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烧填埋危废项目不再建!鼓励利用、收集贮存危废项目

发布时间:2019-11-19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第八期时间:2019年12月19号-22号

地点:湖北  武汉

 

联系人:靳艳云15340187079(同微信)

考核鉴定通过颁发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职业资格证书

日,山东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关于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提出不再受理新(扩)建集中处置焚烧设施(年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于5000吨的企业自建配套焚烧设施除外)和填埋场项目;新建危险废物处置利用项目以处置利用本市产生的危险废物为主,同类项目不超过2个。
这是全国首次以这样公告形式对地区的危废投资进行规范性引导,也是该次首次作出这样的明确表述。
全文如下:

关于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

根据省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意见》(鲁环函〔2019〕113号)要求,按照“自我消纳为主、区域协同为辅”的思路,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进行规划布局、统筹建设,加快建成满足区域产业发展需要的处置设施体系,为危险废物处置提供“兜底式”保障。为向社会公开我市各类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缺口,引导社会资本有针对性地投入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第一次公布我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

一、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列入《山东省“十三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鲁环函〔2017〕452号)中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限期完成;尚未开工的项目,不再硬性要求按规划实施,改变为投资引导性公告的方式落实。

(一)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目前,我市在建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焚烧设施和填埋场已实现与危险废物产生量、产生类别相匹配,且远远超出,因此不再受理新(扩)建集中处置焚烧设施(年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于5000吨的企业自建配套焚烧设施除外)和填埋场项目

(二)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

各县市区可根据辖区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情况,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目前,我市在建(运行)主要有废油、有机溶剂、废盐处置利用能力已基本满足实际需求,以上几类危险废物处置利用项目不再建设新建危险废物处置利用项目以处置利用本市产生的危险废物为主,同类项目不超过2个

(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

为解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小于20吨/年)危废转移不及时、处置去向难、费用高和危险废物降级梯度使用等问题,各县市区根据辖区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和种类,可设立1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项目试点。

(四)其他危险废物处置。

加大工业污泥减量技术示范推广,加快推进专业化、规范化利用处置能力建设;鼓励开展飞灰资源化利用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加快飞灰利用处置项目建设。

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管理

各县市区新建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收集项目,应向市局通报设置意向,市局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核实平衡。

建立健全覆盖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完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监管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在处置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及时公开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的许可种类、规模等,产废单位自主选择利用处置单位,建立竞争市场,消除价格垄断,通过竞争降低处置成本。

来源:潍坊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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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12月19-22日(19日全天报到,22日下午鉴定考核)

地点:湖北  武汉


二、培训对象

危险废物监管、生产、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从业人员。

三、课程特色

1、课程内容管理与技术并重,并辅以实务案例分析,便于学员对知识更全面的理解和掌握。

2、授课形式将采用集中授课、交互式教学、小组案例教学、现场实例教学(暂定)等,避免教条式教学方式,便于学员知识吸收,并能得到更多实践经验。

3、课前开展生产运营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征集,邀请授课老师现场解答;课后建立联络平台,以便学员随时咨询交流。

4、学员完成全部课时,将由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考核鉴定,考核鉴定通过颁发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职业资格证书。

注:本次培训鉴定只针对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和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四、培训内容

课程安排

培训内容

第八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技术本 危废设施污染控制与运营水平提升


危险废物焚烧及其污染控制关键技术

危险废物焚烧预处理危险废物焚烧配伍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技术

危险废物焚烧底渣减量

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异常情况与应急处理

危险废物焚烧设施运营管理

危险废物项目建设质量管理

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工程试运行经验

危险废物焚烧项目自主验收要点

典型危险废物焚烧设施运营经验

危险废物协同处置及其污染控制关键技术

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设计及相关技术说明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预处理和投加技术

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对水泥生产影响及其控制措施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污染控制与环境监测

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异常情况与应急处理

危险废物填埋场的建设与运营

危废填埋设施的废物处置方法

危废填埋场的管理和日常运营作业

危废填埋场的分期建设与工程质量控制

危险废物填埋的污染控制

危废填埋场的环境监测

危险废物实验室检测

危险废物检测常用仪器设备及其操作和维护

危险废物检测技术和质量控制

危险废物检测流程

实验室安全与管理体系

典型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运营经验分享

典型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运营经验分享

五、培训费用

A类:培训费4300/人(含场地、教学、教材、午餐、茶歇、专家费等);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B类:培训费4800/人(含场地、教学、教材、午餐、茶歇、考核、工本、专家费等);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鉴定条件

1.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课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练习见习工作 2 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2.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与本职业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5)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艳云

电  话:15340187079

微  信:760247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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