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跨省不易,多个跨省转移申请被否!原因何在?请看全国危废跨省转移数据分析

发布时间:2020-02-12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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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案例被否


案例一:河南转移江西

濮阳市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天能集团(河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请示》(濮环〔2019〕6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我厅已商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该厅复函(赣环固转函〔2019〕497号)九江汇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因存在环境问题现处于限期整改阶段。不同意天能集团(河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500吨铅泥(384-004-31)转移至九江汇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利用处置。此复。
河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2019年8月14日
案例二:宁夏转移到河南

关于华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跨省转移危险废物征求意见的复函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贵厅《关于征求华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意见的函》(宁环审固体函〔2019〕7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我厅不同意华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0吨废脱硝钒钛催化剂(HW50,772-007-50)转移至我省河南省格林沃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此复。
河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2019年7月24日
案例三:陕西转移至宁夏
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收悉。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不同意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函》(宁环审固体函〔2019〕104号),不同意你公司将精(蒸)馏残渣HW11(261-128-11)23000吨转移至宁夏龙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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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入地政策的攻守之势


虽然从国家层面看,危废跨省转移管制并无加严迹象,《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十四条规定,鼓励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区域合作对于通过长期合作协议等方式向区域性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单位转移危险废物的,或者按照就近便利原则在邻近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转移危险废物的,可以简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审批手续。


地方政府通常结合自身利益考量,对危废跨省转移的态度相差甚远。自2017年以来,已有新疆、安徽、河北、河南、山东、湖南、海南、贵州、福建、宁夏等省发布政策,禁止将省外危险废物转移至本省贮存、焚烧或填埋,并严格控制省外危废转移至本省进行资源化利用与此同时,江苏省发文,“不得对申请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设置障碍”,福建省则“加大危险废物跨省转出力度,取得明显成效”。可见,环保压力下,对政府来说,危废已成为“烫手山芋”。考虑到环保压力下,危废净转入省份面临较大风险,政策上的收紧符合地方政府利益。

以河北为例,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关于严格执行固体(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加强跨省转移监督管理的通知》提出,从严把控危险废物跨省转入。

要点摘录如下:
一、严格执行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商请制度。跨省转移固体废 物贮存、处置以及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要逐级报经省级人民政 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商请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转移。禁止跨省转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污水处理厂污泥和污染土壤等。
二、从严把控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认真贯彻《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严格控制省外的危险废物转移至我省行政区域内贮存或者处置。要对照“河北省固体 (危险)废物跨省移入申请表”,从严核查跨省转入申请。
(一)雄安新区和张家口冬奥区属于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环境敏感区,为有效防控环境污染风险,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两区 及周边管控区,禁止接收外省危险废物转入。位于京津冀腹地的 廊坊市“北三县”、秦皇岛市和省会石家庄市,不得接收以焚烧、 干化、物化、填埋等处置方式的外省危险废物转入其他市辖区域,由各市根据本地情况确定。目前以处置利用外省危险废物为主的现有企业要逐年减量,特别是利用价值低、次生固废产生量大的要严格控制,不得超过核准经营规模的30%。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接收外省危险废物:
  • 1.企业规划建设环评文件明确危险废物来源于省内的;

  • 2.企业不具备利用处置能力或超出其核准危险废物经营范围的;

  • 3.企业被责令停产、或查处问题整改期间的;

  • 4.特殊时段采取错峰、限产等管控措施的;

  • 5.拟转入危险废物中含汞、砷、铅、铬、镉等重金属偏高的;

  • 6.拟转入危险废物中属于表面处理废物、废乳化液、废无机酸等利用价值低、危害性大、环境风险大的。

(三)对于具备条件接收跨省转入危险废物的,相关市、县 (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要严格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接收单位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的,市级生态环境局不得出具同意接收的意见:
  • 1.近一年内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

  • 2.申请材料描述不清或弄虚作假的;

  • 3.危险废物经营记录不全,不能说明上年度及本年度接收的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种类、数量、去向的;

  • 4.厂内贮存危险废物量超过该企业15天处置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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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危废跨省转移纵览


1、中部地区产废量和产废强度较低

以2017年危废转移数据统计分析,从全年转运量来看,危废跨省转运最活跃的地区为华东地区。转出危废最多的省份为:浙江(181万吨)、江苏(150万吨)、山东(44万吨);转入危废最多的省份为:安徽(120万吨)、江西(93万吨)、河南(54万吨)。

危废净转出省份主要分布于华东、华南、西南地区,以浙江、江苏、山东、贵州、云南为代表;而危废净转入省份则主要分别于华中及华东部分地区,以河南、河北、江西、安徽为代表。
从转出占比来看,浙江、北京、贵州、江苏危废转出占当年危废产量比例均超40%。从转入占比来看,江西、安徽、天津、河南危废转入占当年危废产量比例均超70%。我们认为,大量转入和转出的原因可能有:1)当地产能不匹配;2)受价格因素驱使。

从全年净转出量来看,中部地区呈现“洼地效应”,即危废大量转入中部地区。从工业总量与结构上看,原因在于:东部地区工业发达,山东、江苏分别位列2016年危废产量第一、二;西部地区有色、焦化行业等发达,产业结构以重工业为主,如甘肃、云南产废强度均大于200吨/亿元,而中部地区产废量和产废强度相对较低。

2、危废跨省转运量和种类高度集中

从危废跨省转运的种类来看,集中度CR5高达80%。转运量最大的前五种危废分别为:含汞废物(263万吨)、其他废物(184万吨)、表面处理废物(106万吨)、精(蒸)馏残渣(64万吨)和有色金属冶炼废物(45万吨)。

从单次转运来看,大多数跨省转运单次重量小于1000吨。以江苏省2017年危废转出为例,统计案例共2726次,其中单次转运大于1000吨的为351次,占比仅12.8%。而从年度总转运量来看,大多数省级转运年转运量小于1万吨。



3、危废跨省转运前十大路线详解

全国危废跨省转运年流量大于10万吨的路线集中于东部。共计10条年转运流量大于10万吨路线中,7条发生在华东各省之间。其中山东、江苏、浙江为主要转出省份,江西、安徽为主要接收省份。

从前十大路线转运详情来看,主要转运危废种类为:1)其他废物,浙江至安徽50万吨;2)表面处理废物,浙江至江西46万吨;3)精(蒸)馏残渣,内蒙古至河北17万吨;4)含铜废物,江苏至浙江11万吨;焚烧处置残渣,江苏至浙江11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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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市转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注意事项有哪些?


1、如何转移危险物出省、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六)擅自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违反本法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转移危险废物出省、市的有关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向危险废物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危险废物。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转移危险废物途经移出地、接受地以外行政区域的,危险废物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沿途经过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六)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违反本法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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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提出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危险废物作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受到了党和国家前所未有的重视。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切实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危险废物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

为构建无废社会,实现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的目标,并协助企业更好地应对环保新形势下的要求,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规范化建设和运营水平,促进危险废物产业上下游融合,助力产业升级,实现创新发展,无忧固废网联合行业权威机构于2020327-29杭州召开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会议将邀请国家相关部门危险废物政策研究、处置技术、运营管理、设备应用等领域资深专家和行业领军人物出席,共同探讨解决行业难题,推动危险废物处置产业的创新和发展。会议有关事宜如下,诚邀贵单位派员参加。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0327-29日(27日报到)

地点:杭州

二、会议主题

“无废城市”建设下的危险废物新机遇

三、会议初步安排

时间

会议内容

327日 注册报到

10:00-21:00

注册报到

328日 第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主会场报告

09:00-16:00

“无废城市”框架下的危险废物管理

-“无废城市”与固体法修订

-规范危险废物管理 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无废城市”危险废物管理典型案例

-危险废物处置产业环境法规风险

“无废城市”建设下的危险废物新机遇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发展现状与趋势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与危险废物鉴别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排污许可与申报

-危险废物环境污染案件司法鉴定实践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团体标准制定情况

“无废城市”建设中的危险废物技术与运营

-我国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发展趋势

-典型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运营经验

-典型危险废物资源化技术

-优秀危险废物资源化企业风采

16:00-17:00

对话: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创新发展

329日 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专题论坛(一)

“无废城市”理念下的固废产业发展格局

论坛召集人:姚伊乐主任 中国环境报社固废产业服务平台

09:00-12:00

-跨区域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模式探讨

-危险废物资源化环境风险评估

-固废收运处理的系统化模式探讨

-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资源化技术

-有机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塑料废弃物的处理处置

329日 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专题论坛(二)

涉重危废资源化利用技术专题论坛

论坛召集人:辛宝平教授 北京理工大学

09:00-12:00

-涉重危废全组分资源化利用的关键技术和工艺选择

-涉重危废中有价金属的生物富集技术研究及其应用

-废催化剂中有价金属再生回收问题、现状及对策

-废旧电池和电子废弃物中金属的再生回收及关键技术

-电镀污泥和冶炼废渣中金属的回收及其难点

-黄金冶炼过程氰化渣的安全处理处置技术

-涉重危废金属沥浸富集液的高效分离技术

329日 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专题论坛(三)

废酸、废碱、废盐资源化利用技术专题论坛

09:00-17:00

-废酸浓缩与资源化利用技术

-精馏残渣的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

-含油污泥资源化利用技术

-含有机污染物的工业副产盐无害化精制技术

-废漆渣资源化利用技术

-抗生素菌渣综合利用技术

-含有机污染物的工业副产盐无害化精制技术

-废活性炭的再生利用技术

-高浓度含盐废水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

329日 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专题论坛(四)

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专题论坛

14:00-17:00

-工业窑炉协同处置技术国内发展现状和趋势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预处理和投加技术

-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技术

-电厂锅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

-陶粒回转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

-钢铁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

329日 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专题论坛(五)

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备与项目路演专题论坛

14:00-17:00

-过热蒸汽碳化高COD危废渣盐及有机废弃物的产业化装置

-危废行业的高效脱硫技术与设备

-危废企业的数字化管理平台

-医疗废物高温蒸汽处理整体解决方案

-危废焚烧余热利用及烟气无害化综合治理解决方案

-含油污泥工业连续化综合处理成套工艺及装备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工程设计与设备选型

-环保产业园区招商项目

-优秀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路演

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危险废物运输联盟

协办单位:北京理工大学材料学院固废资源化研究室

/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

支持单位:中国环境报社固废产业服务平台

媒体支持:中国环境报社   中国环境网

五、参加单位

1. 危险废物监管、生产、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从业人员;

2. 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3.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收集、转运、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4. 投融资机构;

5. 相关媒体。

六、企业服务

1. 为精准对接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设备和项目信息,推广最佳可行技术、设备及其项目,解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型企业技术推广难和资本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助力企业发展,本次会议面向全行业征集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及示范工程案例,以及相关技术或装备需求。请相关单位填写技术征集表或需求征集表,并发送至会务组邮箱。相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示范工程案例以及需求信息经专家委员会筛选后汇编成册,面向参会代表发放。优秀案例还将在无忧固废网相关网站和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2. 本次会议将遴选国内外优秀企业上台演讲(行业无不良记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不少于2个成功案例且稳定运行),结合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展示最佳适用技术及设备。企业自愿申请,详情咨询会务组。

3. 为更好地搭建供需交流的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20个左右的小展位企业自愿申请(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详情请咨询会务组。

4. 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办和实物赞助请联系会务组商洽。

七、收费标准

A参会费用):2800/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展位服务):100002个免费参会名额

C类(演讲报告):详情咨询会务组


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艳云

电  话:15340187079

微  信:760247380

邮  箱:jinyanyun@51guf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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