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6   来源: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19〕238号)要求,我局现组织开展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网络化改造集成创新应用、标识解析集成创新应用、“5G+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应用、平台集成创新应用、安全集成创新应用等5个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
   

二、项目推荐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申报主体应在北京市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推荐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申报项目应符合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方向、建设成效显著、转型升级效益突出、带动效应明显。
   

(三)申报的项目须符合《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见附件1)要求,可复制、可推广。
   

(四)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在建项目(包括已列入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的项目未验收完成前)不可申报。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不超过1个。申报主体对企业资质、项目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相关视频证明材料。
   

(二)此次征集的项目,我局将择优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参与遴选。经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四、申报方式


请申报单位按申报方向填写项目情况表和项目申报书,并于2019年11月12日当日(9:00-17:00),将项目情况表电子版(一份),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六份)及其电子版(一份)报送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电子版命名为“单位+项目名称+申报方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雷,纪君
联系电话:55578431,82668390
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甲21号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A座2层208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2-1.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网络化改造集成创新应用)
2-2.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标识解析集成创新应用)
2-3.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5G+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应用)
2-4.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平台集成创新应用)
2-5.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安全集成创新应用)
               

3.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推荐项目情况表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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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北京市经信局

内容编辑: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