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企业 复工复产,防疫最重要!环境局提醒十方面易发多发的违法违规情形
发布时间:2020-02-20 来源:企事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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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许多地市企业陆续陆续复工复产,为支持和保障企业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集中精力组织生产,同时切实抓好环境管理、避免环境违法违规情况发生,各地市出台了许多帮组企业复产复工的政策和措施。本篇主要据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和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河间分局汇总梳理的有关企业复工复产期间易发多发的环境违法违规情形和注意事项,特供各企业在紧张的抗疫、生产中参考、注意和把握,以此同心抗疫、共助发展、共克时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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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企业复产复工时,环保责任人同步到岗到位,避免环境管理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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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在线监控设备运行管理,定期检查在线监控设备运行状态,联系第三方机构做好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维,确保在线数据准确可靠,合理运用各项监控数据及时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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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分区、分类贮存;制定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并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按规定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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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危险废物要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中运行电子联单;不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不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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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要密闭贮存;不能密闭的,要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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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内部管控。做好巡检记录,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如发现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突发状况,要立即停止相应生产和排污行为,并向我局报告;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最大限度消除环境危害。
转自:VOCs前沿 来源:昆山生态环境 、河间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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