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电池行业出新规,将于10月1日执行!
发布时间:2019-10-04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在新国标当下风口中,经销商可能最关注的应该是之前广为热议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实施,当时这份制度文件对铅蓄电池企业的产品循环回收提出了要求,废电池开始进入全面的管制阶段。
一、要求生产企业“销一收一”,以后的电池换新模式可能就是以旧换新了!也就是卖出多少新电池,就要回收多少废旧电池,这对于实力终端经销商来说是好事情,卖的多,回收的就多,盈利机会就越多。
三、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确需要生产企业对电池的全生命周期负责,但是并不是所有电池生产企业都要建自己的回收厂、冶炼厂。
有人说:今后废电池回收企业的生存空间将进一步缩小,甚至办了证也没有用了!这都是谣言!
标准也明确提出除了自主回收,还有联合回收和委托回收两种方式,这就需要和回收企业合作回收。这样的话,既可以减少电池企业的成本,也可以保证回收企业的生存空间。
所以,回收企业也不必陷入恐慌情绪,办理的危废证还是有用的!
在正规标准的驱动下,无人回收的情况将全面好转,此外,一些品牌的电池经销商,也会作为废电池回收环节的参与者,逐步成为新的回收中间商!目前已经有品牌和冶炼厂直接签协议,经销商的货源直接交给冶炼厂。
另外行业迎来两大重大好消息:
1、近日,国家宣布降准,将有9000亿资金投资到企业中,不包括房地产,这意味着诸如蓄电池这类制造业企业,将迎来继续存活的供给血液,市场活力将提升!
2、工信部发布《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在对付款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应当在30日内付款;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合同约定将检验或者验收作为付款条件的,上述期限最长可以延长30日。这大大缩减了电池等配套企业的回款账期,极大避免了资金链的短缺,保障了产能供给和经销商权益。
附:《GB/T 37281-2019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技术规范》
资料来源:世界再生网
编辑整理:无忧固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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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第六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时间:2019年11月7-10日(7日全天报到,10日下午鉴定考核)
地点:四川 成都
第七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时间:2019年11月21-24日(21日全天报到,24日下午鉴定考核)
地点:湖北 武汉
二、培训对象
危险废物监管、生产、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从业人员。
三、课程特色
1、课程内容管理与技术并重,并辅以实务案例分析,便于学员对知识更全面的理解和掌握。
2、授课形式将采用集中授课、交互式教学、小组案例教学、现场实例教学(暂定)等,避免教条式教学方式,便于学员知识吸收,并能得到更多实践经验。
3、课前开展生产运营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征集,邀请授课老师现场解答;课后建立联络平台,以便学员随时咨询交流。
4、学员完成全部课时,将由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考核鉴定,考核鉴定通过颁发“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职业资格证书。
注:本次培训鉴定只针对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和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四、培训内容
课程安排 | 培训内容 |
第六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管理为王 危险废物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强化 2019年11月7-1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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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技术为本 危废设施污染控制与运营水平提升 2019年11月21-2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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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运营经验分享 | 典型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运营经验分享 |
五、培训费用
A类:培训费4300元/人(含场地、教学、教材、午餐、茶歇、专家费等);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B类:培训费4800元/人(含场地、教学、教材、午餐、茶歇、考核、工本、专家费等);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鉴定条件
1.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课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练习见习工作 2 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2.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与本职业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5)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电 话:15340187079
微 信:760247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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