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企业,国家排污许可证申请指引全攻略来了!

发布时间:2019-08-16   来源:企事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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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排污单位:


     为协助排污单位顺利申请国家排污许可证,制定如下指引:


一、申请对象

     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和《固定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部令第45号,以下简称“《管理名录》”),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条件,纳入名录并已出台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排污单位,应依法申领国家排污许可证。


二、申请流程与操作

     (一)下载学习资料。在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政务网(http://www.shunde.gov.cn/hycg)中的“环境保护公示”下载《国家排污许可证申请指引附件》并认真学习。


     (二)网上注册。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网址:http://permit.mee.gov.cn,需要WIN7以上系统,IE9以上的浏览器),根据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注册公司账号,并记录账号和密码。


     (三)填报申请信息。根据已出台的各自行业技术规范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填报排污许可证相关申请信息和自行监测方案。


     (四)申请加入工作Q群并完成初审。全部完成网上填报工作后,及时申请加入“顺德-国家排污许可证”工作Q群(群号633263242)或“顺德-家具国家排污许可证”工作Q群(特针对家具企业,群号871054212),申请加入时务必在申请信息中写明企业全称。加入Q群后,在群成员中查找“排污许可证审核-XX老师”,单独发送“XX单位已全部完成网上申请信息填报,请审核”的信息给排污许可证审核老师,审核老师收到信息后将会联系申请人,并开展后续初审工作。通过初审后,申请单位需认真核对、确认系统中的申请信息,确保信息无误。未通过初审的系统信息将被退回,请被退回的单位按老师反馈的修改意见马上进行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至符合要求为止。


     (五)申请前信息公开。重点管理的单位通过申请的信息需进行领证前信息公开,公示时间为5天;简化管理单位不需要领证前信息公开。


     (六)提交申请材料。领证前信息公开结束后,贵单位需及时通过系统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排污许可证电子版申请,并将排污许可证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6号,区政府7楼;联系人:徐嘉伟,22833001)。提交的《排污许可证申请表》纸质件首页下方空白处须注明“电子版及纸质版申请材料均经我单位核对、确认无误,且电子版与纸质版全部申请资料及信息完全一致。”,并签名确认。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将对通过审核的单位印发国家排污许可证。


三、纸质申请材料清单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在系统提交申请后下载的有条码的申请表)

2.承诺书(主要负责人签名)

3.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信息公开情况表(重点管理需交,主要负责人签名)

6.规范化排放口设置信息表

7.自行监测方案

8.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包括: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环保证等)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环评批复、环保备案资料)

10.排污权交易证明


     以上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盖公章,多页加盖骑缝章。

     本指引内容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整。


附件:国家排污许可证申请指引附件(可登录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官网查询下载)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2019年8月14日  

来源:顺德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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