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个行业须于4月30日前申领排污许可证!2020年排污许可证申领 和排污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4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和浙江省关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的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市开展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1.行业类别:塑料制品业、玻璃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108类行业以及锅炉、工业炉窑、表面处理、水处理等4类通用工序。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可扫码查看)


2.实施管理类别:《管理名录》中108个行业及4个通用工序排污许可证;《管理名录》中108个行业及4个通用工序纳入名录“登记管理”范围的排污单位应当进行排污登记。


3.各行业适用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详见“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法规标准中,许可申请技术规范。


二、实施期限


(一)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属于2017-2019年应核发排污许可证的33个行业(详见: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行业和管理类别表)的现有排污单位,如需取得排污许可证但仍未取得的,于2020年4月30日前取得排污许可证;如需登记管理但未进行排污登记的,须于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排污登记。

(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除上述情形,纳入《管理名录》的现有排污单位,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完成排污登记。        

(三)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

附: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行业和管理类别表

1.行业类别代码引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2.表格中标“*”号者,是指在工业建筑中生产的排污单位。工业建筑的定义参见《工程结构设计基本术语标准》(GB/T 50083-2014),是指提供生产用的各种建筑物,如车间、厂前区建筑、生活间、动力站、库房和运输设施等

3.表格中的电镀工序,是指电镀、化学镀、阳极氧化等生产工序

4.表格中涉及溶剂、涂料、油墨、胶粘剂等使用量的排污单位,其投运满三年的,使用量按照近三年年最大量确定;其投运满一年但不满三年的,使用量按投运期间年最大量确定;其未投运或者投运不满一年的,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确定。投运日期为排污单位发生实际排污行为的日期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生活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不包括为工业园区、开发区等工业聚集区域内的排污单位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以及排污单位自建自用的污水处理场所

6.造纸行业和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技术规范参见《关于开展火电、造纸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环水体〔2016189号)

7.不适用行业技术规范的,可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执行

8.不包括位于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禁止建设区域内的,或生产设施或产品属于产业政策立即淘汰类的排污单


三、排污登记程序


● 排污许可证申领程序



1.注册、登录:排污单位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进行注册。

2.填报并公开信息:实施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可在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法规标准”栏目下载),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实行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应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申请前信息公开。

3.提交书面申请:排污单位向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提交排污许可申请表、承诺书、企业自行监测方案、排污单位有关排污口规范化的情况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文号、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等材料。

4.审核发证:核发部门按照审核程序和管理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依法做出核发排污许可证或者不予核发的决定。


● 排污登记程序



排污登记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实施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上注册并填报排污登记表,点击提交后,由系统自动即时生成登记编号和回执,排污单位自行打印留存。



四、联系方式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

89289019;739951


五、其他要求


纳入申领范围的排污单位应按上述要求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 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规范运行管理、运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开展自行监测、进行台账记录并按时提交执行报告、及时公开信息。逾期不办理且继续生产的,视为无证排污,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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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业发展报告的通知

中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与产业发展报告编委会

关于编撰《2019-2020中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与产业发展报告》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危险废物作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受到了党和国家前所未有的重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要求以危险废物等为重点,实现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并提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产业发展新模式。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切实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危险废物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

为总结2019-2020年我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产业发展概况和热点技术,分析相关政策及其影响、行业企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前景,以及行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无忧固废网联合行业权威机构共同编撰《2019-2020中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与产业发展报告》。

《报告》编委会由管理部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和领军企业的资深专家组成,并邀请部分新技术、新设备、新成果研发单位的专家作为特邀编委参与编辑、指导。《报告》的组稿发行工作由《报告》编辑办公室(无忧固废网)具体负责。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需要,自愿参加,共同做好编辑工作。具体事宜见编辑说明。

附件:一、编辑说明

二、入编登记表

 

无忧固废网   

2020212


附件一

2019-2020中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与产业发展报告》

编辑说明

一、收录内容

综合反映2019-2020年我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研发、设备制造及建设运营单位的现状、发展,集中展示我国危险废物处置处置的新设备、新产品、新技术、新成果,梳理总结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最佳可行技术/最佳环境实践(BAT/BEP)典型案例。

二、规格、发行及读者对象

1.《报告》为精装16开本(全版规格:210mm×285mm),图文并茂,全国公开出版发行;

2.赠阅各级生态环境系统危险废物管理相关部门,相关行业协会,以及部分权威研究机构;

3.向大型投融资集团、拟在建项目业主单位、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企业、技术和设备研发单位等公开发售;

4.向各图书馆、院校公开发售;

5.在环保行业大型展会公开发售。

三、资料提供

1.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新设备、新产品:危险废物焚烧、填埋、资源化等处理处置设备设施与相关材料,危险废物自动化智能化管理及配套软硬件设施,以及其他设备材料等的性能、技术参数、应用价值的图文说明;

2.新技术、新成果:创新的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及已建、拟在建项目案例;

3.知名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运营企业在节能、环保、资源、环境、循环利用、协调发展等方面的成就、社会贡献;

4.提供稿件须附有不低于300dpi高清晰度照片2-8张,以jpg格式电子文档提供;

5.入选单位LOGO与企业和简要文字介绍(不超过400字)


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艳云

电  话:15340187079

微  信:760247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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