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系统乘用车和客车补充入围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15 来源:房山区高企协
项目名称:税务系统乘用车和客车补充入围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GYC20190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晓伟 孙伟
项目联系电话:010-61986731 6198973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联系方式:010-61986731 61989731
具有法人资格的协会、联合会、学会、商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以下统称社会团体)正式发布实施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团体标准。申报的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应至少实施6个月以上(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31日),且技术水平较高、应用效果较好,对促进工业通信业质量品牌提升、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较强引领作用。重点支持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国际性的团体标准应用示范,主要包括:
(一)填补国家和行业标准空白的创新性团体标准;
(二)技术指标全面严于或优于现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先进性团体标准;
(三)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同步推进国际标准制定的团体标准。
(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按品牌入围,每个品牌由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的乘用车或客车生产厂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一家销售公司参与。如果生产厂商有多个品牌,则该生产厂商可以自行参加全部或部分品牌入围,也可以由一家或若干销售公司代理其全部品牌或部分品牌入围。
本项目所指品牌,是指汽车厂商在大品牌旗下不同子品牌(如:一汽大众旗下分别有:迈腾、速腾、宝来、捷达等品牌)。
2.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设有4S店或特约服务站,在全国范围内有完善的供货渠道和售后服务,能够为采购人提供本地化服务。
4.具有履行项目合同所需的相关资质和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8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 金税三期数据中心731室
采购文件售价:¥0.0 元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到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采购文件(自带U盘复制),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采购。
登记备案时,供应商必须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接受未登记备案供应商的响应。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9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北京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 金税三期数据中心768会议室
(五)分包及相关要求:
1.本次采购内容,产品及分包详见下文末。
本项目所指品牌,是指汽车厂商在大品牌旗下不同子品牌(如:一汽大众旗下分别有:迈腾、速腾、宝来、捷达等品牌)。以上各包均包括新能源车,其享受政府补贴后的价格应满足上表中金额要求。各包中每个品牌传统能源车、新能源车投报数量单独计算,应分别满足上表中产品数量要求。
2.本次入围仅针对上一期“税务系统乘用车和客车入围采购项目”未入围车型,不再接受已入围车型的投报。已入围车型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上2019年6月26日的“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系统乘用车和客车入围采购项目审核入围成交公告”。
3.以包为基本单元,各供应商可以投某一包或多包,同一款产品只允许投一个包。
4.供货范围:全国税务系统。
5.交货时间及地点:由税务系统各级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鼓励开展信用担保。
2019年08月14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
![]()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采编:房山区高企协
信息:国税局
北京市房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协会(以下简称:房山高企协)是在房山区科委指导下,于2018年4月经房山区民政局正式批准成立的社团法人。房山高企协作为房山区高新技术企业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的重要平台,是房山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部署,促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和中关村南部创新城建设的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