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把 “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流程”说清楚了,附件有所有填报资料

发布时间:2019-11-24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第八期时间:2019年12月19号-22号

地点:湖北  武汉

 

联系人:靳艳云15340187079(同微信)

考核鉴定通过颁发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职业资格证书

接近年末,很多危险废物需要办理2020年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流程,小编把江苏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整个流程整理如下
需要材料填写样本可以在后台输入“跨省流程”
基本信息:
办理流程:





办理材料

需要材料填写样本可以在后台输入“跨省流程”

办理条件:
(一)危险废物接受单位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同意接受; (二)危险废物的包装、运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和要求; (三)有防止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污染环境的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四)在http://218.94.78.90:8080/secondaryWasteMoveOutApply/applyMain上填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二十三条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第五十九条 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向危险废物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危险废物。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苏环规〔2015〕4号)


常见问题


问:

哪些情况需要办理固体废物跨省转移手续?

答:

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以及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应当办理固体废物跨省转移手续。

问:

固体废物跨省转移申请由哪些部门受理?

答:

在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统一受理。

问:

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办理时限?

答:

法定工作日45个工作日;承诺工作日:22个工作日。外省生态环境部门回函、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审核时间不算在前述工作日内。

问:

在哪里可以看到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审批手续办理进度?

答:

登陆http://218.94.78.90:8080查看实时办理进度,进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官网查看最终办理结果。

问:

对于材料盖章的说明

答:

1、申请材料中明确需盖章处,均需盖章;2、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由经营单位盖章确认。

问:

跨省移出(入)申请表可以直接下载填写么?还是在系统中填好材料直接导出?

答:

申请表须由系统中导出,并且带有编号。

问:

不见面审批?

答:

申请材料网上填报,纸质材料邮寄送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结果邮寄反馈。

需要材料填写样本可以在后台输入“跨省流程”

转自:江苏危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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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12月19-22日(19日全天报到,22日下午鉴定考核)

地点:湖北  武汉


二、培训对象

危险废物监管、生产、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从业人员。

三、课程特色

1、课程内容管理与技术并重,并辅以实务案例分析,便于学员对知识更全面的理解和掌握。

2、授课形式将采用集中授课、交互式教学、小组案例教学、现场实例教学(暂定)等,避免教条式教学方式,便于学员知识吸收,并能得到更多实践经验。

3、课前开展生产运营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征集,邀请授课老师现场解答;课后建立联络平台,以便学员随时咨询交流。

4、学员完成全部课时,将由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考核鉴定,考核鉴定通过颁发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职业资格证书。

注:本次培训鉴定只针对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和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四、培训内容

课程安排

培训内容

第八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技术本 危废设施污染控制与运营水平提升


危险废物焚烧及其污染控制关键技术

危险废物焚烧预处理危险废物焚烧配伍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技术

危险废物焚烧底渣减量

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异常情况与应急处理

危险废物焚烧设施运营管理

危险废物项目建设质量管理

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工程试运行经验

危险废物焚烧项目自主验收要点

典型危险废物焚烧设施运营经验

危险废物协同处置及其污染控制关键技术

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设计及相关技术说明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预处理和投加技术

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对水泥生产影响及其控制措施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污染控制与环境监测

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异常情况与应急处理

危险废物填埋场的建设与运营

危废填埋设施的废物处置方法

危废填埋场的管理和日常运营作业

危废填埋场的分期建设与工程质量控制

危险废物填埋的污染控制

危废填埋场的环境监测

危险废物实验室检测

危险废物检测常用仪器设备及其操作和维护

危险废物检测技术和质量控制

危险废物检测流程

实验室安全与管理体系

典型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运营经验分享

典型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运营经验分享

五、培训费用

A类:培训费4300/人(含场地、教学、教材、午餐、茶歇、专家费等);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B类:培训费4800/人(含场地、教学、教材、午餐、茶歇、考核、工本、专家费等);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鉴定条件

1.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课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练习见习工作 2 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2.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与本职业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5)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艳云

电  话:15340187079

微  信:760247380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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