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发布2020年第一号令 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

发布时间:2020-02-27   来源:企事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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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日报讯  (记者/林立竣 通讯员/江晓峰)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为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继续落实好污染防治攻坚各项工作,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近日,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发布2020年第一号令——《关于全市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以下简称“一号令”),要求从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进行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各市(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科学统筹,既要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又要扎实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0年,省给我市下达的污染防治攻坚战约束性指标考核目标为AQI达标率达到90%,PM2.5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地表水国家和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
    一号令指出,《江门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以来,全市上下形成众志成城治污攻坚的良好态势,新建污水、固体废物等处理处置设施正在逐步形成现实能力,2019年全市地表水9个国家和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88.9%,潭江水质进一步改善,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65个环境问题完成整治,市区城市建成区11条黑臭水体治理初见成效,大气颗粒物污染持续改善,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分别降至27微克/立方米和49微克/立方米,固体废物处理能力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的短板加快补齐,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但对照省下达我市的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污染治理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把污染防治攻坚各项工作抓得更细更实更精准,全力以赴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号令要求,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抓住关键环节,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力支持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重点项目复工建设的保障工作,主动靠前服务和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各项问题,指导企业科学做好复工复产后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零跑动”。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好生态环境,针对重点流域、涉VOCS企业、固体废物等领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推动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积极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环境管理格局,到2020年年底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以臭氧污染联合防控为核心,协同控制PM2.5和臭氧污染,重点做好冬春季的PM2.5和夏秋季的臭氧污染防控。大力推进VOCS治理攻坚战,全面完成VOCS排放重点企业“一企一策”整治任务。加快推进江门主城区高污染高排放行业企业搬迁工作。深化窑炉污染整治。加大柴油车整治力度,基本消灭黑烟车。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加快港口岸电推广使用。臭氧未达标的市(区)要重点加强臭氧污染防控。
    突出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深入抓好2018年第1号总河长令各项要求的贯彻落实。对仍未能稳定达标的潭江牛湾断面要进一步加大攻坚力度,全力以赴推进断面水质达到考核目标。深入推进西江、潭江重点支流“一河一策”综合治理。按期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黑臭水体等整治任务。
    扎实打好净土保卫战。重点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工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严格落实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持续深化“清废除患”专项行动,全面完成“中西南北”四大综合处置中心建设。高质量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一号令要求,要牢牢压实各市(区)治污攻坚主体责任,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要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双公开”“双考核”“双问责”,实行最严格的量化刚性考核,突出实绩导向作用,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之一。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
来源:江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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