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能让企业一念成魔

发布时间:2019-08-10   来源:企事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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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2018年以来,江苏省生态环境系统围绕改善环境质量和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依法严厉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上级领导关注的典型违法案件,目前,这些典型违法案例已通过省厅官方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被曝光的企业共有40家,从这些被曝光的案件看,企业违法行为有多样化的特点,主要有:

▎超标排放

▎未经环保审批擅自生产

▎未建设配套污水处理设施

▎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

▎数据弄虚作假

▎物料露天堆放未覆盖

1

苏州东山精密超标排放案



去年6月28日,苏州市虎丘区环保局对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产,监测结果显示:北侧雨水排放口废水pH值达9.29、COD2110mg/L,污水总排放口废水pH 10.10。


整改情况

责令该公司改正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

公司合计罚款155万元。相关责任人朱某被罚款5万元。



2

泰兴虹桥中剑污水处理超标排污



6月13日,泰兴市环保局对泰兴市虹桥中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监测结果显示,总排口废水COD80mg/L(超标0.60倍)、总氮40.1mg/L(超标1.67倍)。6月21日,泰州市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7月10日后督察时,监测结果显示,总排口废水COD80mg/L(超标0.60倍),悬浮物38mg/L(超标2.80倍),氨氮7.6mg/L(超标0.52倍),总磷0.664mg/L(超标0.32倍),总氮22.2mg/L(超标0.48倍)。


整改情况

7月16日,泰州市环保局再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


处罚情况

对该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共计罚款380万元。


3

宝应县汇丰水务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



宝应县环保局对宝应县汇丰水务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废水处理设施中,加药箱无药剂、消毒设施未运行、带式压滤机闲置。


整改情况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

对该公司处罚款70万元。



4

上首生物科技污染环境案



4月11日,泰州市姜堰区环保局对江苏上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燃煤锅炉正在使用,配套的水膜除尘器喷淋水泵已拆除,喷淋设施不能正常运行。


整改情况

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

处罚款40万元,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5

丹阳龙江钢铁有限公司篡改数据案



6月14日,丹阳市环保局对丹阳龙江钢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轧钢加热炉工段未建设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焦炭、原料转运库未建设除尘设施,球团、焦炭等部分物料露天堆放。6月25日,镇江市环保局会同公安局检查发现,该公司多次篡改在线监测系统系数,干扰自动监测数据。


整改情况

丹阳市公安局以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立案调查。


处罚情况

该公司未验先投等环节违法行为共处罚款120万元。5名涉案人员被依法刑事拘留。



6

无锡市生力纸业弄虚作假案



6月26日,无锡市锡山区环保局对无锡市生力纸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设施排放口采样点前掺入自来水,对污染物浓度进行稀释,涉嫌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


整改情况

责令立即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

处罚款90万元,同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7

江苏优特未经环保审批擅自生产案



6月29日,南通市港闸区环保局对江苏优特集体育器材制造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擅自从事体育器材生产,监测结果显示,厂区东南侧雨水井COD782mg/L,氨氮19.92mg/L。


整改情况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


处罚情况

公司处罚款81万元,法定代表人处罚款8万元。



8

申特钢铁物料露天堆放未覆盖案



4月23日,溧阳市环保局对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厂区南侧矿粉、煤等原料露天堆场的北侧及东侧未建设防尘网;厂区北侧脱硫渣、尾矿渣、水渣等露天堆场未配套建设防尘网及水喷淋设施。


整改情况

5月29日,溧阳市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责令立即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6月14日,溧阳环保局进行复查,发现该公司未按要求落实堆场扬尘控制措施。


处罚情况

对该公司4月23日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5万元。8月15日,溧阳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其5月30日起至6月14日期间的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共处罚款80万元


9

老淮猪公司未建污水处理配套设施案



7月31日,东海县环保局对江苏东海老淮猪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建设配套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水直接外排。


整改情况

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

对该公司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废水未经处理外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共处罚款40万元,同时对责任人孟某处罚款5万元。



10

阜宁金宋纺织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5月18日,阜宁县环保局对阜宁金宋纺织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遮阳布及家纺项目未建设废水预处理设施,项目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废气治理设施未运行。


整改情况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

对其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40万元。

来源:苏州环保指南南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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