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修订草案)》通过

发布时间:2019-12-20   来源: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

12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修订草案)》,将近年来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上升为法规。一是将过去主要由单位推荐改为专家、学者、相关部门和机构等均可提名,打破部门垄断,并强化提名责任。二是完善评审标准、突出导向。自然科学奖要注重前瞻性、理论性,加大对数学等基础研究的激励;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要与国家重大战略和发展需要紧密结合,注重创新性、效益性。三是强化诚信要求,加大违纪惩戒力度。在科技活动中违反伦理道德或有科研不端行为的个人和组织,不得被提名或授奖。提名专家、机构和评审委员、候选者等违反相关纪律要求的,取消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失信行为数据库。四是坚持评审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对提名、评审和异议处理实行全程监督。五是各地各部门要精简各类科技评奖,注重质量、好中选优,减轻参评负担,营造科研人员潜心研究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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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中国政府网

内容编辑: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