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关于固废危废领域国家新环保政策

发布时间:2019-08-08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医疗废物处置技术和设备创新发展论坛与培训会

2019年8月23-25日

地址:浙江杭州 

《化工行业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技术论坛与培训会》

2019年9月20-22日

地址:江苏 南京

联系人:靳艳云 15340187079  微信:760247380

考核鉴定通过颁发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职业资格证书

证书查询网址:http://zscx.osta.org.cn

日前,2019年全国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要点确定。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刚刚印发的相关文件提出,2019年将围绕“一项制度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两项重大改革”(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两大专项行动”(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以及四个领域重点工作,推动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固废法及相关配套政策法规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政策的修订,是强化固废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的不断完善,可有效堵塞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行为的制度漏洞,着力提升危险废物风险防范能力。同时,今年还要推动制修订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重点行业危险废物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推动建立危险废物分类分级管理制度体系,破解鉴定难、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不健全、利用处置不畅等管理问题。

禁止洋垃圾入境;推动无废城市建设


2019年的两项重大改革分别是持续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和稳步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自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印发以来,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积极完善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强化洋垃圾非法入境管控,构建禁止洋垃圾入境长效机制,大力提升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水平,妥善处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推动改革工作取得重要进展。2018年全国固体废物进口总量2263万吨,同比减少46.5%。


2018年12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8〕128号)。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是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从城市整体层面深化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改革和推动“无废社会”建设的有力抓手,是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据了解,今年生态环境部将积极组织开展“无废城市”试点城市筛选工作,印发“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指导做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推动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


专项行动仍然是2019年固废污染防治的重要突破点。继“清废行动2018”之后,今年将继续落实《关于聚焦长江经济带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专项行动方案》和《关于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建立部门和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等重点流域、区域固体废物排查整治行动,强化对长江干流生态环境无人机遥感调查成果的应用,推动地方建立健全环保有奖举报制度,严厉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频发态势。


另一专项行动则是着力推进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将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印发实施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组织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


推进四个领域重点工作


一是切实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监管。

加快推进地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持续提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水平。全面推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加快推进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联网运行,着力提升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水平。加快推进危险废物贮存、焚烧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修订工作,深入开展危险废物风险防控等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加强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监管,防控贮存、处置过程环境风险。推动修订生活垃圾焚烧、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不断强化生活垃圾环境监管。严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审核,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推动制定出台“白色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二是推进化学物质风险评估和风险管控。

着力推进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立法工作。严格实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修订《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加强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能力建设,持续开展重点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推动落实《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配套管控措施。


三是不断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

加强重金属排放控制,制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评估细则,加快推进重金属减排工程实施。抓实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工作,编制完成涉重金属行业企业全口径清单并动态更新,持续推进涉重金属行业分类整治。推动各地落实《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


四是稳步推进环境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做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等国际公约的国内履约工作。落实《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增补版),印发关于淘汰林丹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公告并监督执行,继续开展全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调查。按照《关于汞的水俣公约》有关要求,落实电石法氯乙烯单体生产工艺单位产品用汞量减半目标,开展汞及汞化合物库存及已关停氯碱设施调查,编制并提交首次双年国家报告。履行《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及其修正案,严格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


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各有关单位:

央视“3·15”晚会曝光了注射器等医疗废物被制成儿童玩具,再次把医疗废物非法外流和处置问题推到了大众视野。据了解,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加大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力度,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并将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范畴,压实地方政府的责任。

为协助企业更好地了解新形势下我国医疗废物的管理规范和标准要求,提高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规范化建设和运营水平,交流医疗废物最佳可行技术和设备,推广最佳环境实践,共同促进我国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置,无忧固废网联合权威机构于2019年8月23-25日在杭州共同举办2019中国医疗废物处置技术和设备创新发展论坛与培训会”。

论坛将邀请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政策研究、处置技术研发、设施运营管理、设备制造应用,以及投融资等领域资深专家和行业领军人物出席,共同探讨解决行业难题,推动医疗废物处置产业的创新和发展。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欢迎相关单位或组织积极报名参加。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823-25日(823日报到)

地点:浙江杭州

二、论坛主要议题

1.我国医疗废物管理现状与趋势

2.医用废塑料无害化标准编制说明

3.医疗废物可持续环境管理案例分析与经验分享

4.《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修订思路

5.《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修订工作进展

6. 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特征污染物监测的技术要求

7.医疗废物无害化技术验证(ETV)评估体系建设

8.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运营管理经验分享

9.医疗废物高温灭菌处理技术进展

10.医疗废物干化学处置工艺的介绍及发展

11.医疗废物微波消毒设备介绍

12.医疗废物焚烧处置技术设备管理与维护

13.医疗废物智慧运行监管系统

14.医疗废物处置领域投融资机遇与挑战

15.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在线监测等相关设备选型及案例分析

三、医疗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培训

邀请管理部门和业内资深人士针对医疗废物经营单位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开展培训。学员完成全部课时,将由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考核鉴定,考核鉴定通过颁发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职业资格证书。

注:本次培训鉴定只针对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和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危险废物运输联盟

五、参加单位

1.从事医疗废物监管、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从业人员;

2.医疗废物处置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3.医疗废物处置、收集、转运、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4.投融资机构。

六、企业服务

1.精准对接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设备和项目信息,推广最佳可行技术、设备及其项目,解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型企业技术推广难和资本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助力企业发展。

2.本次会议将遴选国内外优秀企业上台演讲(行业无不良记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不少于2个成功案例且稳定运行),结合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展示最佳适用技术及设备。企业自愿申请,详情咨询会务组。

3.为更好地搭建供需交流的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20个左右的小展位,企业自愿申请(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详情请咨询会务组。

4.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办和实物赞助请联系会务组商洽。

5.团体培训:如各单位需“整班建制”举办团体培训班(人数限定30人以上),可与秘书处直接联系。培训内容按照需求定制,培训时间、地点、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七、收费标准

A(参会费用):2800/(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类(培训费用):4800元/人(含会务、学习资料、培训教材、午餐、考核、工本、专家费等)

C(展位服务)10000元(含2个免费参会名额)。

: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无忧固废网会员企业参会享9折优惠。


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艳云


电  话:15340187079

微  信:760247380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近期会议与培训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印发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中提出,要强化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并以危险废物为重点,实现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作为危险废物产生量最大的行业之一,化工行业面临危险废物成分复杂、毒害性大、处置难度大等问题,实现化工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是化工行业亟需解决的重要难题。

为协助化工企业全面深入理解我国危险废物管理的最新政策要求,交流废酸、废碱、废盐和残渣等化工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最佳可行技术和最佳环境实践及设备,更好地应对新环保形势下的要求,无忧固废网联合权威机构于2019920-22南京共同举办2019中国化工行业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技术论坛与培训会”。

论坛将邀请国家危险废物政策研究、化工危废处理处置技术、运营管理和设备应用等领域资深专家和行业领军人物出席,共同探讨化工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置利用技术难题和对策,推动化工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欢迎化工行业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单位,以及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技术、设备研发和供应单位积极报名参加!


一、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9920-22日(920日报到)

地点:南京


二、论坛重要议题


模块一 化工企业与化工园区环境管理

1.化工园区环境管理相关政策解读

2.化工行业危险废物豁免与排除管理

3.化工园区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和应急机制

4.化工园区重大环境风险防范和化解

5.化工园区危险废物循环利用

6.化工废盐再利用风险评估

模块二 化工危废处理处置最佳可行技术

1.废酸浓缩与资源化利用技术

2.精馏残渣的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

3.废催化剂、活性炭的再生利用技术及产业化

4.含有机污染物的工业副产盐无害化精制技术

5.高浓度含盐废水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

6.抗生素菌渣综合利用技术

模块三 化工危废处理处置最佳环境实践与设备选型

1.化工危废热解减量化及资源化技术及产品

2.工业副产盐资源化综合利用典型案例

3.废漆渣资源化利用项目介绍

4.重金属污泥综合利用与安全处置项目经验介绍

5.化工企业危险废物自行利用项目案例分析

6.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工程设计及设备选型。

三、化工行业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

针对化工行业企业和化工行业危险废物单位的实际需求,邀请管理部门和业内资深人士就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检查要点开展专题培训。学员完成全部课时,将由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考核鉴定,考核鉴定通过颁发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职业资格证书。

注:本次培训鉴定只针对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和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危险废物运输联盟。


五、参加单位



1.化工行业企业;

2.危险废物监管、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3.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4.危险废物处置、收集、转运、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5.相关媒体。





六、企业服务


1.精准对接化工行业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设备和项目信息,推广最佳可行技术、设备及其项目,解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型企业技术推广难和资本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助力企业发展。

2.本次会议将遴选国内外优秀企业上台演讲(行业无不良记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不少于2个成功案例且稳定运行),结合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展示最佳适用技术及设备。企业自愿申请,详情咨询会务组。

3.为更好地搭建供需交流的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20个左右的小展位,企业自愿申请(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详情请咨询会务组。

4.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办和实物赞助请联系会务组商洽。

5.团体培训:如各单位需“整班建制”举办团体培训班(人数限定30人以上),可与秘书处直接联系。培训内容按照需求定制,培训时间、地点、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七、收费标准


A(参会费用):2800/(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培训费用)4800/人(含会务、学习资料、培训教材、午餐、考核、工本、专家费等)

C类 (展 位 服 务 10000元(含2个免费参会名额)。

: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无忧固废网会员企业参会享9折优惠。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鉴定条件

1.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课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练习见习工作 2 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2.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与本职业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5)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艳云


电  话:15340187079

微  信:760247380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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