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油厂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置!固废,危废规范要点!

发布时间:2019-11-17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第八期时间:2019年12月19号-22号

地点:湖北  武汉

 

联系人:靳艳云15340187079(同微信)

考核鉴定通过颁发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职业资格证书

庆阳市环县甜水镇和塬村土炼油厂涉嫌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移交公安机关公示


接群众举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于2019年4月24日联合县公安局检查发现,环县甜水镇何塬村白家沟组有一土法炼油厂,现场倒污油泥87.12吨,土法炼油设施3套,油罐6具,冷却罐3具且罐内储有废油,对厂区士壤造成活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非法倾倒、排放、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规定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建议由环县公安局依法办理。

涉嫌环境违法案件移送书

  移送材料清单

来源:环县人民政府网

危废收集和贮存,常见违法行为有哪些?


1、车间临时收集危险废物的设施未张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案例:2017年6月16日,执法人员对世大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世大集团有限公司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县环保局对此作出行政处罚。

 


2、危险废物仓库不规范。



3、危险废物标识不规范。



4、危险废物转运不及时。



5、车间临时收集的固废移送至固废废物仓库时未建立移交入库合账或合账记录不完善。

 

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露天堆放。

 

7、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设施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包装容器上未张贴标签。

 

8、将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混合储存,未做到分类储存。

 

9、危险废物储存超过一年未申报。

 

10、贮存危险废物的场所未设置导流槽和收集井。

 

11、储存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场所存在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流失情况。

 

12、有恶臭产生的固废堆放场所未设置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


 

危废处置和利用,常见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1、将危险废物混入一般工业固废或生活垃圾中进行处置。

 

2、将一般工业固废委托给外省单位进行处置,未申报。

 

3、未申报,未获得审批,将危险废物转移至外省单位进行处置和利用。

 

4、将危险废物交给无危险废物持证单位进行处置。

 

5、未向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6、转移危险废物未按规定填写联单,或联单未保存5年。


危废贮存设施规范原则


一、危废贮存设施选址原则

 

1.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7度的区域内。

2.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

3.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4.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

5.应在易燃易爆物品仓库、高压输送电路区域以外

6.应位于居民区域常年最大风频的下风向。


图片示例:


 二、危废贮存设施设计原则

 

1.地面与裙角要用坚固、防渗材料建造,建造材料要与危险废物相容。

2.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

3.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4.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5.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角,地面与裙角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的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

6.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隔离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三、危废贮存和堆放原则

 

1.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至少1米厚粘土层(防渗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2.危废物堆放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

3.衬里应放在一个基础或底座上。

4.衬里要能够覆盖危险废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范围。

5.衬里材料要与堆放的危险废物相容。

6.在衬里上设计、建造浸出液收集清除系统。

7.应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保证能防止25年一遇的暴雨不会流到为危险废物堆里。

8.危废物堆里应设计雨水收集池,并能收集25年一遇的暴雨24小时的降水量。

9.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


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如何自查

 

1. 污染物

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产生量、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转移量。 


2. 固体废物管理的合规性

1)贮存场所环境影响与防护

2)运输过程环境影响与防护

3)处置场所、过程环境影响与防护

4)转移过程(联单)

5)对危险废物鉴别与程序的说明

 

3. 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识别标识制度、管理计划、管理台账制度、源头分类制度、转移联单制度、经营许可制度、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4. 责任人制度

1)业务培训情况

2)是否建立收集、贮存前的检验与登记制度;

3)是否建立连续、完整的收集、贮存、处置、利用、移送的管理台账制度;

4)危险废物的移送和接收与台账是否建立了交接班制度和责任人制度;

5)是否制定了相关安全管理措施;

6)是否建立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现场核查应注意的事项

 

1. 认真对待危险废物的辨识管理。

 

2. 建立规范的危险废物管理档案(产污企业的危险废物档案目录、经营企业的档案目录)

 

3. 通过环评验收确定企业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与那些原辅料有关、成分分析结果、单位产品的产生强度等。确认产生量还需了解企业的产品产量,原辅材料是否有变化。

 

4. 注重各类数据间的逻辑关系,产生台账(经营记录)、申报登记、管理计划、转移申请与批准、转移联单、贮存台账、上年度产生量、环评数量等数据之间的平衡关系;

 

5. 对工业危险废物鉴别及程序的说明;

 

6. 做好介绍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情况汇报材料。

 

7. 检查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理化性质、产生方式。

 

8. 危险废物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审批和转移联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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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12月19-22日(19日全天报到,22日下午鉴定考核)

地点:湖北  武汉


二、培训对象

危险废物监管、生产、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从业人员。

三、课程特色

1、课程内容管理与技术并重,并辅以实务案例分析,便于学员对知识更全面的理解和掌握。

2、授课形式将采用集中授课、交互式教学、小组案例教学、现场实例教学(暂定)等,避免教条式教学方式,便于学员知识吸收,并能得到更多实践经验。

3、课前开展生产运营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征集,邀请授课老师现场解答;课后建立联络平台,以便学员随时咨询交流。

4、学员完成全部课时,将由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考核鉴定,考核鉴定通过颁发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职业资格证书。

注:本次培训鉴定只针对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和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四、培训内容

课程安排

培训内容

第八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技术本 危废设施污染控制与运营水平提升


危险废物焚烧及其污染控制关键技术

危险废物焚烧预处理危险废物焚烧配伍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技术

危险废物焚烧底渣减量

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异常情况与应急处理

危险废物焚烧设施运营管理

危险废物项目建设质量管理

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工程试运行经验

危险废物焚烧项目自主验收要点

典型危险废物焚烧设施运营经验

危险废物协同处置及其污染控制关键技术

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设计及相关技术说明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预处理和投加技术

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对水泥生产影响及其控制措施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污染控制与环境监测

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异常情况与应急处理

危险废物填埋场的建设与运营

危废填埋设施的废物处置方法

危废填埋场的管理和日常运营作业

危废填埋场的分期建设与工程质量控制

危险废物填埋的污染控制

危废填埋场的环境监测

危险废物实验室检测

危险废物检测常用仪器设备及其操作和维护

危险废物检测技术和质量控制

危险废物检测流程

实验室安全与管理体系

典型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运营经验分享

典型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运营经验分享

五、培训费用

A类:培训费4300/人(含场地、教学、教材、午餐、茶歇、专家费等);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B类:培训费4800/人(含场地、教学、教材、午餐、茶歇、考核、工本、专家费等);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鉴定条件

1.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课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练习见习工作 2 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2.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与本职业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5)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艳云

电  话:15340187079

微  信:760247380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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