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及“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5   来源: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






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要求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240号)要求,为做好“固废资源化”“场地土壤污染成因与治理技术”“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主动健康和老龄化科技应对”(老龄化科技应对方向)等7个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及推荐工作,按照科技部相关要求,现将我市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下载地址:http://www.most.gov.cn)要求进行申报。

二、项目申报内容应紧密结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部署,紧密结合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布局。

三、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的优势和条件,首先进行网上填报,并将拟寄送专项管理专业机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项目申报书”,连同“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的联合申报协议”以及“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均须签署的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一起扫描成PDF格式文件,报送至联系人邮箱。报送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17日(星期二)17:00,逾期不受理。

四、申报材料受理后,市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评审,对通过评审的项目予以推荐。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

社发处

2019年8月13日


http://kw.beijing.gov.cn/art/2019/8/13/art_19_79788.html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266号)的要求,为做好2019年度项目的申报及推荐工作,现将专项申报及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下载地址: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8/t20190806_148155.htm)要求进行申报。

二、请各申报单位首先进行网上填报,检查无误后提交至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并通知可以打印后,申报单位打印网上生成的项目预申报书,经签字盖章齐全后,于2019年9月23日17:00前将项目预申报书(一式两份)报送至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联系人:
赵波静  电话:82004299
戴  星  电话:82004297
陈永平  电话:55578005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委合作处
      2019年8月14日


http://kw.beijing.gov.cn/art/2019/8/14/art_19_798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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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北京市科委

内容编辑: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