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给“危废”又指明了一条比较好的出路,可不申领危废经营许可证!那国五二手车能在省内互迁吗?

发布时间:2019-11-30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第八期时间:2019年12月19号-22号

地点:湖北  武汉

 

联系人:靳艳云15340187079(同微信)

考核鉴定通过颁发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职业资格证书

1、拟在工厂厂区内由原物料供应公司建设经营一套危险废弃物回收处理设备,用于回收危险废弃物为原料回用。此原物料供应公司需要申请《危险废弃物经营许可证》吗?

答: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原始用途的物质,或者在产生点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且用于原始用途的物质,可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若符合上述情况,对应物质产生企业回收该物质时可不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我司生产薄膜电容器,报废的产品(塑料金属构成)不属于危险废物,以前我们将报废产品交给危废公司焚烧处理,现在危废公司由于焚烧能力专供危废,不再收运,我司应找哪些企业合法处置报废产品?

答:现行法律法规暂未针对非危险废物设置特许经营资质。请你公司自行选取合作方,经有环保手续工艺、设备规范处置固体废物。

3、公司排污许可证快到期,请问证件到期后是否会按无证排放及影响危废转移?

答: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令第48号)第三、第四条的有关规定,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未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暂不需申请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应当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而未取得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印制电路板行业排污许可证适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电子工业》(HJ1031-2019),该规范目前已印发实施。
  现行法律暂未对危险废物转移设置前置许可限制。

4、现阶段对开展自主验收的工业企业,生产负荷是否有硬性要求,是否有相关法规文件明确?

答:1)、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有关要求,验收监测应当在确保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际工况以及决定或影响工况的关键参数,如实记录能够反映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状态的主要指标,工况记录方法参照其附录3“工况记录推荐方法”。2)、对于已发布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的,执行其中相关工况负荷要求。

5、璃制品加工厂,主要工艺为玻璃开戒、磨边,生产过程有废水产生。该项目是否需要办理相关环评手续?适用建设项目名录中那个环评类别? 

答: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52项“玻璃及玻璃制品”进行判定。如果不属于第52项情形,玻璃切割、磨边作为一种简单加工方式,建议参照第67项“金属制品加工制造”中“仅切割组装的”类,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按照名录规定,名录解释权归生态环境部,确切意见建议咨询生态环境部。

  6、国五二手车还能在省内互迁吗?其他城市迁入珠江三角洲区域呢?

  答:此前二手车行业一直要求放宽国五车在珠三角区域内的互迁,因为国五车已经成为二手车交易的主力车型。
  今年5月出台的《广东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中要求,珠三角区域内互迁在用车排放限值在一定过渡期可执行国五标准。本次国六《通告》的正式出台,为国五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在珠三角区域内的互迁设置了4年的过渡期,意思是在2023年6月30日前,珠江三角洲区域内在用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以互迁。但其他城市迁入珠江三角洲区域各地级以上市的在用轻型汽车,应当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要求。

  7、工厂新增小型辅助设备(比如:小型发电机)要做环评,类型是报告表还是登记表?有什么法律或者法规支持吗?


答:《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对建设项目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发生重大变动或非重大变动应如何办理环保手续作了规定。对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建设项目发生变动的情况,应考虑是否属于扩建、技改范畴,办理相应环保手续,建议进一步咨询当地环保部门。

  8、现有一化工企业生产试剂类产品。生产工艺为:原辅料-脱水-反应釜反应-成品包装。反应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冷凝器收集,仅在冷凝器泄压时有少量无组织废气排放,无生产废水排放。企业设计产能5000吨,一期4000吨已完成验收,环保手续齐全。由于项目环评预估错误,剩余1000吨(二期)产能企业已无法在原环评批复的车间内增加。现企业打算在厂区内新建一间生产车间(甲类车间)、仓库(丙类)等建筑,距原环评批复的生产车间(甲类车间)约15米。请问是需要做个新改建环评报告书报批?还是直接在二期竣工验收过程中予以确定?

  答:建议分析论证项目二期发生变更后的环境影响,若不利环境影响未加重,可纳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若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建议针对二期重新报批环评。(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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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12月19-22日(19日全天报到,22日下午鉴定考核)

地点:湖北  武汉


二、培训对象

危险废物监管、生产、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从业人员。

三、课程特色

1、课程内容管理与技术并重,并辅以实务案例分析,便于学员对知识更全面的理解和掌握。

2、授课形式将采用集中授课、交互式教学、小组案例教学、现场实例教学(暂定)等,避免教条式教学方式,便于学员知识吸收,并能得到更多实践经验。

3、课前开展生产运营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征集,邀请授课老师现场解答;课后建立联络平台,以便学员随时咨询交流。

4、学员完成全部课时,将由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考核鉴定,考核鉴定通过颁发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职业资格证书。

注:本次培训鉴定只针对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和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四、培训内容

课程安排

培训内容

第八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

技术本 危废设施污染控制与运营水平提升


危险废物焚烧及其污染控制关键技术

危险废物焚烧预处理危险废物焚烧配伍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技术

危险废物焚烧底渣减量

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异常情况与应急处理

危险废物焚烧设施运营管理

危险废物项目建设质量管理

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工程试运行经验

危险废物焚烧项目自主验收要点

典型危险废物焚烧设施运营经验

危险废物协同处置及其污染控制关键技术

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设计及相关技术说明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预处理和投加技术

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对水泥生产影响及其控制措施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污染控制与环境监测

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异常情况与应急处理

危险废物填埋场的建设与运营

危废填埋设施的废物处置方法

危废填埋场的管理和日常运营作业

危废填埋场的分期建设与工程质量控制

危险废物填埋的污染控制

危废填埋场的环境监测

危险废物实验室检测

危险废物检测常用仪器设备及其操作和维护

危险废物检测技术和质量控制

危险废物检测流程

实验室安全与管理体系

典型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运营经验分享

典型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运营经验分享

五、培训费用

A类:培训费4300/人(含场地、教学、教材、午餐、茶歇、专家费等);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B类:培训费4800/人(含场地、教学、教材、午餐、茶歇、考核、工本、专家费等);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鉴定条件

1.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课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练习见习工作 2 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2.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与本职业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5)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艳云

电  话:15340187079

微  信:760247380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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