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危废常见违法行为及其规范化管理!
发布时间:2019-08-08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医疗废物处置技术和设备创新发展论坛与培训会》
2019年8月23-25日
地址:浙江杭州
《化工行业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技术论坛与培训会》
2019年9月20-22日
地址:江苏 南京
联系人:靳艳云 15340187079 微信:760247380
固废、危废在处置不规范的情况下会造成生态环境污染,更严重的导致环境二次污染。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固废、危废常见的非法处置行为。
案例:2017年6月16日,执法人员对世大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世大集团有限公司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县环保局对此作出行政处罚。
5、车间临时收集的固废移送至固废废物仓库时未建立移交入库合账或合账记录不完善。
7、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设施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包装容器上未张贴标签。
8、将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混合储存,未做到分类储存。
9、危险废物储存超过一年未申报。
10、贮存危险废物的场所未设置导流槽和收集井。
11、储存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场所存在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流失情况。
12、有恶臭产生的固废堆放场所未设置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
处置和利用,常见违法行为
1、将危险废物混入一般工业固废或生活垃圾中进行处置。
2、将一般工业固废委托给外省单位进行处置,未申报。
3、未申报,未获得审批,将危险废物转移至外省单位进行处置和利用。
4、将危险废物交给无危险废物持证单位进行处置。
5、未向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6、转移危险废物未按规定填写联单,或联单未保存5年。
危废贮存设施规范原则
一、危废贮存设施选址原则
1.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7度的区域内。
2.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
3.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4.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
5.应在易燃易爆物品仓库、高压输送电路区域以外
6.应位于居民区域常年最大风频的下风向。
图片示例:
二、危废贮存设施设计原则
1.地面与裙角要用坚固、防渗材料建造,建造材料要与危险废物相容。
2.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
3.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4.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5.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角,地面与裙角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的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
6.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隔离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三、危废贮存和堆放原则
1.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至少1米厚粘土层(防渗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2.危废物堆放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
3.衬里应放在一个基础或底座上。
4.衬里要能够覆盖危险废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范围。
5.衬里材料要与堆放的危险废物相容。
6.在衬里上设计、建造浸出液收集清除系统。
7.应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保证能防止25年一遇的暴雨不会流到为危险废物堆里。
8.危废物堆里应设计雨水收集池,并能收集25年一遇的暴雨24小时的降水量。
9.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
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如何自查
1. 污染物
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产生量、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转移量。
2. 固体废物管理的合规性
1)贮存场所环境影响与防护
2)运输过程环境影响与防护
3)处置场所、过程环境影响与防护
4)转移过程(联单)
5)对危险废物鉴别与程序的说明
3. 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识别标识制度、管理计划、管理台账制度、源头分类制度、转移联单制度、经营许可制度、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4. 责任人制度
1)业务培训情况
2)是否建立收集、贮存前的检验与登记制度;
3)是否建立连续、完整的收集、贮存、处置、利用、移送的管理台账制度;
4)危险废物的移送和接收与台账是否建立了交接班制度和责任人制度;
5)是否制定了相关安全管理措施;
6)是否建立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现场核查应注意的事项
1. 认真对待危险废物的辨识管理。
2. 建立规范的危险废物管理档案(产污企业的危险废物档案目录、经营企业的档案目录)
3. 通过环评验收确定企业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与那些原辅料有关、成分分析结果、单位产品的产生强度等。确认产生量还需了解企业的产品产量,原辅材料是否有变化。
4. 注重各类数据间的逻辑关系,产生台账(经营记录)、申报登记、管理计划、转移申请与批准、转移联单、贮存台账、上年度产生量、环评数量等数据之间的平衡关系;
5. 对工业危险废物鉴别及程序的说明;
6. 做好介绍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情况汇报材料。
7. 检查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理化性质、产生方式。
8. 危险废物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审批和转移联单制度。
危险废物现场检查需调阅的相关资料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三同时”验收报告及批复。环评关于危险废物和疑似危险废物的分析结论。
2. 申报登记证明(比如:年度环统、年度排污申报,以及试点区域的网上申报等)
固废产生、贮存、综合利用、处理处置数量、去向记录台账(向运输/处置单位索取转运点或处置单位收据,作为台账重要信息来源)规范的固废贮存场所
3.运输转移、综合利用、处理处置合同及运输/处置单据(别忘了向运输/处置单位索取转运点或处置单位收据)跨省转移批文。
4. 管理台账(分年度),超期贮存与申请情况。
5. 管理计划及备案申请表、申报登记。
6. 委托处置合同、委托单位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转移计划及转移联单(分年度)。
7. 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危险废物包装内部规范制度)、业务人员培训记录。
8. 来信来访和举报材料。
9. 应急预案及备案申请表、应急演练记录、应急物资、设施和器材清单等。
10. 企业自查记录和环保部门检查及整改记录。有自行处置的,还需提供处置装置(设施)的环评和验收技术文件及批复及处置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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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会议与培训通知
各有关单位:
央视“3·15”晚会曝光了注射器等医疗废物被制成儿童玩具,再次把医疗废物非法外流和处置问题推到了大众视野。据了解,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加大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力度,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并将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范畴,压实地方政府的责任。
为协助企业更好地了解新形势下我国医疗废物的管理规范和标准要求,提高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规范化建设和运营水平,交流医疗废物最佳可行技术和设备,推广最佳环境实践,共同促进我国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置,无忧固废网联合权威机构于2019年8月23-25日在杭州共同举办“2019中国医疗废物处置技术和设备创新发展论坛与培训会”。
论坛将邀请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政策研究、处置技术研发、设施运营管理、设备制造应用,以及投融资等领域资深专家和行业领军人物出席,共同探讨解决行业难题,推动医疗废物处置产业的创新和发展。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欢迎相关单位或组织积极报名参加。
时间:2019年8月23-25日(8月23日报到)
地点:浙江杭州
1.我国医疗废物管理现状与趋势
2.医用废塑料无害化标准编制说明
3.医疗废物可持续环境管理案例分析与经验分享
4.《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修订思路
5.《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修订工作进展
6. 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特征污染物监测的技术要求
7.医疗废物无害化技术验证(ETV)评估体系建设
8.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运营管理经验分享
9.医疗废物高温灭菌处理技术进展
10.医疗废物干化学处置工艺的介绍及发展
11.医疗废物微波消毒设备介绍
12.医疗废物焚烧处置技术设备管理与维护
13.医疗废物智慧运行监管系统
14.医疗废物处置领域投融资机遇与挑战
15.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在线监测等相关设备选型及案例分析
邀请管理部门和业内资深人士针对医疗废物经营单位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开展培训。学员完成全部课时,将由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考核鉴定,考核鉴定通过颁发“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职业资格证书。
注:本次培训鉴定只针对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和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危险废物运输联盟
1.从事医疗废物监管、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从业人员;
2.医疗废物处置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3.医疗废物处置、收集、转运、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4.投融资机构。
1.精准对接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设备和项目信息,推广最佳可行技术、设备及其项目,解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型企业技术推广难和资本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助力企业发展。
2.本次会议将遴选国内外优秀企业上台演讲(行业无不良记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不少于2个成功案例且稳定运行),结合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展示最佳适用技术及设备。企业自愿申请,详情咨询会务组。
3.为更好地搭建供需交流的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20个左右的小展位,企业自愿申请(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详情请咨询会务组。
4.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办和实物赞助请联系会务组商洽。
5.团体培训:如各单位需“整班建制”举办团体培训班(人数限定30人以上),可与秘书处直接联系。培训内容按照需求定制,培训时间、地点、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A类(参会费用):2800元/人(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类(培训费用):4800元/人(含会务、学习资料、培训教材、午餐、考核、工本、专家费等)
C类(展位服务):10000元(含2个免费参会名额)。
注: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无忧固废网会员企业参会享9折优惠。
联系人:靳艳云
电 话:15340187079(同微信)
010-80456638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注:通知文件有限,请协助转发、组织相关单位报名参加,谢谢。
近期会议与培训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印发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中提出,要强化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并以危险废物为重点,实现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作为危险废物产生量最大的行业之一,化工行业面临危险废物成分复杂、毒害性大、处置难度大等问题,实现化工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是化工行业亟需解决的重要难题。
为协助化工企业全面深入理解我国危险废物管理的最新政策要求,交流废酸、废碱、废盐和残渣等化工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最佳可行技术和最佳环境实践及设备,更好地应对新环保形势下的要求,无忧固废网联合权威机构于2019年9月20-22日在南京共同举办“2019中国化工行业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技术论坛与培训会”。
论坛将邀请国家危险废物政策研究、化工危废处理处置技术、运营管理和设备应用等领域资深专家和行业领军人物出席,共同探讨化工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置利用技术难题和对策,推动化工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欢迎化工行业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单位,以及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技术、设备研发和供应单位积极报名参加!
时间:2019年9月20-22日(9月20日报到)
地点:南京
模块一 化工企业与化工园区环境管理
1.化工园区环境管理相关政策解读
2.化工行业危险废物豁免与排除管理
3.化工园区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和应急机制
4.化工园区重大环境风险防范和化解
5.化工园区危险废物循环利用
6.化工废盐再利用风险评估
模块二 化工危废处理处置最佳可行技术
1.废酸浓缩与资源化利用技术
2.精馏残渣的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
3.废催化剂、活性炭的再生利用技术及产业化
4.含有机污染物的工业副产盐无害化精制技术
5.高浓度含盐废水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
6.抗生素菌渣综合利用技术
模块三 化工危废处理处置最佳环境实践与设备选型
1.化工危废热解减量化及资源化技术及产品
2.工业副产盐资源化综合利用典型案例
3.废漆渣资源化利用项目介绍
4.重金属污泥综合利用与安全处置项目经验介绍
5.化工企业危险废物自行利用项目案例分析
6.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工程设计及设备选型。
针对化工行业企业和化工行业危险废物单位的实际需求,邀请管理部门和业内资深人士就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检查要点开展专题培训。学员完成全部课时,将由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考核鉴定,考核鉴定通过颁发“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职业资格证书。
注:本次培训鉴定只针对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和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主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危险废物运输联盟。
1.化工行业企业;
2.危险废物监管、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3.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4.危险废物处置、收集、转运、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5.相关媒体。
1.精准对接化工行业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设备和项目信息,推广最佳可行技术、设备及其项目,解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型企业技术推广难和资本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助力企业发展。
2.本次会议将遴选国内外优秀企业上台演讲(行业无不良记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不少于2个成功案例且稳定运行),结合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展示最佳适用技术及设备。企业自愿申请,详情咨询会务组。
3.为更好地搭建供需交流的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20个左右的小展位,企业自愿申请(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详情请咨询会务组。
4.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办和实物赞助请联系会务组商洽。
5.团体培训:如各单位需“整班建制”举办团体培训班(人数限定30人以上),可与秘书处直接联系。培训内容按照需求定制,培训时间、地点、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A类(参会费用):2800元/人(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类(培训费用):4800元/人(含会务、学习资料、培训教材、午餐、考核、工本、专家费等)
C类 (展 位 服 务 ) :10000元(含2个免费参会名额)。
注: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无忧固废网会员企业参会享9折优惠。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鉴定条件
1.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课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练习见习工作 2 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2.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与本职业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5)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电 话:15340187079
微 信:760247380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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