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知丨危废中级知识大全(值得收藏)

发布时间:2020-02-13   来源:危废技术联盟

1.什么是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对危险废物的含义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1)危险废物是用名录来控制的,凡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种类都是危险废物,要有特殊的防治措施和管理办法。
(2)虽没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但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废物中某有害、有毒成分含量超过标准限值则认定为危险废物。
(3)危险废物的形态不限于固态,也有液态的,如废酸、废碱、废油等。
(4)废弃的放射性物质不归类为危险废物,应按照《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2.危险废物有哪些种类?
按照现行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08 年施行版) ,共包括 49 大类 400 小类危险废物。其中:HW01-HW18 以及 HW48、HW49 是按危险废物产生来源进行分类的,HW19-HW47 是按危险废物含有的成分进行分类的。
3.危险废物有哪些特性?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危险废物主要有腐蚀性(Corrosivity) 、毒性(Toxicity) 、易燃性(Ignitability) 、反应性(Reactivity,)和感染性(Infectivity) 。
4.什么是危险废物的腐蚀性?
(参考百度、 《腐蚀性鉴别》与《名录》 )腐蚀性是指易于腐蚀或溶解组织、金属等物质,且具有酸或碱性的性质。
根据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 (GB 5085.1-2007)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体废物,属于腐蚀性危险废物。
(1)按照 GB/T15555.12-1995(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玻璃电极法)的规定制备的浸出液,PH≥12.5,或者 PH≤2.0;
(2)在 55℃条件下,对 GB/T 699(优质碳素结构钢)中规定的 20 号钢材的腐蚀速率≥6.35mm/a。
常见的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废物有:(1)氯乙烯精制过程中使用活性炭吸附法处理含汞废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物代码:265-001-29) ;(2)石油炼制过程产生的废酸及酸泥(废物代码:251-014-34) ;(3)硫酸和亚硫酸、盐酸、氢氟酸、磷酸和亚磷酸、硝酸和亚硝酸等的生产、配制过程中产生的废酸液、固态酸及酸渣(废物代码:261-057-34) ,等等。
5.什么是危险废物的毒性?
危险废物的毒性分为急性毒性和浸出毒性。
急性毒性是指机体(人或实验动物)一次(或 24 小时内多次)接触外来化合物之后所引起的中毒甚至死亡的效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2007)的规定,按照规定的试验方法,将(1)经口摄取:固体的半数致死量≤200mg/kg, 液体的半数致死量≤500mg/kg;(2)经皮肤接触:半数致死量≤1000mg/kg;(3)蒸气、烟雾或粉尘吸入:半数致死浓度≤10mg/L 的废物定义为具备急性毒性特性的危险废物。
浸出毒性是指固态的危险废物遇水浸沥,其中有害的物质迁移转化,污染环境,浸出的有害物质的毒性称为浸出毒性 。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初筛》(GB5085.3-2007)的规定,按照 HJ/T 299(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制备的固体废物浸出液中任何一种危害成分含量超过浸出毒性鉴别标准限值,则判定该固体废物是具有浸出毒性特征的危险废物。
常见的具有毒性的危险废物有:(1)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含汞荧光灯管 (废物代码:900-023-29) ;(2)在工业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电子电器产品、电子电气设备,经拆散、破碎、砸碎后分类收集的废铅酸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汞开关、阴极射线管和多氯联苯电容器等部件(废物代码:900-044-49) ;(3)废弃的印刷电路板(废物代码:900-045-49),等等。
6.什么是危险废物的易燃性?
易燃性是指易于着火和维持燃烧的性质。但是像木材和纸等废物不属于易燃性危险废物。《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 (GB5085.4-2007)将下列固体废物定义为易燃性危险废物:
(1)液态易燃性危险废物:闪点温度低于 60 ℃(闭杯试验)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
(2)固态易燃性危险废物:在标准温度和压力(25℃,101.3kPa)下因摩擦或自发性燃烧而起火,经点燃后能剧烈而持续地燃烧并产生危害的固态废物。
(3)气态易燃性危险废物:在 20℃,101.3kPa 状态下,在与空气的混合物中体积分数≤13%时可点燃的气体,或者在该状态下,不论易燃下限如何,与空气混合,易燃范围的易燃上限与易燃下限之差大于或等于 12 个百分点的气体。
常见的具有易燃性危险废物有:(1)石油开采和炼制产生的油泥和油脚(废物代码:071-001-08) ;(2)石油炼制过程中的溢出废油或乳剂(废物代码:251-005-08) ;(3)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油墨、染料、颜料、油漆、真漆、罩光漆产品(废物代码:900-299-12) ,等等。
7.什么是危险废物的反应性?
反应性是指易于发生爆炸或剧烈反应,或反应时会挥发有毒气体或烟雾的性质。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 (GB 5085.5-2007)规定,符合下列任何条件之一的固体废物,属于反应性危险废物。
(1)具有爆炸性质①常温常压下不稳定,在无引爆条件下,易发生剧烈变化。②标准温度和压力下(25℃,101.3kPa) ,易发生爆轰或爆炸性分解反应。③受强起爆剂作用或在封闭条件下加热,能发生爆轰或爆炸反应。
(2)受强起爆剂作用或在封闭条件下加热,能发生爆轰或爆炸反应。①与水混合发生剧烈化学反应,并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②与水混合能产生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或环境的有毒气体、蒸汽或烟雾。③在酸性条件下,每千克含氰化物废物分解产生≥250mg 氰化氢气体,或者每千克含硫化物废物分解产生≥500mg 硫化氢气体。
(3)废弃氧化剂或有机过氧化物①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废弃氧化剂。②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的含过氧基的废弃有机过氧化物。
常见的具有反应性危险废物有:(1)炸药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废物代码:266-005-15) ;(2)研究、 开发和教学活动中, 化学和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废物 (不包括HW03、900-999-49) (废物代码:900-047-49) ;(3)三硝基甲苯(TNT)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红水、红水,以及废水处理污泥(废物代码:266-008-15),等等。
8.什么是危险废物的感染性?
感染性,是指细菌、病毒、真菌、寄生虫等病原体,能够侵入人体引起的局部组织和全身性炎症反应。
常见的具有感染性危险废物有:(1)医疗废物(废物代码:851-001-01) ;(2)为防止动物传染病而需要收集和处置的废物(废物代码:900-001-01);(3)研究、开发和教学活动中产生的对人类或环境影响不明的化学废物(废物代码:900-017-14),等等。
9.危险废物的识别标识有哪些?
危险废物识别标识就是用文字、 图像、 色彩等综合形式,表明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字体为黑体字,底色为醒目的桔黄色
10.如何区别危险废物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系指未被列入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 GB 5085 鉴别标准和 GB/T 15555 鉴别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如矿山企业产生的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交通运输制造业产生的废旧轮胎、橡胶、印刷企业产生的废纸,服装加工业产生的边角废料、皮革边等等。
危险废物是指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如化工行业的废酸、废碱,机动车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等。
11.如何区别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
危险废物是指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虽然也有危险特性,但是有实用价值的危险化学品不属于危险废物,如工厂的生产原料,实验室的化学试剂等。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法》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12.如何区别危险废物与副产品?
危险废物属于固体废物,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 ,评价某物质、物品或材料不属于固体废物,需同时满足四点要求:(1)满足市场需求,具有经济价值,属于正常的商品循环或使用链的一部分;(2)有质量控制,满足国家或国际承认的规范、标准;(3)和同类初级产品相比,没有对环境或人体健康有害的成分;(4)无需进一步加工或仅仅需要很小的修复就可投入使用。只要有一点不符合的,即属于固体废物。经鉴别属于固体废物的,应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做进一步认定和鉴别。凡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经鉴别认定具有危险废物特性的则属于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监管。
13.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吗?
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清洗杂物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041-49) 。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过程中所使用的装载、盛放、堆置、输送、容纳或包装过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装置、运输工具或其他物品,因直接与危险废物接触,受到了危险废物的污染,成为具有危险性质的污染物。《固体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上述具有危险性质的污染物在转作他用之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的安全性处理,方可使用。
14.医疗废物是危险废物吗?
医疗废物属于 HW01 类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依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分五类: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和药物性废物。
15. 医院产生的废物都是医疗废物吗?
医院产生的废物不都是医疗废物。例如,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 ,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均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当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的原则。
16.电子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吗?
电子废物,是指废弃的电子电器产品、电子电气设备及其废弃零部件、元器件和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纳入电子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包括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报废产品或者设备、报废的半成品和下脚料,产品或者设备维修、翻新、再制造过程产生的报废品,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废弃的产品或者设备,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生产或者进口的产品或者设备。但是并非所有的电子废物都属于危险废物,只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电子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包括含铅酸电池、镉镍电池、汞开关、阴极射线管和多氯联苯电容器等的产品或者设备等。
17.什么是危险废物的减量化?
危险废物的减量化指通过采用合适的管理和技术手段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如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它资源,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从源头上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
18.什么是危险废物的资源化?
危险废物的资源化是指通过回收、加工、循环利用、交换等方式,对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使之转化为可利用的二次原料和再生材料。
19.什么是危险废物的无害化?
危险废物的无害化是指对已产生但无法或暂时尚不能综合利用的危险废物,经过物理、化学或生物方法,进行对环境无害或低危害的安全处理、处置,达到废物的消毒、解毒或稳定化,以防止并减少危险废物的污染危害。通常所采用的危险废物无害化方式包括焚烧和填埋。
20.危险废物对环境的污染有什么特点?
根据危险废物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及感染性等特点,危险废物环境污染的特点主要有:
(1)复杂性。由于满足上述特点之一的固体废物即为危险废物,而且危险废物产生源涵盖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导致危险废物种类繁多,性质各异,其污染环境的过程可能会经过转化、代谢、富集等各种方式而变得非常复杂。
(2)滞后性。危险废物属于固体废物,以固态形式存在的有害物质向环境中的扩散速率相对比较缓慢,达到污染危害标准需要经过数年甚至数十年后才能显现出来,但一旦发生了环境的污染,所造成的损害是持续不断的,不会因为危险废物的停止排放而立即消除。
(3)不可恢复性。有些危险废物若处理处置不当或发生环境污染后,治理难度大费用高或者现有技术无法治理,导致生态恢复缓慢或者无法恢复。
21.危险废物在自然界中能够完全分解吗?
自然界的降解途径一般分为光降解、生物降解、热降解以及化学降解等,但危险废物是含有有机、无机等成分的化学混合物质,成分复杂多变,特别是其中所含的无机成分,一般不能被自然环境消纳而完全降解,例如含有毒重金属的危险废物。
22. 危险废物对生态环境产生怎样的危害?
危险废物对生态环境的危害是多方面,主要通过以下途径对水体、大气和土壤造成污染。
(1)对水体的污染,危险废物随天然降水径流流入江、河、湖、海,污染地表水;危险废物中的有害物质随渗滤液渗入土壤,使地下水污染;若将危险废物直接排入江、河、湖、 海或者通过打井排入地下水系, 会造成更为严重的污染,且多为不可逆的。
(2)对大气的污染,危险废物本身蒸发、升华及有机废物被微生物分解而释放出的有害气体会直接污染大气;危险废物中的细颗粒、粉末随风飘逸,扩散到空气中,会造成大气粉尘污染;在危险废物不规范的运输、贮存、利用及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粉尘也会直接或间接排放到大气中污染环境。
(3)对土壤的污染,危险废物的粉尘、颗粒随风飘落在土壤表面,而后进入土壤中污染土壤;液体、半固态危险废物在贮存过程中或抛弃后洒漏地面、渗入土壤,有害成分混入土壤中会继续迁移从而导致地下水污染或通过生物富集作用而进入食物链等。
23. 危险废物主要通过哪些途径进入地下水和地表水?
(1)直接排入江、河、湖海等地表水系;
(2)露天堆放的废物被地表径流携带流入地表水;
(3)飘入空中的细小颗粒,通入干、湿沉降落入地表水;
(4)露天堆放和填埋的废物,其可溶性有害成分在降水的淋溶、渗透作用下经土壤渗入地下水。
24. 危险废物主要通过哪些途径进入大气?
(1)危险废物中含有粉尘等细小颗粒物质随风飞扬进入大气环境;
(2) 运输及处理过程中产生有害气体直接进入大气环境;
(3)粉尘或堆放填埋的废物发生化学反应、挥发作用释放有害气体进入大气环境。
25. 危险废物怎样进入土壤?
危险废物长期露天堆放时,其中的有害成分在地表径流和雨水的淋溶、渗透作用下,通过土壤孔隙向四周和纵深的土壤迁移。在这种迁移过程中,有害成分收到土壤的吸附,在固相中呈现不同程度的积累,渗滤水则发生迁移,从而导致土壤成分和土壤结构的变化,引起植物污染。
26. 危险废物可能通过哪些途径危害人体?
环境中的危险废物主要以大气、土壤、水为媒介,通过摄入、吸入、皮肤吸收而进入人体,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包括“三致”作用(致癌、致畸、致突变) 。
27. 危险废物对人体健康产生怎样的危害?
危险废物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主要从生物毒性、生物蓄积性和“三致”作用来表现。
(1)生物毒性
危险废物除了能直接作用于人和动物引起机体损伤表现出急性毒性外,在水的作用下,会溶解释放出影响生物体的有害成分,产生浸出毒性。
(2)生物蓄积性
有些危险废物被人和动物体吸收时,会在生物体内富集,使其在生物体内的浓度超过它在环境中的浓度,而产生出对人体更大的危害性。
(3)遗传变异性
有些毒性危险废物会引起脱氧核糖核酸或核糖核酸分子发生变化, 产生致癌、 致畸、 致突变的严重影响。具有 “三致”作用的有害物质种类较多,常见的有多环芳烃类、亚硝胺类、金属有机化合物、甲基汞、部分农药等。
28. 危险废物的主要行业来源有哪些?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 49 类危险废物均标注了其行业来源。从行业分布来看,危险废物来自几乎国民经济的所有行业,其中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造纸及纸制品业和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等5 个行业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占到危险废物总产量的一半以上。
29. 什么是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
  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是指采取工艺技术从危险废物中回收有用的物质与能源,同时减少危险废物对环境污染的过程。危险废物实行资源化利用,既能减少原材料的消耗而降低成本, 又能降低危险废物的排出量, 减少对环境的危害,有明显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美国EPA已将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循环利用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优先内容。
 30. 哪些危险废物可资源化利用?
  某些废物虽被界定为危险废物,但具有较高的再利用价值。例如,含贵金属的电镀污泥、废弃的印刷电路板、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废催化剂、废铅酸电池、废机油、废润滑油等等。
  这些危险废物在经过熔炼或提纯等工艺,可将提取其中的有价资源。例如,含贵金属的电镀污泥经过脱水、浓缩、熔炼、提纯等工序后,提炼其中的金属;废弃的印刷电路板经过高温冶炼、电解、精炼等工序,可得到金、银、钯、铂等贵金属;废矿物油和废有机溶剂经过蒸馏和萃取等手段处理后,再利用;不同的废催化剂可经过不同的工艺复活;废铅酸电池可回收再利用其中的铅等等。
  31.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的原则是什么?
  危废资源化利用需重点从技术可行、毒物去除、成本降低、产品合格四个方面考虑:
(1)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是可行的;
(2)资源化利用效果比较好,有较强的生命力
(3)资源化利用所处理的危险废物应尽可能在排放源附近处理利用,以节省危险废物在存储运输等方面的投资;
(4)资源化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相应产品的质量标准,因而具有与之竞争的能力。
  32. 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首先应该确保其安全性,包括环境安全和人体安全。利用后,不得有危险成分进入环境或生物链的风险。
  其次要考虑目前的工艺技术成熟程度,应该有相应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利用危险废物生产的原材料或者燃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的标准;没有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自建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必须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规标准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设计施工,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管理的规定,对已建设施加强环境管理,强化日常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33.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的方法有哪些?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的方法包括直接利用和回收再利用(reuse和recycle) 。
  直接利用是指将废物作为原生产过程中的某些原料的替代物,或用于其他生产过程中的原料替代物。如,铬渣与原矿以一定的配比再次进入生产线熔炼、废包装桶不改变用途循环使用,等等。
  回收再利用是利用一定的回收技术提取废物中有价值的材料。如,从废弃的印刷电路板提取有价金属、废有机溶剂的提纯、废催化剂的复活,等等。
  34. 什么是废润滑油的回收与再利用?
  废润滑油是润滑油在各种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由于受到氧化、热分解和杂质污染等,其理化性能达到换油指标后,换下来的油。包括废内燃机油、废齿轮油、废液压油、废专用油(包括废变压器油、废压缩机油、废汽轮机油、废热处理油)。
  将废油经处理或精制,出去变质的和混入的杂质,根据需要,假如适当的添加剂,使其达到一定种类新油标准的过程。   
  35. 废润滑油回收与再利用过程中,废油再生厂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合理的再生设备和生产工艺流程;
(2)专职技术人员和规定的化验评定手段;
(3)再生油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油品标准规定的各项理化性能和使用性能要求,再生后作为内燃机油使用的还应通过发动机(台架)试验评定;
(4)具有符合要求的三废治理设施和安全消防设施。
  对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的处理要符合GB16297、GB8978及其他相应环保要求。严禁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具备上述条件的废油再生厂,须经技术监督及环境保护部门审定, “合格”才可对废油进行再生加工生产,不“合格”的不得从事废油再生加工生产。
  36. 什么是废矿物油的回收与再利用?
  废矿物油是指从石油、煤炭、油页岩中提取和精炼,在开采、加工和使用过程中由于外在因素作用导致改变了原有的物理和化学性能,不能继续使用的矿物油。废矿物油的分类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执行,其行业来源包括原油和天然气开采,精炼石油产品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相关产品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轮船及浮动装置制造,及非特定行业。
  从上述废矿物油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称为废矿物油的回收与再利用。
  37. 废矿物油的利用和处置技术方面的一般要求是什么?
(1)废润滑油的再生利用应符合《废润滑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导则》中的有关规定;
(2)废矿物油不应用做建筑脱模油;
(3)不应使用硫酸/白土法再生废矿物油;
(4)废矿物油利用和处置的方式主要有再生利用、焚烧处置和填埋处置,应根据含油率、粘度、倾点(凝点)、闪点、色度等指标合理选择利用和处置方式;
(5)废矿物油的再生利用宜采用沉降、过滤、蒸馏、精制和催化裂解工艺,可根据废矿物油的污染程度和再生产品质量要求进行工艺选择;
(6)废矿物油再生利用产品应进行主要指标的检测,确保再生产品质量;
(7)废矿物油进行焚烧处置,鼓励进行热能综合利用。
(8)无法再生利用或焚烧处置的废矿物油及废矿物油焚烧残余物应进行安全处置。
  38. 废油通常怎样进行回收利用?
  废油的回收利用一般分为三个步骤:净化、精制、再炼制。目前的利用处理方式主要以净化为主, 除去废油中的水、一般悬浊杂质和以胶态稳定分散的机械杂质。处置对象绝大多数为汽修企业及机械加工企业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再经过精制和再炼制过程,将净化后的产品(如燃料油、润滑脂等)作为加工油类产品的原辅料,生产其他产品。
  废油的回收利用大多采用物理方法,通过蒸馏、冷却、压滤、过滤等工序将废油与水和杂质分离,生产出达到或接近某种工业用油品质的矿物油。
  39. 什么是废铅酸蓄电池的回收与再利用?
  铅酸蓄电池是指由电解液、元件以及盛装它们的容器组成的,能够以化学能的形式储存接收的电能并能在接入用电回路后释放能量的装置。丧失原有价值或虽未丧失原有价值但被抛弃的铅酸电池均归为废铅酸电池。
  对废铅酸电池的回收与再利用,主要是用于提取铅及其它金属。
  40. 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企业运行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1)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获得相关许可证;
(2)具有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相应数量的操作人员;
(3)具有完备的保障废铅酸蓄电池安全回收处置的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措施;
(4)具有保证铅回收企业正常运行的周转资金和辅助原料;
(5)具备主要污染物监测能力和监测设备;
(6)具备再生铅产品质量监测能力和设备。
  41. 铬渣如何进行资源化利用?
  铬渣资源化利用的途径包括作路基材料和混凝土骨料,用于生产水泥、制砖及砌块、烧结炼铁和用作玻璃着色剂。
  由于铬渣中含有六价铬,具有高毒性,因此,在资源化利用过程中需要解毒或控制其含量。例如,我国的《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暂行)(HJ/T301-2007)中明确提出,在铬渣用作路基材料和混凝土骨料、用作水泥混合材料、替代部分黏土或粉煤灰用于制砖及砌块等,必须经过解毒。另外,铬渣资源化利用后的产品也有一定的限制,需要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且保证其浸出液在一定限制以下。
  42. 企业找不到合法的利用处置单位,危险废物的去向问题应如何解决?
有三个解决途径:
(1)咨询当地环保部门。在环保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定期公布的危废利用处置企业信息中进行查找,或电询当地环保部门。
(2)自建危废利用处置设施,通过环评审核和“三同时”验收后投入使用。
(3)对于无法合法有效的利用处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又缺乏相应的安全贮存能力的,应限制生产能力或改进工艺,以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或者自行建设合法且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严防发生环境突发事件。
43. 危险废物处置的常见方法有哪些?
  总体来说包括:物理处理法、化学处理法、生物处理法、固化/稳定化处理法、热处置法。
  物理处理法:磁选、干燥、蒸馏、洗提、吸收、吸附、膜工艺和冷冻等;
  化学处理法:中和、沉淀、氧化还原、水解等;
  生物处理法:生物降解、生物吸附等;
  固化/稳定化处理法:安全填埋、固化填埋等;
  热处置法:焚烧、热解、湿式氧化以及焙烧、烧结等。
  44. 危险废物处置为什么需要预处理?
  危险废物成分复杂、大小不一,为避免易反应的废物混合,达到进料均质化、稳定化,提高后续处理效率,需对危险废物进行预处理。
  废物入炉前,依其成分、热值等参数进行搭配,搭配的过程要注意废物之间的相容性,避免不相容的废物混和后发生反应。不能直接入炉焚烧的大尺寸废物,破碎后配伍入炉焚烧。
  45. 危险废物焚烧炉控制的技术性能指标包括哪些?
  根据《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焚烧炉的技术性能指标包括焚烧炉温度、烟气停留时间、燃烧效率、焚毁去除率、焚烧残渣的热灼减率等。
  46. 危险废物焚烧应控制哪些大气污染物?
  根据《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危险废物焚烧应控制烟气黑度、烟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氟化氢、氯化氢、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砷、镍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铬、锡、锑、铜、锰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等。
  47. 如何处置危险废物焚烧炉渣?
  危险废物焚烧炉渣、焚烧飞灰、吸附二噁英和其他有害成分的活性炭等残余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需采取送危险废物填埋场安全填埋等方式进行处置。
  48. 如何处置危险废物焚烧飞灰?
  危险废物焚烧飞灰采取机械除灰或气力除灰的方式从除尘器中收集。收集的过程中应防止飞灰散落,并宜在排灰口附近设置增湿设施。收集到的飞灰有以下三种处置方式:
(1)经过适当处置后进入危险废物填埋场填埋。
(2)经过固化/稳定化处理后的产物, 如满足浸出毒性标准或者资源化利用标准,可以进入普通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或进行资源化利用。
(3)提取飞灰中的重金属。酸提取、碱提取、生物及生物制剂提取等,经过提取重金属后的飞灰和提取的重金属可以分别进行资源化利用。
  49. 什么是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是将危险废物投入水泥窑,在进行水泥生产的同时实现对废物的无害化处置过程。
  水泥窑协同处置是基于生态工业原则的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概念。与传统的危险废物焚烧炉相比,新型干法水泥窑具有焚烧温度高、焚烧空间大、焚烧停留时间长、焚烧状态稳定、 碱性的环境气氛、 无二次污染以及投资成本低等优势。既减少了自然资源的消耗,也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对降低环境风险做出了贡献。
  50. 哪些危险废物适合水泥窑协同处置?
  适合水泥窑协同处置的废物应该满足水泥生产对原料或者燃料的基本特性要求,不应对水泥生产过程和水泥产品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入窑废物中重金属以及氯、氟、硫等有害元素的含量应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2013)的要求。
  并不是所有的危险废物都能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例如:放射性废物、爆炸物及反应性废物,未经拆解的电池、废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含汞的温度计、血压计、荧光灯管和开关,未知特性和未经鉴定的废物等。
  51. 危险废物能否与一般废物一起填埋?
  不能。由于危险废物具有浸出毒性,为防止其填埋后的浸出液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在建设危险废物填埋场时,对其场址选择、入场要求、设计与施工、运行管理、封场及监测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的特殊要求,成本较一般废物填埋场高很多。
  一般废物填埋场相对危险废物填埋场较简单,且一般废物量大,如果将一般废物填埋至危险废物填埋场,则容易造成资源浪费。将危险废物填埋至一般废物填埋场,则容易造成环境污染。
  52. 哪些危险废物可以直接进入填埋场?
  下列2类废物可以直接进入危险废物填埋场填埋:
(1)根据《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和《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测得的废物浸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有害成分浓度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中的标准值并低于《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允许进入填埋区控制限值的废物;
(2)根据《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和《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 测得的废物浸出液pH值在7.0~12.0的废物。
  53. 哪些危险废物需经预处理后才能入场填埋?
  下列5类废物需经预处理后才能进入危险废物填埋场填埋:
(1)根据《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和《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测得的废物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有害成分浓度超过《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允许进入填埋区控制限值的废物;
(2)根据《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和《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测得的废物浸出液pH值小于7.0和大于12.0的废物
(3)本身具有反应性、易燃性的废物;
(4)含水率高于85%的废物;
(5)液体废物。
  54. 哪些危险废物禁止填埋?
以下2类废物禁止填埋:
(1)医疗废物;
(2)与衬层具有不相容性反应的废物。
  55. 危险废物填埋场的渗滤液应该怎样处理?
  严禁将集排水系统收集的渗滤液直接排放,必须对其进行处理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及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要求后方可排放。
  56. 危险废物填埋场需要有哪些衬层?
  危险废物填埋场的衬层可使用双人工衬层、复合衬层或天然材料衬层。
(1)双人工衬层由上到下依次为废物填埋层、主排水层、上人工合成衬层、辅助排水层、下人工合成衬层、天然材料衬层、基础层。
(2)复合衬层由上到下依次为废物填埋层、排水层、人工合成衬层、天然材料衬层、基础层。
(3)天然材料衬层由上到下依次为废物填埋层、排水层、天然材料衬层、基础层。(来源:固废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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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注重创新驱动。为了对我国“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为切实解决全国焚烧飞灰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难题,推动实现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焚烧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促进焚烧飞灰无害化处置先进技术转化,提升危废设施运行总体能力,加强焚烧飞灰污染防治,深化危废规范化管理意识,培育危废无害化处置和综合利用的人才队伍,固废/危废知库将于2020年3月19-21日在徐州召开“焚烧飞灰无害化处置与利用专题会议”。此次活动得到徐州市政府的大力支持。



会议组织

支持单位:
徐州市相关主管部门
主办单位:
危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中国危废技术网
环境工程学报
技术支持:
国家环境保护汞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
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沈阳)中心
承办单位:
北京神州共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会议对象

生活垃圾焚烧、危废焚烧企业相关负责人;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代表;环保装备制造企业人员;相关产业科研院所、高校等研究人员;咨询、设计、评价等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飞灰处理处置单位、设施建设单位及运行单位的运行和管理人员等。



会议内容

1、“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徐州市相关领导致辞;

2、飞灰处置相关政策及未来发展研判;

3、“无废城市”建设经验分享与产业发展新机遇分析;

4、 焚烧飞灰危废资源化标准研究进展及计划;

5、焚烧飞灰无害化及资源化技术现状及发展

(一)焚烧飞灰产生排放基本情况及其典型特征

焚烧飞灰产生现状及增长预测;

焚烧飞灰的理化特征及污染特征;

焚烧飞灰中典型污染物的迁移转化规律及处置过程归趋路径;

焚烧飞灰处置现状及未来发展技术体系;

焚烧飞灰产生处置环境风险识别及处置利用过程环境风险评估方法。

(二)焚烧飞灰环境管理法规政策分析及标准解读

中国现行法律对焚烧飞灰管理的有关法律要求及典型案例;

焚烧飞灰环境管理法规与政策要求;

焚烧飞灰危险特性的鉴别与识别要求;

焚烧飞灰处置和利用的有关标准要求;

焚烧飞灰环境标准体系发展趋势及框架建议。

(三)焚烧飞灰处置技术介绍及其运行管理经验

焚烧飞灰国内外处理处置技术体系;

焚烧飞灰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及运行管理;

焚烧飞灰高温等离子体技术应用实践及问题探讨;

焚烧飞灰固化填埋技术及运行管理;

焚烧飞灰建材化利用技术探讨及政策需求分析;

焚烧飞灰无害化预处理技术及最终处置途径。

(四)焚烧飞灰处置与利用行业投资分析

焚烧飞灰定型处理处置设施规模确定及投资确定方法;

焚烧飞灰处理处置投资与收益分析;

焚烧飞灰处理处置行业风险分析;

焚烧飞灰处置设施建设流程及服务配套。

(五)焚烧飞灰处理处置技术对接会议

答疑论坛:授课期间收集的相关问题,由授课专家进行集中答疑。

精准对接:拟邀请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控股有限公司等生活垃圾焚烧企业与国内焚烧飞灰无害化处置高科技技术企业、大学院校、科研院所,交流对接,推动双方建立合作。



会议亮点

01

师资阵容强大:


行业知名专家及龙头名企讲师亲自授课。

02

课程内容实用:



与从业人员工作核心内容关系密切。

03

培训形式新颖:


①交流互动环节:每位讲师授课后为现场学员设置交流、互动时间。

②专家咨询环节:学员可在培训前将咨询内容提交至会务组,并在“专家咨询环节”与专家进行现场咨询。

③供需精准对接:与技术方精准对接会,通过组织现场实地参观和交流,切实解决学员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促进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

④后期跟踪指导:培训结束后,利用云数据平台,建立专家、技术供给方、技术需求方的联络平台,在技术、政策、标准等方面随时解决企业遇到的实际问题。

⑤科技期刊专刊推广:通过E方知库期刊群的《环境工程学报》、《环境保护科学》等学术期刊,宣传报道相应的管理、技术、装备、工程、运行及风险防控成果,同时分享优秀的成果转化及技术对接案例。

⑥ 后续服务:固废/危废知库还将持续提供本领域的后续相关服务,同时将在同行业会议上或媒体上宣传本次会议的主要成果。



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3月19-21日(19日全天报到)
地点:徐州


会议费用

费用说明:本次会议所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会议组织、专家聘请、广告宣传、对接活动等,采用分段方式收取。

01

基础会议:


包括会议内容部分第(一)至第(四)项,费用2800元/人(含会议费、资料费、场地费、午餐费;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02

对接会议:


包括会议内容部分第(五)项,费用1000元/人(含资料费、场地费、午餐费;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03

广告宣传:


30000元/展台(含现场展台2人位、学术期刊推广三期A4彩页一版,如延长期刊宣传周期费用另议)。

冠名、协办、支持、晚宴、礼品赞助及企业专场活动申办等相关事宜请联系会务组商洽。


收款单位:北京神州共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万庄东口支行

账    号:020 0250 9092 0103 6029

请将汇款底单汇至邮箱:wfcyjscxlm@163.com,(备注:危废培训)



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总协调:刘夕 15201232481

广告宣传:孙颖 13520170693

邮       箱:wfcyjscxlm@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16号1号楼5层

为更加切实服务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产业发展和设施运行,做好知识、智力、技术传递,建立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文化圈,危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环境工程学报、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沈阳)中心、国家环境保护汞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等四家机构,联合成立“固废/危废知库培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