下情况不在资助范围内

(一)领域或学科相近的合作,或一方无实质性研究任务的合作。

(二)合作双方为同一单位的入选人员。

(三)合作任意一方无稳定的团队。

(四)申报的课题已得到其它经费的资助。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人于2019年7月29日后登陆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rc.bjkw.gov.cn/rsc)填报信息(申报系统使用方法参见《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手册》,在注册登陆后首页下载),由依托单位进行审核并提交至市科委。依托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6日下午17点。

(二)合作双方需签订初步合作意向书,明确各方研究任务分工、经费分配及知识产权归属。各方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在合作意向书中填写本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材料报送

系统状态为“市科委审核通过”的方可下载打印。请各申报人于2019年8月23日17:00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汇总后报送。

(一)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材料主要包括:
1.《2019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交叉学科合作课题申报汇总表》;
2.《2019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交叉学科合作课题申报表》;
3. 全套附件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登录系统正反面打印。所有纸质材料(带水印版)签字盖章齐全,一式一份,单独胶装。

注意:原件标注有需要申报单位(盖章)、(公章)的地方均需加盖公章,需申报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名的地方应由申报人本人及相关负责人手签字,日期需要规范填写;带水印的材料应清晰;附件证明材料中复印件应保证无涂改、缺漏、污损等与原件不符的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所有报送材料内容应不涉及国家机密,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慎重处理涉密问题。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请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二)材料报送时间
2019年8月19日-2019年8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三)材料报送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一层大厅(取号办理)

七、咨询电话

政策及报送材料咨询:68717373-6619
技术支持电话:58858688-830(美髯公公司)

    北京市科委外国专家服务与科技人才处
    2019年7月26日


http://kw.beijing.gov.cn/art/2019/7/26/art_19_796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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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北京市科委

内容编辑: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