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回复:石灰编织袋或NaOH编织袋是否属于危废?
发布时间:2019-08-22 来源:企事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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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灰编织袋或NaOH编织袋是否属于危废?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到熟石灰Ca (OH) 2/烧碱 (NaOH) 原材料,这些原材料在投入生产装置前都是用编织袋盛装,所以会产生盛装这些固体的废塑料编织袋。
2008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描述为“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清洗杂物”,危险特性包括T/C/In/I/R,如下,故按照2008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这些编织袋归为危险废物HW49 900-041-49。
2016年8月1日起,国家实施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其中对这项的描述,修订为“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危险特性包括T/In, 如上,也即排除了沾染腐蚀性/感染性/反应性的包装物。
2008版 900-041-49 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清洗杂物 T/C/In/I/R
2016版 900-041-49 含有或直接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 T/In
请问根据2016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石灰编织袋或NaOH编织袋是否属于危废?
答复时间:2019-08-07 15:01:23
您好!不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排除危险特性的物质,不建议按危险废物管理。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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