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因环境问题被罚18.8万

发布时间:2019-08-07   来源:危废技术联盟



8月5日,从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获悉,该局近日发布《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2019年7月行政处罚案件公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因环境问题被罚18.8万。

行政处罚对象: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行政处罚主体: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主要违法事实和行政处罚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马岭北作业区里91井区北95井、北107-1井未落实安全封堵措施,北107-1井井口出现油水渗漏,造成环境污染;马岭北作业区里91井区北107-1井场北侧露天堆存含油污泥,未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流失、渗漏。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1、《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条和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依据:1、《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和第二款规定。对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18.8

(来源:庆城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